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遭拒就打人?──臺灣的「情感教育」從小學就開始,為什麼還是不夠?

我國 107 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於審議綜合活動領域時,決議把情感教育納入該領域,且應從國小開始教學,並新增「健康情感表達和互動」至課程目標。但在實務執行上,時常遇到本文分析之四類狀況。
搭訕遭拒就打人?──臺灣的「情感教育」從小學就開始,為什麼還是不夠?

Photo Credit:Doidam 10@Shutterstock

撰文:林廷翰

5 月 8 日晚間,基隆市一名 17 歲少年先騷擾正在購買鹹酥雞的女子,立即遭阻止,後又因搭訕另一名 20 多歲女子不成而暴打該名女子,造成受害人左眼窩骨折,且眼球下滑。當月 10 日,警方協同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到學校將其帶回警局調查,少年坦承犯案並表示後悔,現已依妨害自由與傷害罪嫌將其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針對本次案件,基隆市議員吳驊珈在議會提出案發地點監視器故障,造成治安死角,市府也承諾會儘速加強監視器妥善率與夜間照明效能。筆者認為修繕硬體設施固然重要,給予被害者身心健康上的支持亦不能少,心理專業人員的協助更是不可或缺,如無適當專業介入者,此創傷事件可能影響被害者餘生,甚至成為精神疾患的壓力源。

看見犯案背後的動機

據媒體報導,高中少年的家人表示,該名少年平時內向、乖巧,當晚可能是被「煞到」才會失控施暴。若家屬說法屬實,筆者推測該名少年在案發前可能正經歷重大事件,如校園霸凌、同儕壓力等,這是因為人們在經歷重大事件時,往往會產生「戰鬥或逃跑反應」,亦極有可能做出異常行為,進而有騷擾、暴打等行徑。針對此部分的防治,與「心理健康」、「壓力處理」較有關。

人們在經歷重大事件時,往往會產生「戰鬥或逃跑反應」。圖/hikrcn@Shutterstock

至於在騷擾被拒後選擇施暴,可能是出於自信心受損、受媒體所傳播的錯誤觀念影響(如:「女生說不要就是要」)、同儕壓力(如:相互比較搭訕多少位女性)等等,又或者是不知道如何適當表達「愛」或「欣賞」。

我國 107 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於審議綜合活動領域時,決議把情感教育納入該領域,且應從國小開始教學,並新增「健康情感表達和互動」至課程目標。

雖然自小學便須教授一定時數之情感教育,但在實務執行上,時常遇到以下四類狀況,本文將針對我國「情感教育」的實施現況與困境,進行分析。

作者按:由於本案嫌犯為未成年人,故在此呼籲民眾勿過度獵巫,應本著《兒童權利公約》及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精神,保護心智可能尚未健全的未成年少年,讓未成年能有機會改過自新,切勿公開該名少年過多個人資訊,若已有公開之資訊也希望能確保其被遺忘權。筆者並非認同妨害自由、施暴之行為,亦十分認同少年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同時也對受害者們感到十分惋惜,不過,筆者認為比起過度咎責,更重要的是要找出犯案背後的動機,進而試圖降低相似案件再發的可能性。

一、家長對情感教育的迷思

受到中華文化影響,我們時常會將「愛」視為彆扭之物,亦有許多家長認為愛的本能是與生俱來的,太小的小孩不須學習那些情愛之事,上了大學、出了社會自然而然就會了──但,真的是這樣嗎?

人們面對感情的態度,很多時候都建立在原生家庭與個體所建立的依附關係,而原生家庭所給予的照顧、支持,也幾乎都是直接複製上一代的教養模式,極有可能建立相同的依附關係,倘若此依附非安全依附,孩子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如何愛人與被愛。

即使建立了安全依附、打好了面對感情的基礎,人們仍需要接受情感教育,因為「環境」也會對情感產生重大影響,若身邊的師長、同儕都對愛避而不談,有可能我們會將自己愛人的能力封閉,此時校園裡的情感教育便十分重要。

二、授課時數偏低或內容不符需求

授課時數短,因此教師們當然會希望著重於讓自己的學生「不要觸法」即可。圖/AimPix@Shutterstock

教學現場中,教師研習內容通常較著重在法令宣導、性騷擾、性侵害等議題,在性別平等教育所規範短短的授課時數下,教師們當然會希望著重於讓自己的學生「不要觸法」,對於情感的基礎能力因此相對被忽視。然而,這樣子的教學內容時常無法貼近學生生活,多數學生會認為這一切都離自己很遠。

