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個月前,台灣影視娛樂版還因為邱澤與許瑋甯的結婚消息,瀰漫著一股幸福氛圍;一週以後,這對《當男人戀愛時》CP 所製造的粉紅泡泡,迅速被王力宏與李靚蕾的離婚新聞戳破,在吸引走所有人目光的同時,彷彿也重新將大眾從對婚姻的夢幻想像中搖醒。
連續兩件重磅新聞佔據所有版面,掩蓋了公投等重大議題的討論熱度,全民更徹夜「追劇」,關注李靚蕾一篇篇千字長文,以及王力宏力有未逮的反擊。追八卦是人之天性,就演化與生理心理學的觀點而言,談論八卦時所釋放的多巴胺促使人們與他人分享消息,於是才能建立社會關係、形成社會團體(註一)。

因此,本文並非要討論八卦新聞的正當性等問題,因為要求群眾減少對公眾人物私領域的關注未免太過天真。本文企圖在「承認」明星八卦吸引力的前提下,以近期的結婚與離婚震撼彈為例,去理解其對於社會與心理造成什麼影響、如何造成影響,如此的討論顯然更具價值。
以「社會心理學」看時事:從眾效應、社會常規
「從眾」作為社會心理學的重要課題,指的是個體會傾向遵守社會多數所遵循的常規,且可能是毫無意識的,甚至違反原先的個人信念。Asch 在他的經典實驗中,請 7 名受試者評估一條線段的長度,其中 6 位其實是由實驗同謀所扮演的假受試者,並且給出明顯錯誤的答案,結果顯示會導致唯一的真實受試者也改變自己原先的回答。
這是因為人在社會團體中,會觀察多數人的言行並加以模仿,一方面透過遵循團體多數使自己獲得歸屬感,另一方面避免違反以免被逐出團體。而所謂的社會常規、社會秩序,也就在此一過程中形成、鞏固,甚至由外在的規範,逐漸內化為個人的信念,進而改變個體態度。
偶像明星的新聞,就如同放大到社會尺度下,某些較有聲望之人所表達的意見,能帶來更大的從眾效應。傳統的社會影響理論(註二)將這樣的影響視為一個說服的過程,是因為人們對於名人的認同,導致前者模仿後者的態度、行為,以成為相同的人。
然而這樣的影響似乎只適用於認同偶像的「粉絲」身上,無法套用在不一定對名人有認同感的「吃瓜群眾」上。以廣告所帶來的效果為例,觀眾不一定需要真正被廣告說服,而只需要因為其反覆曝光,改變了心中對某些概念的重要性排序。
在人類有限的認知資源下,當我們需要做出行為或選擇時,也往往只能提取那些特別顯著的記憶,而名人們被社群網站、新聞媒體反覆炒作的行為與後果,會比起隔壁鄰居的婚姻狀況,更加深入地烙印在我們心中,進而影響著一個社會團體所公認的常規,甚至是道德準則。
Gramson(註三)即認為,多數人作為單純的觀眾(spectators),無需以認同作為前提(在近期案例中,即無需是王力宏的粉絲或《當男人》的愛好者),就可以被名人所影響。
既有社會常規的鞏固──邱澤、許瑋甯的「白色婚姻」

這樣的影響,多數時候是建立在名人行為與既有社會常規的比較上,最終鞏固了已經被普遍接受的規範。
以邱澤和許瑋甯的婚訊為例,如果不是人們對於「有情人終成眷屬」有既定的認同,則兩人的結婚消息就不會帶來遠超過「只是交往」的關注與稱羨,更不會發展出「當曾經的渣男,遇上了曾經的傻子」這樣的論述(註四),美化兩人過往的情史,並將邱澤與許瑋甯的婚姻看作是漫長成長歷程後,終將迎接美好對象的安穩終點。
社會上對婚姻既有的正向且僵固觀點,造成媒體樂於報導、觀眾也樂於分享明星婚事,一同沉浸在童話般的愛情故事中──當然,也可能有一小部分的「異議者」,因為對愛情抱持不同觀點,因而感到厭世。
而當社會中的個體觀察到多數人對相關新聞的反應、對婚姻的正向描述,自然又會形成對既定印象的增強(reinforcement),以致於人們在處理自己的感情生活時,也追求、模仿名人備受讚賞的行為。
Ingraham 在《白色婚姻》(White Weddings)一書中,即描述了這種特定的婚姻形象──男帥女美、消費主義、浪漫童話──如何受到流行文化、明星婚訊的的強化,而鞏固了人人對於自己難以負擔的婚姻模式的嚮往。
既有社會常規的鬆動?──李靚蕾的控訴

