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日線「所以你們系到底在學什麼?」徵稿活動,邀請讀者開箱招生簡章沒寫的科系日常。一起看看這篇文章,作者分享了這個科系哪些真實面貌?讀完後,也歡迎在 10 月 30 前投稿你的故事!
撰文:小比
升大二的暑假,我用努力維持了一年的成績,申請雙主修外文系。不同於許多人想透過雙修得到另一個學位,我申請雙主修的原因,是為了離開法律系──修完外文的應修學分後,可以放棄法律、以外文系的身分畢業。
許多人聽完,第一反應往往是:「那,妳一開始為什麼要選法律?」
因為高三的我,和大部分人一樣,害怕「讀文史哲沒飯吃」。
真實剖白:法律系的「印象紅利」
對於高中讀一類組,學測時只考數學 B 的我而言,法律系是能填的最高志願,也是社會大眾一聽到,就會馬上認同的科系──從路邊等公車遇見的阿姨、市場賣菜的大叔,到第一次見面的分組同學,聽見法律系的第一反應,不是「妳真𠢕(gâu),以後做法官還是律師?」就是「哇,有夠電。」
聽見這些「讚美」時,我總尷尬地不知如何接受,因為從小到大,我完全沒想過當法官、律師、檢察官,高中時最討厭的社會科,是和法律關係最密切,要背幾等親、幾歲能選鄉民代表的公民科。
儘管如此,我還是選法律當第一志願,占據學校榜單最前面的位置,從放榜到上大學,不斷接受許多驚嘆。
直到心裡的困惑不斷加深,花在讀法律書籍的時間太長、收穫的喜悅卻很小,空虛大到虛榮再也填不滿時,才承認:眼前的教科書不是我有興趣的內容,國考、律師、法官也不是我未來的夢想。
認清這點時,我卻感到更深的迷惘。「對法律沒興趣」的事實,早在上大學、選志願,甚至上高中前就難以忽略──我熱愛文學、擅長想像、喜歡田野調查和採訪,甚至樂於「打破規則」。和法律少數的交集,或許只是「非常會考試」:看懂出題的邏輯、找到解決題目的關鍵字。
為何事實擺在眼前,18 歲的我依然選了毫無興趣的科系?除了當時急於爭取認同的渴望,社會對純文組的「不認同」,也用力地推了我一把。

當「社會現實」來到高三生面前
填志願那段時間,正逢台積電大漲、黃仁勳演講竄紅,除了純文組的存在感瞬間萎縮,法商的價值也常被一句「當工程師出路最好」強行壓過。
思考未來時,我會忍不住用這些輿論自我審查:讀法律系有明確的職涯、較高的薪水與社會地位,甚至想到「我能嚮往文學,是因為家裡經濟條件支持」,等要靠自己生存時就得面對現實,因此必須先確保工作,再談興趣和夢想。
弔詭的是,當時我沒有任何出社會的經驗、沒打過工,連生活開銷都不清楚。然而,透過網路與親友的討論,「現實」對 18 歲的我來說,竟具體地不可思議──「文組以後連買書的錢都沒有」、「起薪只有 29K」、「畢業就找不到工作」。
在興趣之前,我被迫先認清「現實」:不是「我不喜歡法律、喜歡文學」的事實,而是「文學賺不了錢」的普遍意見。最後,我做出最安全的選擇,在志願欄填上法律系,抱著厚厚的教科書、解題書,讀起沒興趣的科目。
背了甲說、乙說、丙說,那我自己呢?
進了法律系就像拿到一張人生保底牌,但抱著「讀完也不一定要國考」的念頭,我面對的是怎樣的大學生活?
除了少數教授會點名、寫報告加分以外,法律系多數科目採「期末考 100%」的計分方式,「考試」的重要性被無限放大,整個學期似乎只為了期末考存在。
上課時教授提醒大家找「實例題」來練習,課堂間「這個國考考過」、「這裡期末不會考」等用語隨處可見。大考前一週,助教還會特別安排「課輔」講解重點題型,為即將到來的正式考試「猜題」。
因為教授多半只傳授法學原理而非解題技巧,使聽課的「效益」被大幅壓縮。我和許多同學心照不宣地買起坊間「解題書」模板,甚至翹課回家用倍速看「臺大課程網」同個教授的公開課。
大一結束時,儘管基礎科目多拿到 A+,我學會的技能卻和高中無異:熟背名詞定義、找關鍵字猜題。所謂「法律的詮釋空間」,對還未建立個人見解的大學生而言,多半只是從學者的甲說、乙說、丙說中做出選擇。