以師資來說,負責授課的講師多為相關專業的權威人士,而過度的專業、學理,更會讓學生難以放下對老師既有的距離感。筆者認為授課模式須同時保持專業、輕鬆幽默,亦須貼近學生實際需求並讓學生「有感」,營造與學生亦師亦友的氛圍,較有助於情感教育的學習成效。

三、知識學而不用

「學而不用」的成因,除了上述內容不符需求、教學方式較具權威感之外,在情感層面,學生主動思考意願通常較低落,不那麼勇於表達自己的情感,故如何將情感教育融入「其他課程」,讓學生更能將知識類化、應用至實際生活情境,尤為重要。

另外,部分正在關係中的學生,對相關課程時常感到敵意,認為課程是在「斬桃花」,進而抗拒學習。此時,講師的帶領技巧必須依據現場學生的反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例如:課程開始前可以先營造安全的表露空間,讓孩子願意表達自己是否正處於交往關係;也可以適當肯定孩子,讓學生們先卸下心防,並重申學習情感教育的目的。

教師可以適當肯定孩子,讓學生們先卸下心防。圖/fizkes@Shutterstock

四、校園輔導資源不足

在我國長年以來的升學主義下,教育部雖喊著「適性揚才」的口號,實際上升學卻仍以成績為評斷標準,不論是普通教育或技職教育均是如此,情感教育往往會被忽視,一直到有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方有少數人關注。然而,提升孩子內在處理的軟實力豈是短時間能完成的?這些學習是我們都需要花一輩子來學習的,更遑論是情感經驗稍少的孩子們。

至於青少年犯罪防治方面,即便有社會安全網,仍有許多孩子會被遺漏。《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中定義的「少年偏差行為」種類多樣,包括施用毒品、攜帶槍械等,甚至是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產品。

而現行學校三級輔導機制,分為發展性、介入性以及處遇性輔導,當孩子開始出現偏差行為表徵時,即須進入第二級的介入性輔導,由校園輔導老師進行輔導。不過實務上,校園輔導資源極為有限,據報導,以新北市為例,高中職輔導老師平均約服務 324 人、國中輔導老師平均約服務 405 人、國小輔導老師則平均服務 649 人,可見校園輔導資源並不足以支應有需求的所有孩子。

然而若本案少年性格、日常行為與家屬描述相符,則該少年應屬第一級,平時僅會接受到全校性/班級性的預防活動。若少年正在經歷重大事件、自認需要尋求心理專業人員協助,但學校跟家長均否認其需求,不讓其接受專業協助的話,依照現行社會安全網制度,該少年是無法接受任何專業介入的,如此一來,「如何才能接住所有孩子」是現今社會安全網亟需正視的課題。

身為家長可以怎麼做呢?大家可以敏感覺察孩子細微的改變,不管是穿搭、生活作息或飲食習慣,都可能是孩子面臨危機的警訊。家長可以適時關心,讓孩子知道自己是被支持的,但同時也給孩子適當的自主空間。當孩子的情緒較為高漲時,可先讓其稍作冷靜;待情緒較為緩和時,再與孩子討論最近發生的事,並善用溝通技巧,理解孩子需求,試著提供現有資源以支持。

這樣的支持模式需要靠親子之間長時間的練習與磨合,或許一開始家長不太會掌握與孩子討論的時機點,但透過孩子的反應來當作回饋,相信家長們能愈來愈上手。

家長應更敏感覺察孩子細微的改變。圖/fizkes@Shutterstock

最後,性暴力不是只發生在生理男性對女性,所有性別(涵蓋不同性別認同者)均有可能成為加害者或被害者。民國 111 年 6 月《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後,明確定義 8 種跟騷的行為樣態,若發現自己遭特定人士反覆跟蹤可報警,警方可給予效期兩年之書面告誡,兩年內若再犯可聲請保護令。相信在《跟騷法》施行後,有助於減少不當跟蹤與騷擾行為。

不過,上述法律所執行的前提為「有跟蹤或騷擾行為」,但若要從更前端的情感教育著手預防,教導孩子如何面對、處理自己的情感,並以適當形式表達自己對他人的愛與欣賞,甚至是掌握人與人互動間的界線,相信對於提升孩子內在處理能力與性暴力防治,會有更顯著的成效!

《關於作者》

林廷翰

現為基隆市青年事務委員、兒少代表顧問,曾任行政院/基隆市兒少代表以及國家衛生研究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實習生,現就讀輔仁大學職能治療學系輔修兒童與家庭學系三年級,亦修讀醫事爭議溝通與處理學程,長期關注心理健康、兒少/身障權益、家庭教育與性別平等議題,目前亦持續演講與撰寫觀點投書。曾榮獲新北市大專優秀青年、輔仁大學聖若望保祿二世教宗獎學金等獎項。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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