窺見世界的遼闊,將我的「悲壯感」一掃而空!一場名為「史丹佛」的馬拉松(上)

11 月的加州,感恩節假期前的一號公路,開車的武漢大學 Charles 博士、來自泰國的劍橋大學畢業生 Amp、優秀的不可思議的台灣律師 Tammi 與前座導航的我,共同前往聖地牙哥。 來史丹佛的第四個月,我終於在這些好同學的邀請下踏出校園。這趟往返 1,200 公里的旅程,加州的褐色大地與公路旁的藍色大海形成鮮明的對比,藍天之下滿是大麻味的洛杉磯,與西班牙色調的聖地牙哥都是新鮮的體驗。 我身在國外了啊──或許到了這一刻才真正有了實感。一路上我們在車上或唱歌或說笑,不經意提起了每個人當初申請史丹佛的動機與過程。很巧的是,四個人來自法律所三個不同的組別,只少了智慧財產與科技法組。
窺見世界的遼闊,將我的「悲壯感」一掃而空!一場名為「史丹佛」的馬拉松(上)

撰文:羅  傑

11 月的加州,感恩節假期前的一號公路,開車的武漢大學 Charles 博士、來自泰國的劍橋大學畢業生 Amp、優秀的不可思議的台灣律師 Tammi 與前座導航的我,共同前往聖地牙哥。

來史丹佛的第四個月,我終於在這些好同學的邀請下踏出校園。這趟往返 1,200 公里的旅程,加州的褐色大地與公路旁的藍色大海形成鮮明的對比,藍天之下滿是大麻味的洛杉磯,與西班牙色調的聖地牙哥都是新鮮的體驗。

我身在國外了啊──或許到了這一刻才真正有了實感。一路上我們在車上或唱歌或說笑,不經意提起了每個人當初申請史丹佛的動機與過程。很巧的是,四個人來自法律所三個不同的組別,只少了智慧財產與科技法組。

話說從頭:史丹佛的一切,是怎麼開始的?

我在史丹佛的一切是怎麼開始的呢?猶記得 2017 年  12 月某個周日,心力交瘁的在國圖翻著李劍非律師的《取法哈佛》,想著或許自己怎麼也摸不到這些名校的大門──大學成績不偏不倚的排在班上 50% 的位置、沒有出國交換或工作的經驗、律師考了 4 次才終於考上,但不曾實習、喜歡研究卻沒有幾篇文章發表⋯⋯不禁懷疑這些年自己到底在幹嘛。

或許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情,當史丹佛 LL.M 的「國際經濟法、商業和政策」(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Business and Policy,以下簡稱 IELBP)組的 Teaching Fellow Jonathan Greenberg 來電面試時,我根本難以置信。

在嘈雜的餐廳外面勉強作答了一番,被問到為何要選擇史丹佛時竟然還答了 " Berkeley law school is a prestigious one in ter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柏克萊法學院以國際經濟法聞名)──雖然這句話本身沒錯,但學校名稱可就錯得離譜,也讓 Jonathan 足足停了兩秒才問下一個問題。人有時候真是難以置信的愚蠢。

旅伴們聽完大笑一番後,Amp 說道,” Jeffrey Li from Harvard? Now you can have your version – Jeffrey Lo from 史丹佛. “(來自哈佛的李劍非?現在你可以有自己的版本──來自史丹佛的羅傑。)

“ And I know some publishers in China, I can contact them for you. ”(我認識一些中國的出版社,我可以幫你聯繫。) 一手握著方向盤,Charles 加入了對話。

" We will buy the book and ask you to sign on it, you’d better start practicing now. "(我們會去買書然後要你簽名,你最好現在就開始練習。)最後 Tammi 激勵人心的這麼說。

可見我的同學都是好人。

出國前心情「悲壯」,矢志專心投入課業

和李劍非律師以及無數其他 LL.M. 同學們多采多姿的一年生活相比,我的一年平淡得多。若是在地圖上畫下我的活動軌跡,或許會讓人以為這是某種穴居生物還是藤壺的生態紀錄。

從宿舍到法學院,走的是門口的 Escondido Road,這條路不是學校的主要幹道,在地圖上只是平凡無奇的一條白線。Orientation(說明會)的第一天,我們就是頂著 44 度的豔陽,沿著這條路,走過圓環、走過紅鷹雕塑,花上 15 分鐘一路走進法學院。

接下來的三個學期也就這麼盯著小小的法學院(只有三棟建築)度過──除了去法學院附近的 Green library 與 Tressider Union 外,甚少再往學校的西側或北側前進了。唯一的例外或許是去學校附近的 Trader joes 買東西,但是兩周才去一次──不得不說 Amazon 真是偉大的發明。不唸書的時候,有時在 Wilbur field 踢球,有時在 Wilbur hall 或是 Arillaga hall 吃飯,於是這條路也就大致總結了我在史丹佛的日子。

回想起來倒也不是刻意選擇遠離人群,只是本性如此吧。那年踏出國門的初衷,就是想要這麼一張走向世界的門票。既然踏出了第一步,勢必得抓住點什麼,因此早就決定把大多時間投注在課業上。畢竟在出國前聽說美國法學院環境多麼高壓,蘇格拉底式的教學方法與大量指定閱讀,每讓初來乍到的外國學子夜半暗自垂淚。