除了缺少意義感的課堂,最令我無力的,是選擇這個「穩定未來」付出的隱形成本。每天課前、課後,我需要花至少 3 小預複習,才能理「意思表示」、「客觀歸責性」等法律概念,做完足以面對 100% 期末的模擬題。
為了消化知識,讓我在參加社團、系排時也無法全心投入,總害怕各種「局」壓縮念書時間,無形中失去許多練習社交、培養團隊感情的機會。
使我下定決心「逃跑」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某次上課在抽屜裡發現的補習班傳單,黃色單子上印著流程圖,將生涯路徑呈現得一清二楚:大一熟悉課程、大二進補習班「起跑暖身」、大三「實力奠基」、大四「衝刺集訓」,學生如同商品般被放上前往「國考」的流水線。
當期末考結束,大家討論明年要修什麼課、哪些是大三訴訟法的先修門檻、哪些國考不會考,我才忽然驚覺,開學時人人都在喊的「我念完也不一定會當律師/法官啊!」如今,只剩我有這種「脫軌」的想法。
來到外文系:用英文,卻更能表達自我
和學習規劃師討論後,因為不符轉系資格,我改以雙主修取得外文系的修課門檻,大二時,課表全換成外文大一的必修。(延伸閱讀:台大「學習規劃辦公室」在做什麼?執行長與「學規師」現身說法)
我永遠忘不了第一堂「文學作品讀法」,當教授問大家從文本中讀到什麼,同學們紛紛舉手分享──有人認為這個句子在描述母女間的情感、有人覺得作者無意間透露了刻板印象。那一刻,所有人的大腦同時在飛快運轉,努力思考「自己讀到了什麼」、「為什麼別人這樣解釋」,令我過癮到不可思議。
相對於法律系多是教授獨自講課、學生在臺下抄筆記,幾乎沒有報告和發言機會的課程,我終於找到能表達、發揮創意的地方。
外文系的分組報告和個人發表,包含簡報、短影音、說故事、分享電影等形式;即使是論說文考試(essay),只要能充分表達對文本的想法,就算不符合任何「模板」也無妨──記得某次考試,我寫從《聖經》的段落讀到和〈赤壁賦〉相似的情感,獲得意外的高分。
雖然花很多時間適應英文,但因為熱愛所學的內容,時常不自覺讀好幾遍,每當發現新的「隱喻」或「伏筆」就非常滿足,課餘時還會主動找資料,到 YouTube 看講解史詩的動畫、上維基百科讀不同文本的歷史。比起在法律系時的掙扎,我付出更少的力氣,卻獲得更好的成績和前所未有的充實。

結語:不後悔「選錯系」,因為更認識自己
即使度過辛苦的大一,直到大二時才找到理想科系,我並不後悔當初選法律的決定。
正是一整年「現實」的磨練,才讓我認清自己不適合這條路。以雙主修身分「和大一一起上課」,讓我在不屬於任何系所、年級的情況下,減輕了比較的心態,不受「哪個階段該做什麼」的焦慮束縛。
除此之外,我將大學日常和跨域時的迷茫,以擅長的「說故事」方法經營自媒體,培養興趣之餘賺取收入,成為支撐大學開銷的主要來源。
如今剛升上大家開始規劃生涯的大三,我依然不確定未來能做什麼,卻漸漸能幫自己畫出一幅更具體的圖景,並對「現實」有了全新的認知──找到真正喜歡且擅長的事物,享受所學帶來的踏實,遠比對未來無止盡的懷疑和焦慮,來得真實許多。
《關於作者》
小比
蘭陽女中畢業,現於臺大雙主修法律和外文,喜歡田野、飲食、地方文化,最近在學馬來文和印尼文。
經營 IG 帳號 bi.daily.learning,分享大學生活、迷惘和各式各樣的碎念。
執行編輯:洪翊芳
核稿編輯:孫雅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