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5 日在台灣上映的《漂浪人生》,是一部國際合製、由丹麥導演執導,形式上頗為特殊的動畫傳記片。我當初在觀賞這部電影時,有種難以名狀的震撼,最終才發現或許是我人生的軌跡造就了當下獨特的感動。

學法之後的「麻木」感受,被電影驅趕
就讀法律系的我,上個學期在選修課程時修了一門較為冷門的「國際人權法」,該課程內容著重在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案件,探討主題圍繞在性傾向和族群等面向。
之所以會說本課程「冷門」,是因為它既與律師、司法官的國考不相關,亦因為臺灣的國際處境,而使得此類聯合國事務較少有讓臺灣學生接近的機會,因此據教授所述,這門課以往修課的人數都不多。但對於我而言,閱讀這些案例就好像在認識一個新世界,也暫時能忘記許多法律系必修課中,那些剛硬的法律文字、複雜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在「國際人權法」課程中,我們讀到的幾個案例事實都是:同志因為自身的性傾向不見容於祖國,在生命身體安全受到威脅後,逃到歐洲國家尋求庇護,最後因為該歐洲國家之政府不同意庇護申請,且該同志國內尋求救濟未果面臨引渡回國,轉向人權事務委員會提起申訴,最後才形成我們眼前的案件(若讀者有興趣,可以參考 M. K. H. v. Denmark 一案)。
因此觀看《漂浪人生》時有股熟悉感,本片故事正是一位難民回憶起他從阿富汗逃到丹麥的過去,其中政治、歷史、家庭又如何和他的身分及性傾向交織,其中最驚人的,或許是這部電影既是一部紀錄片,也是一部動畫片,創作者極具創意地將兩者嫁接在一起,各自為紀錄與動畫類型的電影注入了新生命,而就讀法律系的我,竟也在其中找到了在法律系學習中一直缺乏的感受。

隱私與共情的兩難,《漂浪人生》如何化解?
或許可以從 M. K. H. v. Denmark 的案名推知,當我們閱讀相關案例時,這些當事人往往都是匿名的,雖然理解這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隱私及安全(此類案件尤其需要匿名處理),惟當時的我仍有種「申訴人的面孔消失在文字中」的感受。
《漂浪人生》作為一部紀錄片,當然也會遭遇相同的問題,面對一位具同志及難民身分的被攝者,保護受訪者的隱私實屬當然,畢竟影像可能具傷害性,片中一個段落正說明了觀看和影像的危險──當主角一家人要從愛沙尼亞偷渡到瑞典時,他們搭乘的破舊小船漂流到一艘豪華渡輪旁,在小船上,大多數人都歡欣鼓舞地向渡輪上的人揮手,男主角卻沒有加入眾人行列。
此時,男主角的沉默顯示了一個極端詭異的情況──難民與遊客被置於同一個空間,渡輪和小船的體積對比凸顯了彼此的落差,而渡輪上的乘客竟拿起相機開始對著這群難民拍照,電影似乎在叩問:為何大眾已然缺乏感受,而無法看見難民的痛苦?這些渡輪遊客手中的攝錄工具,宛若欲把難民降格為動物園裡的動物,成為一種可供觀看的客體。
既然影像有此潛在的「暴力」特性,《漂浪人生》的主角便沒有在銀幕上出現的可能,但同時,片中的臉孔又是電影影像裡對觀眾產生「觸動」的重要元素之一。

以電影理論家艾普斯坦(Jean Epstein)的理論來說,「臉」是可以極大化視覺敏感度的,電影史上拍攝臉最著名的例子,大概是德萊葉的《聖女貞德受難記》(La Passion de Jeanne d'Arc),片中幾乎全是臉部特寫,記錄了臉孔的所有細節,以此放大了演員的情感、敏感化了觀眾的感官。惟《漂浪人生》因為倫理考量,難以有真實的臉存在於影像中,但創作者未選擇將被攝者置於黑影或馬賽克之中,畢竟那種模糊的樣貌同樣無法向觀眾傳遞情動力,以致難以共情。
面對紀錄片倫理與產生情動兩大難題的拉扯,《漂浪人生》導演提供了一個意想不到的解決方案:用動畫代替真實影像。動畫的人工特性,能滿足保護受訪者的匿名需求,另一方面,觀眾又能觀看到主角的臉,還有背後所有可能的情愫。

於是,保留角色的臉代表著電影仍存在情感動能,而我們跟隨主角親自口述他在阿富汗的童年、到世代之交的蘇聯、最後在丹麥落地生根的過程,更拉近了紀錄片背後事件與銀幕前觀眾的距離,因此提供了動能觸發共情,或是說,對已經麻木於觀看他人處境的觀者而言,這樣的敘事找回了觀者敏感的可能性。所以我會說,《漂浪人生》用最曲折、卻也必要的方式,拉展了紀錄片和動畫片兩種片型的想像,並將兩者完美揉合,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創新形式。
「敘事犯罪學」教會我的事
《漂浪人生》透過電影片型的跨界思考,讓我在回望自身法律系身分時,不禁反問自己:身為一位法律系學生,我是否在讀法律時漸漸失去了對世界的感知能力?若然,我該如何找回我的情感動能?
優秀的法律從業人員不勝枚舉,但在途中轉行的也所在多有。歌德成為文豪前是位律師,費里尼在成為名導前也曾經錄取羅馬大學法律系(但據傳他沒有去上過任何一堂課)──這些人當時放棄法律專業的原因不一而足,然於我而言,在這 3 年的學習過程中,專業知識確實不斷堆疊,但在學說、實務、意見的爭議及法律條文的操作下,我總有一種感知漸漸被削弱的感受。當我聽到一段故事,會開始把它簡化為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架構,雖然法律的運作方式正是如此,但不免讓我懷疑,如此看待世界是否過度簡化?

我想到在另一門課得知的「敘事犯罪學」(Narrative Criminology),此學門是一個新興學門,屬於批判犯罪學的一支,它的關懷重點是重視當事人的個別經驗,透過當事人的故事了解複雜的犯罪原因。此作法可望重新挖掘那些在法律操作下被省略、但可能具有潛在重要性的成分,進而加以分析。
「敘事犯罪學」帶給我的啟示是,在複雜多樣的世界裡,法律似乎不斷將其化約,但正如該學門所主張,這作法不免令其失去了某些觀點。而「敘事」則可能得以讓人重新看見已看不到的事物,重新感受到已經感受不到的感受。
《漂浪人生》的存在,就是敘事為何需要被重視的絕妙例子。還記得國際人權法課程的教授不斷提醒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案例中的這些當事人,為了他們的權利經過多少奮鬥,最終才形成我們面前的個案。而《漂浪人生》把這樣的奮鬥歷程顯形了,正如同它將電影的臉及其背後的情感動能找了回來。
也許這只是同時具有法律系學生、影迷「雙重身分」的我的妄想,然而每每看到那些令我反思的影視作品時──像是《漂浪人生》、《愛你讓我自由》(Great Freedom)、《美國犯罪故事:凡賽斯遇刺案》(The Assassination of Gianni Versace: American Crime Story)、錢(L’Argent)等──我都被再次提醒:認真對待敘事、認真對待經驗、認真對待每個故事背後活生生的人。
執行編輯:陳品融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