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30 現場】抗議中開場、火災中謝幕:風波不斷的貝倫峰會總評

本次 COP30 的結束,留下的不僅是增量成果,更是對多邊治理的反思:當地緣真空與結構延宕交織,氣候行動急需更多由下而上的整合,而非自上而下的空洞倡議,方真正能從草案走向現實。
【COP30 現場】抗議中開場、火災中謝幕:風波不斷的貝倫峰會總評

COP30 未能涵蓋完整的原住民議題,多名原民代表表示失望。

Photo Credit:圖/Jack I.C. Huang 拍攝

2025 年 11 月 21 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30)在巴西貝倫正式閉幕。這場以「亞馬遜雨林」為主題背景的會議,匯聚了來自 196 個締約方的逾 5.6 萬名代表,旨在檢視巴黎協定實施進度並制定後續路徑。

自 1995 年首次召開以來,COP已成為全球氣候治理的核心平台,從《京都議定書》的排放承諾,到巴黎協定的溫控目標,每屆會議都試圖彌補前一屆的缺憾、讓全球永續議程更進一步。

然而,本次 COP30 卻從開幕之初即充滿挑戰:美國川普政府的全面缺席、中國和「全球南方國家」的高調倡議,加上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融資的迫切訴求,在在讓這次會議成為多邊主義轉折的試金石,卻也在過程中一再暴露新興經濟體的「準備不足」與「立場搖擺」。

以本次大會的核心議題為例:在國家自主貢獻(NDCs)規章更新10.3 兆美元氣候資金的「融資路線圖」,以及「淘汰化石燃料」三大議題上,會前多數代表均已形成一定共識,最終卻在各方利益折衝下(包含石化集團派出的大量專業說客),以一紙「充滿括號」的決議文本作結。

在已開發國家中,向來對 COP 大會議程最為友善的歐盟,卻因 COP30 大會決議中未納入「淘汰化石燃料路線圖」,一度拒絕簽署大會決議(最終條文中納入「由各國自主積極推動淘汰化石燃料」後,歐盟代表也做出讓步),更凸顯了本次氣候峰會在諸多重大議題談判上的慣性僵局。

儘管如此,會議仍產出若干具體行動,如「貝倫健康行動計畫」與「甲烷減排承諾」等。這些成果雖非全面決議,卻為未來的全球協作提供操作框架。

以下,筆者將帶讀者一同回顧本次峰會的重點:

波折不斷、「尷尬點滿」的 COP30

COP30 巴西貝倫氣候峰會現場。圖/Antonio Scorza@Shutterstock

COP30 從高層部長對話展開,首週聚焦融資與適應,次週轉入化石燃料淘汰與碳市場規則的細節博弈。巴西總統盧拉(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於開幕演說中強調亞馬遜的「全球肺部」角色,呼籲將森林保護融入核心議程,引發原住民與發展中國家的集體共鳴。

然而,會議過程卻充滿波折:先是氣候融資談判嚴重卡關──已開發國家承諾的 260 億美元,遠低於發展中國家 3,100 億美元的年度需求,導致全球南方國家多次威脅退出。接著,「化石燃料轉型」(淘汰化石燃料)草案雖納入「有序轉離」的條文,但在沙烏地阿拉伯與主辦國巴西的阻力下,讓最終決議文本僅停留在「探索性討論」。

更不用說,大會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場內外失控狀況──從場外的萬人抗議行動,到場內的管理癱瘓、抗議者闖入,甚至因漏水出現「洪流」,在在影響議程進行,並讓大量與會者備感不滿。

大會倒數第二天(11 月 20 日),一場意外火災更為 COP30 下了一個充滿諷刺性的結尾:藍區(Blue Zone)展館區突然起火,導致數千代表疏散,會議中斷數小時。

官方報告顯示,火勢於 6 分鐘內得到控制,現場共 13 人因吸入煙霧送醫接受治療、無重大傷亡,但這一事件發生在關鍵的部長會議前夕,卻再次放大了貝倫與巴西在基礎建設與會務管理上的致命缺陷,並象徵會議本身的脆弱性:聚焦氣候行動的全球舞台,竟在熱浪高風險的亞馬遜邊緣,面臨最基本的安全挑戰。