意想不到的是,王力宏與李靚蕾的離婚消息,成了一股截然相反的影響,某種程度上鬆動了既有的社會常規,特別是對於婚姻的美好想像與其中的性別秩序。
李靚蕾於 17 日深夜發布的 5 千字長文,不僅僅是為了開啟自己與丈夫的戰火,而是很有意識地運用自己的公眾人物身份,從私領域的爭執出發,延伸至公共議題討論,指出「我們這一代人需要一起省思的議題」,並向「女孩們」提出忠告。
該文所試圖挑戰的最主要社會常規,無非是傳統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分工。李靚蕾控訴了自己被賦予生產與照護的責任,而被迫犧牲自己的事業與人生,卻因為傳統社會將家務勞動視為理所當然,而在公、私領域皆喪失話語權。
進一步,李靚蕾也指出了華人傳統婚嫁觀念下,女方要如何承受夫家的冷落與羞辱,而後來的幾次交鋒,也呈現了王力宏如何能仗著自己加上親友團的優勢,面對李靚蕾的孤身一人。
不過,這次王力宏的回應明顯不再奏效,也展現了他企圖操作的社會常規(例如父親清白、可憐的長輩形象)已經轉變,因為社會上相關觀念已經動搖,再加上李靚蕾的預先鋪陳,反倒帶來反效果。
形成更加保守的社會常規──以「傳統婚姻價值」為基礎的批判
然而,當偶像明星企圖操作龐大輿論,他/她勢必得在某種程度上,召喚既有的傳統價值,而在以此批判對方而鬆動某些過時觀念的同時,仍然鞏固了一部份的保守規範。
在李靚蕾與王力宏的新聞中,媒體以最多篇幅聚焦的環節,並非家務勞動與性別分工,而是王力宏的可能出軌對象。「外遇」自然是違反了兩人所建立的婚姻契約,但這應當是劈腿者的責任,而與「小三」無干。如今李靚蕾對於 Yumi、徐若瑄的各種明示暗示,以及後兩人的社群平台湧入的大批撻伐,重現了經典的「元配檢討小三」、「女人為難女人」戲碼,而分擔掉了始作俑者應受的質疑。

