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她要跟強暴她的男人聯絡、出書?」──《寬宥之南》:一段充滿愛與爭議的「夥伴關係」

最讓它動人的,是圍繞著 Thordis 和 Tom 的,很多很多的,毫無保留毫無芥蒂的愛。是這樣的愛,讓他們有面對面,和面對世界的勇氣。
「為什麼她要跟強暴她的男人聯絡、出書?」──《寬宥之南》:一段充滿愛與爭議的「夥伴關係」

Photo Credit:截自 TED @ YouTube

前文:初戀情人 16 年後重逢,只為與過去和解──性暴力受害者與加害者合寫的《寬宥之南》

「我是他們(犯下強暴罪的男人)其中的一個。但這是個難堪的沉默,或許是害怕更深入探討⋯⋯我想說出來,減低我們的歷史重複發生的機會⋯⋯」

 「或許分享我們的故事會是一個斷路器,讓公開而不同的對話變得可能。」 

「難道我不想問我自己和其他人,關於我們作為男人的方式,關於我們和女性的關係?難道我不想對已知的問題做出貢獻嗎?」

在開普敦的那一週,Tom 數度如此自省自問,並向 Thordis 表示願意和她一起,為對防止對女性的性暴力盡一份力量。

獨特的夥伴關係,呈現「受害者/加害者」的多面性

開普敦之旅後的幾年中,Thordis 和 Tom 各自把那一週的心路歷程,和其後的發展寫下來,集結成《寬宥之南》,在 2017 年出版。同時,他們兩人也一同參與著名的 TED 演講,並在多國接受電視與平面的採訪,分享他們的故事,為的是「讓世人看見,在這尺規兩端的人,無論他們是性暴力的受害者或是加害者,都不是無靈性的野獸或受損的商品。他們是人,不完美,會犯錯,完全就像你和我一樣,有各種不同的想法,工作,生活方式和信念。」

在宣傳《寬宥之南》的 BBC Newsnight 電視訪問中,Thordis 和 Tom 對主持人愛蜜莉麥麗絲(Emily Maitlis)說明兩人合作的動機與期望造成的影響,訪談結束前,愛蜜莉提出了一個問題:「你們覺得你們現在是朋友嗎?」

兩人同時否認,「我們是合作夥伴。」Thordis 說。

Thordis 與 Tom 既是初戀情人,也是性暴力的加害者與受害人,即使和解與寬恕讓他們能夠和平共處,共同的理念與目標讓他們攜手合作,「朋友」仍然不是一個適切的定義,因為聯繫他們的不是友誼,不是愛情,而是永遠橫亙其中的歷史──他們仍然記得相戀的美好,仍然彼此吸引,仍然心靈相通,然而傷害無論如何無法逆轉,他們再也回不去最初的純真,再也沒有親近的可能。各有所愛,各有人生的兩人,而今只是「合作夥伴」。

他們的合作普遍受到正面的評價,但也遭受某些人與團體的強烈抨擊,例如在倫敦南岸中心(Southband Centre)的座談會,就被認為「強暴犯不可被原諒」的抗議人士鬧場我不知道這些鬧場人士有沒有讀過《寬宥之南》、有沒有聽到 Thordis 在 TED Talk 和其他訪談中強調的「這(她和Tom的多年的對談,由溝通理解到寬恕放下的過程)不是一個公式。」有沒有看見 Thordis 和 Tom 在促進對性暴力認知上的努力?個人認為,無論這些人有什麼樣的立場,拿他們來開刀是不公平的。

《寬宥之南》是 Thordis 和 Tom 的故事,身為被害者,Thordis 有權決定如何處理這樣的創傷:她選擇面對 Tom,選擇正面迎戰,選擇寫書出版,也選擇與 Tom 一同站出來。而在一般加害者多會否認、合理化犯行,甚或因羞恥而絕口不提的情況下,Tom 有勇氣以本名現身,扛起他應負的責任,是非常難得的(雖然他的犯行並不因此而減輕或被合理化)。他讓人們看見,性暴力加害者並不都是喪心病狂的「壞人」,任何人都可能因為錯誤判斷與情境使然,而犯下這樣的罪。傷害造成之後,任何法律給予的正義都無法還原破碎的一切,但是真誠的愧疚與道歉,使和解與寬恕變得可能。

真誠的愧疚與道歉,使和解與寬恕變得可能。(非當事人)圖/Shutterstock

「即使是人生最創傷的事,仍證明了我的特權」

「為什麼她要跟強暴她的男人聯絡?還要跟他在開普敦見面?」我和朋友提到正在讀的《寬宥之南》時,她對這個故事的第一個反應是震驚與無法理解。沒有讀過這本書,的確不容易了解 Thordis 想追溯這件事、想與 Tom 見面的動機,大概也不懂她為什麼能夠原諒,甚至與他合作。

