「想離婚嗎?麻煩再等兩年!」──英格蘭離婚法律,讓「不愛了」的妻子好抓狂
專家辯論:以一輩子為量尺,多久是太久?以蘇格蘭來說,他們離婚法律所規定的「分居已構成離婚要件」的時間就短得多──如果雙方同意,只需分居一年;若有一方不同意,需分居兩年,「即可」離婚。雖然看起來是比英格蘭及威爾斯短得多,但對於任何不想在婚姻中多待一秒的人來說,兩年的時間,就像用盡一生力氣,等待一個令人洩氣的結果。而在這兩年之間,多數夫妻間的情感只會每況愈下,增加對另一方的怨恨。
安妮/本初子午線觀察記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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