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日發出多少則訊息?在文字中是否有用到貼圖?或是使用表情符號(Emoji)、表情貼?
現代人使用社群,不只是和家人、朋友聊天,也包含許多與交易有關的通訊,無論是 LINE 還是 Messenger 等通訊軟體,聊天內容都可能含有買賣項目,以及買家與賣家之間的協商過程。如果你也喜歡透過社群購物,那麼就要仔細注意對話內容,以免身陷法律糾紛。
今(2023)年加拿大一則判決,可能讓很多人未來在回覆訊息時,更小心留意自己所按下的貼圖;一起來看看,一個「大拇指」表情符號,為何會引發法庭訴訟?
因為一個「讚」,付出 190 萬台幣?
加拿大薩斯喀徹溫省(Saskatchewan)一位農民,同意以一定的價格出售他的亞麻(Flax)產品,後來該產品的成本大幅上漲,使他不再願意以先前約定的價格出售。

上述個案爭點在於,這位農民與買家在用訊息溝通時,後者發送了一份「亞麻交付協議詳細資訊」的文字,前者則傳送豎起大拇指的表情符號「?」。買家認定,這是買賣契約成交的意思,然而,農民最後因亞麻價格上漲不願出售,被認為不履行合約。
從這個案件我們可以看出,雙方對於「契約簽署」當中的「?」標示有不同解釋:農民認為他在通訊軟體中按下比讚符號,並不代表同意合約;但買方卻認為,這意味著雙方已經達成買賣契約。
後來,買家向法庭提出訴求,這名加拿大農民在這起官司上敗訴,因一個豎起大拇指的表情符號,需要給付 82,000 加幣(約新台幣 190 萬元),外加利息和法庭費用。
知名商業律師麥克爾溫伯格(Michael Weinberger)表示,商業合約達成協議的最佳方法,是以「清晰簡單」的語言寫下來。換言之,無論身在哪一國家,如果與對方商談買賣內容,最好用清楚簡明的文字來回答意願、價格、交貨方式與地點等,不要用攏統的字眼或表情包來表達,才不會造成雙方對契約簽署的理解不同。
與時俱進,合約簽署方式日新月異
看到這裡,讀者是否對於此商業案例感到有些驚訝?加拿大法官這樣的判決,意味著現代人的合約簽訂,必須要與時俱進、因應當代科技注意更多細節。

這就如同我們在博物館看到千年前的合約,是以毛筆書寫在宣紙上,之後演變成打字機打印,再後來就是傳真紙、以電腦傳 Email 或簡訊等等,簽名變成可以用電子簽名,合約的傳遞也能透過掃描等方式回傳。這也代表著「回傳文件」時需要謹慎地閱讀對方提供的合約內容,無論是以電子郵件或簡訊傳來的買賣內容,都需要非常小心地看待,因為現代已有越來越多的「非傳統契約」。
以疫情這幾年為例,加拿大的地產買賣因為 COVID-19 因素,很多文件都以「電子簽名」取代「傳統實體簽名」。這讓疫情期間的房地產買賣,不會因為人們對近距離接觸的恐慌而停滯,也讓文件在銷售方、客戶端和律師之間,能透過快遞或傳真,以不必接觸的方式讓雙方簽署,更加便利。
疫情期間,加拿大地產市價狂跌,我當時在市中心精華地段購買了一處高級公寓(condominium),不是為了炒地產,而是為了長期投資,把該寓所作為出租的投資分散方式。當時,所有的文件程序都是以 DocuSign 完成,無論是與賣家方面的文件、與地產公司的文件,還是與銀行的文件。
雖然地產買賣不能強迫各方使用電子簽名,但 DocuSign 電子簽名確實有助於人們在這個關鍵時期保持社交距離。此外,電子簽名和數位文件提供了一種既定、有效的方式來交換文檔,並支援清晰、可追蹤的修訂紀錄功能,以便在任何需要的時刻使用。
實際體驗下來,我個人感覺非常便利,還能減少雙方因時間無法配合面議的機率,更能讓我把所有的買賣過程都以電子系統追蹤、存檔。
口頭一句話,也能讓契約成立
今年加拿大法庭的前述判決,確立了表情符號可以被視為「同意」合約,讓許多人在傳訊息時會更為謹慎,以免產生爭議。
除此之外,當雙方在簡訊中出現糾紛時,亦千萬不要隨意使用「拳頭」符號,因為這也容易造成彼此對「傷害」認知的不同,可能演變為法庭訴訟。另外,「愛心」相關的表情符號也須小心使用,我個人只針對家人、信任的朋友傳送,建議大家注意發送符號的「對象」與「內容」,否則容易讓對方誤以為是愛的傾訴,就算沒有違反法律,也可能造成生活中的困擾。

最後,在加拿大「口頭合約」(Verbal agreement)也是成立的,因此若口頭上先答應,之後再反悔,這樣的情況在加拿大會造成違約。舉例來說,加拿大一位名叫 David Ramsay 的民眾,他曾認為貝爾電訊公司(Bell)的銷售員提供給他的電子郵件合約,與他先前透過電話通話所認定的口頭合約不同。換言之,Ramsay 打電話給貝爾電訊時,工作人員口頭答應的方案內容和價錢,與之後發出的電子合約所載版本不同。
根據 CBC 新聞的報導,Ramsay 表示,他真正在意的並非金錢,而是貝爾電訊沒有兌現承諾,並拒絕了貝爾電訊的和解,隨後案件進入加拿大小額索賠法庭(Small Claims Court),最後判 Ramsay 獲勝,因為法官同意電信巨頭貝爾公司不能先是承諾價格,然後更改價格。法院也命令貝爾支付 1,110 加幣(約新台幣 25,000 元),以支付損害賠償、付出的時間、不便和其他雜項。
總結來說,法律上的契約成立,除了注意口頭上的承諾,也要留意有關表情符號的代表意義,才能在社群時代之下,為彼此減少糾紛。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