進一步來看,這也是建立在對婚姻的傳統想像下的批判,而鞏固了不可違背的一對一婚姻關係的神聖地位,更造成性與性交易的污名。
李靚蕾的首篇長文在精心鋪陳後,以最大篇幅批評王力宏過度淫亂的性生活,是違反了其作為丈夫與父親的責任(註五)。然而,在通姦已經除罪化的今日,王力宏違反的只是誠信問題,因為當今社會應當對伴侶關係有更多元的想像,而不避諱與另一半協商出能夠滿足自己性需求的生活方式。
回到從眾效應的脈絡來看,當社會大眾看到出軌的另一半、無辜遭殃的出軌對象,遭受如此嚴厲批評,自然會在心理上形成一種負向增強(negative reinforcement),而在日後為了避免懲罰,不但避免「劈腿」,也避免「以更開放的心態談性」。
然而,「以更開放的心態談性」才是能正視生理與心理需求、進而根除「劈腿」所造成的傷害的方式,甚至,李靚蕾在行文中對於「約砲」與「召妓」的負面態度,也將強化對於性的污名。這些都在李靚蕾批判性別分工的同時,在在僵化了不可侵犯的婚姻想像。
女性策略 vs. 女性主義策略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人們難以避免對八卦新聞的熱切追求,也難以除去名人所帶來的從眾效應。因此呼籲大眾減少關注,或者企圖在公私領域間劃出一條明確界線、檢討公眾人物曝光隱私的正當性,甚至以關係的維繫與破壞作為討論出發點,都是一種過度理想化的妄想(註六)(而如此討論的前提,其實亦已經將該事件看作公共議題)。不僅忽視了人之天性,也忽視了處於權力關係弱勢的女性,在將私領域搬上檯面以換取公道時,所要採取的必要手段。
在面對排山倒海的八卦報導與社群討論時,我們應該正視從眾效應對於社會常規的影響,而將之視為公共議題,進一步發展有價值的論述,挑戰過時的社會常規。
因此,我無意檢討當事人──無論是被家庭教育綁架、無法正常處理性需求的王力宏;或是敘事策略有瑕疵、而可能反過來污名化性行為的李靚蕾;以及我誠心祝福婚姻美滿的邱澤與許瑋甯。這些公眾人物,不僅都是過時體制的受害者,也在弱肉強食的娛樂圈中,必須召喚傳統價值以博取同情。

以李靚蕾為例,她在正式展開攻擊前打了無數預防針,並以長文敘述了自己對於家庭照護責任有所認知的前提,某種程度上仍接受了女性應當肩負照護的重任,而對於男性只有最基本的要求,也明確表達自己甘願做丈夫個人夢想背後的推手;在 23 日晚上試圖「劃下句點」的文章中,李靚蕾回應網友質疑的策略,同是重申以孩子的教育與照護為先,而面對丈夫則以祝福取代怨恨,甚至願意在他的重生路上給予支持──按照 Tronto 的分類(註七),這是以承認傳統性別差異為前提的「女性策略」(feminine approach),而非欲徹底挑戰既有性別秩序的「女性主義策略」(feminist approach)。
然而,如此從性別理論出發的評論,無需是對於李靚蕾或其他名人的期望,而只是將此一事件看作公眾意見的交鋒後,針對公共議題提出的延伸討論。畢竟,如果要求李靚蕾採取更激進而「正確」的論述,恐怕她也難以於存在既有常規的社會中召喚出如此多關注,對她而言,儘管「女性策略」相較「女性主義策略」略顯保守,起碼是個能夠致勝的路線。
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背景,自然並非衡量一個人的論述價值與人格教養的前提和標準。然而透過知識,我們除了能夠避免自己在私領域中遭受不平等的對待,也能在公領域中作為社會的一份子,試著在從眾效應與社會常規的互動中,呈現不同的角度;在認知到社會心理學上無法排除的影響之下,利用大眾的關注來刺激有意義的公共討論。
公私領域從非界線分明,公眾人物的社會影響力更是如此,而婚姻與離婚八卦,將會落於喧騰一時的飯後話題,抑或真能動搖社會與性別常規(哪怕只有一點點),其實取決於我們每一個人,能不能在一次次的 Asch 線段長度測驗中,勇於捍衛自己的答案。
註一:Dunbar RIM. Gossip i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 Review of General Psychology. 2004;8(2):100-110. doi:10.1037/1089-2680.8.2.100
註二:Kelman, H. C.(1961). Processes of opinion chang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25(1), 57-78.
註三:Gamson, J.(1994). Claims to fame: Celebrity in contemporary America. Univ of California Press.
註四:網路作家奶媽在兩人公布喜訊後,於臉書粉專發表〈當曾經的渣男,遇上了曾經的傻子〉一文,獲得超過 10 萬個按讚次數、5 千多次分享。
註五:寫作策略分析請見朱宥勳,〈「李靚蕾 IG 發文」的寫作安排〉。
註七:Tronto, J. C.(1995). Women and Caring: What Can Feminists Learn About Morality from Caring?. In Justice and care(pp. 101-116). Routledge.
執行編輯:林翊婷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