我的理解是,性暴力是一把雙面刃,加害人本身也可能是某種心態、某種文化、某種經驗的受害人,透過傷害他人,他們得到短暫的宣洩與滿足,然而本質上的誤解與不滿,仍然無從導正與填補。這樣的認知不能合理化他們的行為,但是有助於了解他們為什麼犯罪。 

而受害人不一定是弱者──在她準備好的時候,也能正面迎戰。Thordis 在痛苦中反覆思索反覆茁壯,創傷成為一股強大的力量,驅使她尋找答案,在這樣的追索之中,Tom 是問題的所在,也是拼圖的最後一部分。這的確不是常態,但是這樣的溝通不是不能存在。

Thordis 隻身赴開普敦,但是她從來不是孤軍奮戰:這段旅行和《寬宥之南》的幕後功臣,其實是即使充滿疑慮與擔憂,仍然支持她的伴侶、3 歲的兒子和父母家人。  

「我赫然發覺,即使是我人生中受創最重的一件事,仍如何的證明了我的特權。」(“ It strikes me how even the most traumatizing event of my life is still a testament to my privilege. ”)和絕大部分性侵受害者相比,Thordis 是「幸運」的。她的家庭、教育、文化和社會背景,允許她勇敢站出來,談論自己受害的經驗,並且致力於防止性暴力和提倡兩性平權等等的工作。

反觀這個世界上有許多性暴力受害者,因為各種因素無法認知/反抗/逃離/舉發犯行,甚至慘遭殺身之禍,連開口的機會都沒有。有些女性甚至因受性暴力而遭到親友旁人訕笑質疑,這樣的二度傷害讓她們更加痛苦,更加退縮,更加無力改變自身的處境。

大多數人都認為,「遭受性暴力」是一件不應/不願(主動或被動)公開的事。當事人當然有權選擇是否把經歷公諸於世,但是預設這件事是必須被隱藏的「傷害」或「恥辱」,對她們的療傷之路毫無幫助。Thordis 談論創傷,Tom 坦承犯行,和我寫前兩篇文章,目的都是「做出改變」──一方面使大眾了解性暴力可能存在於任何地方,來自任何對象,進而把責任歸於加害人,而非受害者;一方面對受害者說:我知道你受了傷害,但你不需要因此自責,犯錯的是施暴的那個人。如果你還沒準備好,我們幫你發聲,我們陪你面對,我們也想為你,把性暴力的威脅減到最低。

受害人準備好的時候,也能正面迎戰。(非當事人)圖/Shutterstock

毫無保留的愛,成就了《寬宥之南》

改變光靠一個人、一本書、一種性別、一個團體、一次行動,都是不夠的。正如《寬宥之南》書末所述,性暴力是「人類社會中最常見,也最嚴重的威脅之一。」(one of the most common and serious threats in human society)Thordis 和 Tom 需要更多的合作夥伴,一同改變這個存在已久的現象──無論男女,只要對這個議題多一點關心,多一點尊重,多一點理解,多一點溝通,威脅的程度就能減低一些。

《寬宥之南》是一本關於傷害,關於痛苦,關於尋找,關於對話,關於和解,更關於寬恕的書。 然而最讓它動人的,是圍繞著 Thordis 和 Tom 的,很多很多的,毫無保留毫無芥蒂的愛。是這樣的愛,讓他們有面對面,和面對世界的勇氣。我在這本書中,看到了黑暗過去後的溫暖與希望,但願每個受到傷害的身心,都能被這樣的愛與光重重環繞,緊緊擁抱。

註一:本文是根據《寬宥之南》中,Tom 與Thordis 的故事,論述男性對女性的性暴力。女性對男性,與同性之間的性暴力同樣存在,也有同等重量,只是暫不列入本文討論範圍。

註二:在過去,英文通常使用 ” Victim ”(受害人)這個字形容強暴被害人。不過 Victim 這個字同時有身為弱者和博取同情的聯想,因而近年來有人主張改以比較正向積極的 ” Survivor ”(生還者)稱呼。在《寬宥之南》裡,Thordis 選擇後者,然而兩者都有支持者,網路上也有許多文章探討應該使用哪一個字。我想這是個人主觀認定,和當事人感受的問題,在此先不討論。在此文中,為求容易理解,我還是使用中文裡習慣的「施暴者/加害人」與「受(被)害人」稱之;但是我相信每一個遭遇過性暴力的人,都是勇敢的「生還者」。

執行編輯:賴冠穎
核稿編輯:林欣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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