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談到身為在中國就讀「法律系」的台灣人,以及在大學畢業前考到法律職業資格證(註)、畢業後在律所實習,開始法律工作的職涯,對談的另一方總會感到疑惑,甚至有些不解。疑惑的核心不外乎對中國法制不健全的批判,因此對中國的法學教育難以感到信服──每每如此,我總想開口解釋,卻又不知該從何說起。
或許這個問題,要從求學者對於「就讀法律系」究竟抱有什麼期待談起。無論是在就讀之前,亦或是現在已畢業、從業近 10 年,對我而言,這道問題的答案從來都是:培養法學思維,然後將其運用在工作和生活的各個方面。
以下我將透過本文,分享自身經驗與觀察。

究竟什麼是「法學思維」?
雖然中國為大陸法系,即以法本、法條為國家法制建立的核心,但以我所就讀的學校為例,法律系第一門課卻是「法理學原理」,而非具體的部門法。
這堂課宗旨為啟蒙學生的「法學思維」,以理解不同法律條文所欲反映出的核心意義、法律與道德之間的交集關係、法律適用問題,以及法律中如何界定實質正義和程序正義等。藉由此為起點,在課程結束後才會開始學習不同領域的具體部門法及實施辦法。
當年大一時,總覺得「法理學原理」猶如天書,但學校的課程安排就像是一個完整的圓,讓學生在學完一輪部門法後,於大三下學期最後一門課,再回到「法理學原理」──我們開學的第一門課,做一個深入、完整的總結。
法學思維的建立,有利於在面對新的法律知識時能有系統、結構性地進行吸收和整合,長期訓練後,這種思維模式也能運用在其他面向,像是當在新的領域面對到大量碎片化訊息時,可以更有邏輯和順序地思考、分析、歸納,進而運用。

中國的法律系學習風氣(以個人就讀經驗為例)
回想自己大學時在中國的求學情境,無論是課程制度的安排,還是在法條之外的法理辨析,我的同學和老師們總是極其認真努力。母校是專門的政治法律學校,在每年錄取的 2,000 位新生之中,就有多達 1,200 位是主修法學,因此學系中每一堂必修課都有 10 多位教授開課,學生也可以自由地選擇不同教授的課。
同學之中有許多「學霸」,除了自己選的課,還會去旁聽其他教授的課程。在比較主幹的科目──譬如法理學原理、民法、刑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甚至會去聽兩三個老師的課,加以比較、總結,以利查漏補缺。
學校還有一股很「瘋狂」的風氣:每年期末會流傳學長姐們針對開課教授的課程內容、講課風格的分析;同學之間也都流通著一份名單,是大家心中的「名師」陣容。若選不上名師的課,學生們也會想辦法去旁聽。
很自然地,系上形塑出「佔座位」的風潮,尤其在開學後的首兩週,由於座位表還未公布,因此即便是自己有選修的課,還是得一大早就去佔位子,否則就會沒地方坐。有一次令我格外印象深刻,宿舍固定於早上 6 點開門,而我唯一幾次在北京的大雪天、大清早 6 點出門,就是為了去佔刑法總論課的座位。

熱門社團:辯論隊、準律師協會
而在學業之外,課外活動除了休閒類型社團,最熱門的選項就是學院之間的「辯論隊」與「準律師協會」。
先聊聊辯論隊,母校法律系就像《哈利波特》一樣,共分成 4 個學院,每一個學院辯論隊的組成方式也很具系統性──每年各科系的辯論隊會被分配到新生班級,並先舉辦大一生的辯論比賽;學院辯論隊的人會從大一新生盃物色辯論好手,將他們收編到隊內;未來一年的盛事,就是學院之間的辯論比賽了,每到最後總決賽時,禮堂常常一票難求,辯論過程也都非常、非常精彩。
另外一個受學生歡迎的社團就是「準律師協會」,這是一個很強大的人脈網絡,不同部門會承擔不同的活動,有學術演講、律所參訪,或大型法律論壇等等。在社團過程中,也會讓未來想要進入律所或做學術的學生,提早開始接觸這些專業領域,不僅如此,日後在職場上的校友資源也非常豐富,人脈分佈既廣又密。
法律思維在職涯上的運用
我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涉外律所擔任初級律師,主要工作範圍是協助商業貿易,如合約書的起草審核、為客戶的商業貿易計畫進行禁止調查,以及法律可行性的分析等等。雖然剛開始工作時,我已經通過司法考試,然進入職場、實際工作後才發現,需要運用的法條──特別是外商投資、商業貿易──和大學時所學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此時,我們仰賴的已非在學校學到的「硬知識」,而是歸納彙整的思辨能力──如何在龐雜的資訊中判斷與掌握關鍵資訊;如何整理一項議題的預設、脈絡,並推斷出最後的結果;如何尋找正確的法律條文和案例來支撐自己的論述,並清楚地向主管和客戶表達、溝通。

當然,這之中還有「實踐中」的問題。法條和條例無論再怎麼精細,在實踐的不同流程中難免還是有一些法律空白,因此其中一部分的工作內容,也包含將得出的結論向公務機關進行確認,最後再整合成合法、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商業方案。
中國經驗的意義
法律的面向有很多,對社會的作用也不盡相同。在商業中,法律準則是一種市場貿易活動規則,唯有了解遊戲規則,才可準確入場。
過去 10 年來,隨著中國市場的崛起,對有中國法律背景的人才需求非常大。而跨國交易往往涉及數十個國家,依據客戶商業模式和性質,在併購案中先分區域進行整合和推進;區域之下,個別國家會依據其市場份額和涉及交易金額,進而再被分為第一梯、第二梯、第三梯類國家。
項目的走向以第一梯的國家為主導,起草併購相關的計畫時皆會鞏固第一梯的利益,第二梯、第三梯有時僅能配合。也是因為這樣,第一梯國家的律師通常負責最吃重的起草、談判和協調,有許多和客戶高層對話的機會,可以看到交易展開的全方位,並實際推動案子的走向。第一梯國家的律師會統整其他梯次的進度,而其他梯次參與範圍常常僅是終端執行,對案子的能見度極低。
在亞太地區,過去數十載中國永遠是第一梯國家,台灣則是第二或第三梯,因此在商業貿易這個舞台上,了解中國商業的規則──無論是在中國境內服務,或者在海外協調中國相關事務──實務上確實更有機會身處案件核心。
因為有機會研究較複雜的議題,因此更能淬鍊出協調案子、考慮客戶需求的工作能力,而這份技能將適用於任何工作──這是在第三梯執行國家中,較難學習與想像的經驗。
台灣人才的機會
這兩年疫情之下,台灣防疫成果極佳,並維持國家運行之穩定,為台灣的國際貿易帶來新的生機和面貌。在某些案件中,台灣已不再拘於「第二梯、第三梯」的定位,開始躍居交易核心,成為不僅僅是「配合」的國家。
那麼為何還要探究台灣人才在中國讀法律,以及在第一梯國家的法律工作經驗?我想是在有朝一日(或是現在),當台灣走上舞台時,自己能成為對應的人才,足以支撐這其中的發展。
最後,恭喜母校在今年的「QS 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以專門性大學之姿,入選法律專業前 40 名。
註:要通過中國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才會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申請律師執業、公證員執業和初次擔任法律類仲裁員,以及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皆應當通過該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方可任職。
執行編輯:陳品融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