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首先要衡量的不是薪資,而是「什麼是適合自己的工作」。因為選對適合自己的工作,之後薪資就會更有機會提升;相反的,如果求職一開始只注重薪資金額,卻忽略了工作型態是否合適自己,那麼就有可能在之後感到工作痛苦、缺乏動力,即使硬撐也很難熬出頭來,未來薪資恐怕很難突破。
為了避免以上困境,我們可以在求職之初,把自己的個性特質、能力特質、學經歷與理想職缺的關聯做一個點線面的分析,藉此篩選工作環境。以下,我將先分享自己的職涯故事,再談談找到適合工作的具體作法。
歷經疫情低谷後,兼職重回法律工作
今(2022)年 9 月,我加入了多倫多一家本地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所的女律師主要業務為家事法中的離婚訴訟以及地產法。在工作面談的時候,這位女律師告訴我,她會在我入職的前 3 個月,逐個案例引導我執行工作。對我而言,工作場合等於我的第二個家,因此當初會選擇加入,主要便是認為這位女律師會是一個好的職涯導師(mentor)。其次,女律師允許我以兼職(part-time)的方式加入律所,只在下午固定時段上班,好讓我在上午有充分的個人時間寫作。
當然,這樣的選擇也讓我無法享有在律所全職工作的高薪,雖然賺的錢較少,但是我在工作的「滿意度」增加。這也是我希望從過往「工作與生活生失衡」的狀態中調整為「工作與生活平衡」做的決定。

還記得我在先前的文章〈沒有人一生順遂,你要學的是《克服倦怠》:「人生的進步,往往從下坡開始」〉中提到幾年前離開法院的故事嗎?在那之後,我登記了屬於自己的法律調停公司,開始試著接案,但沒多久疫情就到了。2020 年疫情期間,加拿大家事法庭曾以多封 Email 請我返回家事法庭工作。但是當時加拿大疫情嚴重,而且沒有疫苗問世,配偶每日冒著感染的危險在醫院急診室加班救人,3 個孩子因政府政策改為居家上課,百般糾結後,我還是考量家庭狀況,拒絕了夢寐以求的、再次返回法院工作的機會。
那段時光曾讓我患得患失,因為感覺自己辛苦努力經營的成果似乎頓時煙消雲散。但是在那樣看似下坡的過程,也讓我更清楚在工作選擇中需要考慮「工作時間」與「生活型態」,後來篩選工作條件時,總會注意避免工作時間與生活型態產生衝突。
其實,上蒼還是會眷顧在工作中堅持的苦心人,也許是上天看到我在法律路上的堅持與艱辛,因此開始讓我在法律職涯上看到「新出口」——我不再糾結於兩年前我怎麼為了家庭而拒絕法院的工作機會,也重新審視自己在法律方面想要精進的項目。我意識到我需要在法律事務所有更多的磨練,因此目前不再自己接案,而是以替法律事務所工作的方式磨練自己。這樣不僅少了接案的壓力,薪資也有一定的保障;且更重要的是,目前的工作讓我保有自由與彈性。
現階段,我工作的目標是為了自我實現和成長,因此並不打算馬上投入全職工作。我在二十幾歲就開始做理財規劃,長期經營各類資產,安排好未來的退休生活,因此我在選擇工作時,相對不需把薪資放在最優先考量——這麼說或許會讓職涯剛起步的年輕人感到羨慕,但我想告訴年輕朋友:人生就是不斷地學習與探索,我們必須學習在不同階段做出最適合當下的安排;此外雖然沒有迫切的經濟需要,但考量到現代人的平均壽命較過去更長,因此我也不敢輕易在中年早退。
尤其目前物價通膨,政府為了控管通膨而升息,卻又造成年輕持屋者貸款的壓力,以及租屋者需要面對租金上漲的重擔。在這個非常時期,年輕小資族除了需要在理財與消費方面做好控管,更重要的是積極投入工作以增加收入。以下就讓我們更具體地聊聊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一、第一步永遠是寄出「履歷表」
投遞履歷表最常見的 4 種方法包括:其一,經由可信賴的「工作網站」;其二,經由協助找工作的「獵頭公司」;其三,就業招聘會;其四,個人的「人脈介紹」(家族企業除外)。
因為現代年輕人經濟壓力劇增,「好的工作機會」自然就有很多優秀的人競爭,因此要能夠在眾多人之中得到心中的理想工作,就必須知道工作都需從零開始,慢慢累積,而「履歷」就是你累積的展現。年輕人千萬不要擔心剛畢業沒有任何資歷,因為每一個人都是零開始的,怕只怕你工作多年卻沒有累積,履歷拿不出手。