以下是筆者拍攝,火災發生時的現場影片。

少數亮點成果,避免大會「全面崩潰」

好在,儘管風波不斷,COP30 最終仍產生一些值得聚焦的具體成果:

首先,貝倫健康行動藍圖(BHAP)作為全球首個專注健康部門的氣候調適框架,由巴西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於 11 月 13 日共同推出,當中涵蓋 60 項行動,包括首度將健康指標納入NDCs、強化醫療韌性與熱浪防治,並優先支援低收入國家等等。

這一倡議雖為巴西總統「借機」主導、而非大會正式決議,卻獲廣泛的國際支持,並預計寫入「全球調適目標」(GGA)的前言,倡議全球共同解決空氣污染造成每年 700 萬人死亡的危機(其中 70% 與化石燃料相關)。

其次,「公正轉型與糧食系統」宣言連結飢餓終結與氣候行動,強調小農在全球糧食安全中的角色,已被多國引用作為談判參考,WHO 並以特別報告提供技術支撐。

預算層面,調適基金獲 5,850 萬美元新資金注入,雨林基金得到德國 10 億歐元的長期承諾。同時間共有 11 國代表誓言 2030 年前大幅減少化石燃料排放,CCAC 承諾支援 7 個開發中國家團隊,致力減少 8% 全球排放──這些行動雖散落於不同國家的「自願承諾」,尚未整合為約束性較高的「大會決議」,卻也體現了本次峰會在現實條件下,不得不然的「務實導向」:優先聚焦立即可操作的領域,避免大會議程全面崩潰。

巴黎協定第六條的進展則是技術亮點:6.2 條款強化雙邊碳交易核算,避免雙重計數;6.4 條款設立聯合機制,預計 2030 年釋放 500 億美元的市場價值,中國與歐盟的妥協、則確保其收益 20% 將回饋調適基金。

然而,「淘汰化石燃料路線圖」與「2035 年 NDCs 目標」的缺憾,卻讓上述成果顯得碎片化。歐盟對此的嚴正抗議、甚至一度拒簽大會決議,更凸顯出已開發國家與全球南方的裂痕。此外氣候融資缺口預計擴大至 1.3 兆美元,亦嚴重影響發展中國家的參與意願。

COP31 主辦權轉移:土耳其的意外勝利,與發展中國家主辦趨勢

趁難得的週日休息,探索亞馬遜雨林。圖/Jack I.C. Huang 拍攝

COP30 閉幕前的另一具體結論,為 COP31(2026 年氣候峰會)主辦權,將從原先預定的澳洲轉移至土耳其,澳洲則換取到談判領導權──將由澳洲氣候部長克里斯.鮑恩(Chris Bowen)主持部長會議。

這一妥協安排於 11 月 20 日宣布,雖為先前持續已久的「COP 主辦國僵局」正式劃下句點,卻也折射出 COP 主辦權分配的深層邏輯:

自 COP28 (杜拜峰會)以來,COP 明顯傾向發展中國家的趨勢,並非偶然。這一轉變源於 2015 年巴黎協定後的「包容性原則」:聯合國框架公約強調「平衡已開發國與全球南方的發言權」,標誌氣候談判將從歐美主導、轉向多元合作的新局。

其理由包括:其ㄧ、提升全球南方國家的參與意願;其二、強化開發中國家話語權,也能降低各界對以已開發國家要求開發中國家減排的「歷史不正義」等批評;其三、經濟誘因,發展中國家可藉主辦 COP 吸引國際投資,如杜拜就利用 Expo City 強化其基礎設施。

然而,這樣的「政治正確」也帶來許多挑戰,如貝倫會場的淹水、火災、維安漏洞,均一再凸顯若主辦國資源不足、準備不全,整場大會在爭議聲中也將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最後,筆者認為本次 COP30 的結束,留下的不僅是增量成果,更是對多邊治理的反思:當地緣真空與結構延宕交織,氣候行動急需更多由下而上的整合,而非自上而下的空洞倡議,方真正能從草案走向現實。

執行編輯:洪翊芳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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