而史丹佛法學院的三學期制、J.D. 與 LL.M 共同評分制度、滿載的先修課程(Pre-fall,後面會再解釋)緊鄰著第一學期,又讓生活更為緊湊,競爭更是激烈。在這種拚盡全力也要拿點成績回來的心理準備下,搭機之前心情倒是有了幾分莫名其妙的悲壯感。

圖/Stanford University 臉書專頁

實際校園生活,心情截然不同

不過,看似平凡、符合最初想像的生活,其實在出發後有了微妙的心情轉換。

史丹佛的法學院是個小型法學院,LL.M. 加上 J.S.M.(研究取向的學位)約 80 人,每組在 10-20 人之間,J.D. 也只有一年 180 人左右,因此師生與同儕關係十分緊密。其中我所在的 IELBP 組又恰好是各組中學生組成最多元的一個。

2018 年班(美國習慣以畢業年稱呼該屆學生)的我們共有 20 人,一半來自亞洲,另一半來自拉丁美洲、印度、以及歐洲。有外交官、貿易談判代表、學者、仲裁人、仲裁律師、貿易律師、競爭法律師,指導教授則是大名鼎鼎的國際經濟法教授 Alan Sykes。   

當初衝著小班制與 Alan Sykes 教授賭了一把選擇史丹佛,現在回頭來看真是正確的選擇;或著說,適合我的選擇。在這裡你與同學、教授之間都有更緊密的聯繫,一年下來或許認識的人不會太多,卻肯定對每個人都印象深刻。

而在老師、同學們的相處後,之前那種自以為是的悲壯感轉眼被沖散了。在井上雄彥的《浪人劍客》中,宮本武藏在與寶藏院胤舜的生死決戰前頓悟天地之大與自己的渺小,反而放下心頭的重擔微笑起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自己還有很多可以進步的興奮感。或許當時窺見世界之大的我,也有著類似的心情吧。

我想要知道更多。

在知識的瀚海面前,我這麼想著。這便是這趟為期 11 個月的旅程的開端。

學期開始前,最大的挑戰

史丹佛法學院是三學期制,每一段安排都緊緊相連:8 月底開始 4 天的新生訓練,4 天的新生訓練後是秋季前先修課程(Pre-fall),秋季先修課程後兩天就是第一學期。

先修課程只有「美國法導論」與「律師倫理」兩堂課,但因為要搶在秋季課程開始前上完,每堂每周得各上 9 小時課程,差不多每天都要上課,更有約 600 到 700 頁之多的指定閱讀,雖然老師並不嚴格要求必須讀完,對於想跟上進度的同學來說還是頗為吃力。

先修課程結束後,史丹佛的「秋」學期也接著開始。因為 LL.M. 是跟 J.D. 同學一起上課的,教授開課不會特別考量 LL.M. 學生在開學前還在上先修課程,通常在準備先修課程期末考的那周,就會開始收到第一周課程的指定閱讀了──通常也有超過 200 頁的分量──從先修課程到「秋」學期的轉換,因此是個相當的難關。

學期開始,如何選課?

不過「秋」學期的開始,也代表我們 LL.M. 學生正式踏入法學院的課程。史丹佛的正式課程採用 HPF 制──也就是沒有分數,只有 Honors、Pass 跟 Fail 三種結果。Honors 最多可以給前四分之一的學生,而 Fail 絕少出現(套一位老師的的話:It requires significant effort to get a fail,要不及格也得非常努力)。據說這麼安排是為了減低學生的壓力,不過每堂課總有積極爭取 Honors 的一群學生,在他們之間競爭依舊。

「秋」學期從 9 月上到 12 月,「冬」學期從 1 月到 3 月,而「春」學期則從 4 月上到 6 月中。一切都相當緊湊。

美國法學院的授課方式,除了大名鼎鼎(或是惡名昭彰)的蘇格拉底式教學外,最具特色的是老師們除了要求同學了解法律的規範內容外,更強調政策面向的思考(policy consideration)。套用公司法教授Robert Daine的話說,白紙黑字的法條自己看就好,我們要學的是分析和批判法條/判例能否發揮其規範目的。這也因此涉及許多法經濟分析、商務談判、甚至政治理論等等法律以外的學問。

教授們通常不會給你肯定的答案,只是不停地引導你往不同的方向思考。有時不習慣這種方式的同學會感到挫折氣餒,但這就是美國法學院培養論理與思考的過程,若沒有經過這一遭,說真的選擇美國法學院就讀還挺可惜的。

我的選課是以國際法興趣為主,其次是紐約州律師執照的考量(詳見後述)。對我而言,從看到課表的那一天開始,就知道大概沒有機會修其他系所的的課了。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國際商務仲裁,加上國際商事談判、公司法跟契約法,好玩的課程太多,但人的精力畢竟有限,我又只有一年時間,只好盡量把感興趣的法學院課程修一修了。

這麼選課除了合乎我追求 Honors 的目標外,另一個好處是,國際法或實務性強的領域,LL.M. 們因為多有執業經驗,往往比 J.D. 學生要活躍的多,這也是讓 LL.M. 跟 J.D. 們一起上課的好處之一。

當然,也有很多其他 LL.M. 同學選修外系的課,例如前面提到的台灣同學 Tammi 就修了程式語言,其他同學也有不少人勇於挑戰,選了大名鼎鼎的 D-School 的課。不過對我而言那些課程就是我無法兼顧的了。

下篇:留學生活的精華,是一起讀書出遊烤香腸⋯⋯一場名為「史丹佛」的馬拉松(中)

執行編輯:張詠晴
核稿編輯:林欣蘋

Photo Credit:Stanford University 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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