在剛出社會、缺乏工作經驗的「履歷空白期」,你可以強調的是個人具備的能力,和應徵行業的關聯。也因此,了解你鎖定的行業很重要。如果你找的工作需要具備特定「專業知識」,那麼在沒有任何相關實習、學習或工作經驗的情況下,就要以相關學歷取勝。若該工作不需特定的專業知識,則可以用個人的「軟技能」取勝,例如:溝通能力、銷售能力等。
另外在找工作的過程中,不要給自己過大壓力,要有耐心。人只要在積累的過程中能夠持續前進,那麼所有看似無法突圍的難處,也都能夠慢慢找到「縫隙」突破。面對找工作的困難,只要持續有動力,就會慢慢進展,「寄出履歷表」就是目標進展的基本步驟,千萬不要害怕寄出履歷後被拒絕而裹足不前——很多時候結果會比你想得更好。就算結果不如人意,你都可以再接再厲。
二、 衡量「適合度」:選擇讓自己舒服的工作
這裡所指「舒服」的工作,並不是錢多、事少、離家近。有時候反而是錢少、事多、離家遠。但是,這都不是衡量工作「適合度」主要的方式,因為工作適合度必須符合你內心的熱情。
工作「熱情」這兩個字常常被提起,但其實很多人不明白什麼是工作熱情。其實工作熱情並不是滿腔熱血的想要,而是有能力的需要。換句話說,熱情必須有「能力」做支撐,工作責任也必須是你能勝任的。
因為,能勝任的工作,才能做得舒心。這就像是一個不喜歡雕刻的人,你讓他每天雕刻一個作品,那對他就很痛苦。同樣的,一個擅長雕刻但是卻不喜歡雕刻的人,也不會有意願從事雕刻工作。最好的情況,就是「擅長」且「喜歡」雕刻,這樣就可以產生雕刻工作的「舒服度」。
所以年輕人想要「工作得舒服」,就要先物色「適合的工作」。關於職涯選擇,年輕人最好對想從事的行業有一些基本的了解再開始投出履歷表,而不是對行業一無所知,就把履歷表投出,這樣的結果就會石沉大海。

這份了解也可以讓你減少很多職涯選擇的彎路,因為這表示你已經對工作條件做過了篩選。但是,如果年輕人在進入行業之後發現,之前好像沒有做好職涯篩選、那不是你真正喜歡的行業,那麼「想轉行」也是可以的,因為年輕還是有時間可以探索。但是,你一定要在換了幾個工作之後,知道適合自己的行業是什麼,並且堅持下來,因為任何行業要做好,還是要在同一條道路上有堅持的耐力。儘早對自己工作的強項與弱項進行詳細的分析,這樣才能找漸入佳績。
三、薪資「符合度」:準備能生存的薪資籌碼
設定期望薪資的基本前提,當然是薪資金額能夠維持你的生存。但當然,這也是建立在你符合雇主所要的特質之上——包含相應的「學經歷」或「專業技能」。
工作薪資若非在招聘項目中就寫明,就是在面談的過程中,由雇主詢問理想金額。我過往在德商和皇家銀行的經驗,都是面談之前就已寫明薪資。後來應徵加拿大法律事務所,則遇過在面談時由雇主律師說明薪資金額,或由雇主律師師詢問我的理想薪資。
今年,我在和目前雇主面談的前一個星期,有兩家法律事務所希望我到律所任職,一家法律事務所的工作是「家庭法」,另外一家則是「車禍訴訟理賠」。這兩家法律事務所在面談我的過程中詢問我想要的薪資,我開口說出薪資需求之後,兩家都同意。這並不是代表我自己有任何厲害之處,而是我了解行業開價必須以自己的行業工作年資、學經歷與行業是否符合業界價碼,來提出薪水要求,而不是隨口出價。
四、衡量「工時量」:考量適合自己「生活型態」的工作
有關工作時間,是我相當注重的部分,因為我有接送孩子的考量,所以才沒選擇上述兩家工作時間朝九晚五的法律事務所。在二十幾歲的階段,我會選擇朝九晚五的工作,而且還有意願加班。但是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這階段的人生需求,可以果斷做出抉擇。

大家務必理解,好的機會出現在不適合的時間點,也很難有太好的結果。因此,在選擇工作的時候,「工作時間」與「生活型態」都必須列入個人考量。例如:我認識的朋友圈當中,有部份人很喜歡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工作,因為可以看到世界的不同樣貌。但是在結婚有孩子之後,為顧及孩子成長的穩定度,加上考量孩子對父母的需要,也就放棄需要出差的工作,而以定點工作為主。
因此,職涯的選擇,也是需要以「不同階段」來衡量與調整。再好的工作,如果只有自己一個人好,卻得讓家人生活失序,那也是得不償失。
五、選擇「好上司」:思考適合自己職涯成長的上司
我選擇目前這家法律事務所,很大的原因是我認為這位上司女律師「專業」且「可靠」。工作上司是職涯當中非常需要考量的因素,因為「工作上司」就是「工作導師」,不同的工作上司有不同的行事方法,當然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所適合的上司特質也不同。
我目前在法律事務所的工作導師在法律界相當優秀,而且相當有耐心。因為不同法律事務所使用不同的法律軟體,一開始我還不太熟悉如何操作,但主管總是會告訴我,電腦軟體很快就會熟悉,只要把案例內容做好,才是最重要的。
此外我的上司自己有小孩,相當了解身為女性在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困境,因此在時間方面對我特別通融,只要我把交辦事項完成,她甚至會讓我提早下班接孩子。儘管如此,我通常不會在 5 點前早退。而在工作的專業度方面,她總是能夠給我時間研究自己不足的部分,讓我能夠穩定的進步。
年輕人選工作,千萬不要小看「好上司」的重要性。
小結
後疫情時代,經濟正在復甦階段,也是找工作的好機會。但在待業過程,千萬不要看到工作就盲目投入,一定要衡量工作是否適合自己。就如同我在《克服倦怠》第二十一篇「整合能力:征服倦怠,要先清楚個人內在能力,再往外尋找機會」中我特別提到的:「不適合的機會,比沒有機會更可怕,列出人生中的點、線、面,找到真實能力」。
而在「待業整合」的過程中,千萬不要讓別人對你的看輕、欺負和冷落,影響了你的工作動力。社會中機會無所不在,要選擇「職涯」(Career),而不是只定睛在隨處可見的「工作」(Job)。換言之,在找工作的當下,就要評估所找的工作與未來職涯的關聯度,慢慢積累成屬於你個人獨一無二的職涯。
執行編輯:曾聖軒
核稿編輯:林欣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