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感情風暴之我見:當公眾人物跌下「神壇」,那些比獵巫、公審更重要的事

從阮玲玉的「人言可畏」到網路世代的「不畏人言」,思想看似進步、權力看似輪替,但不幸的是噬血的本質並沒有改變:當事人仍舊被消費,觀眾們依然被制約,通俗的劇情,一樣的模式,不同的包裝。
明星感情風暴之我見:當公眾人物跌下「神壇」,那些比獵巫、公審更重要的事

Photo Credit:Unsplash

身在封城中的倫敦,媒體清一色都是疫情相關報導,每天下午出來開記者會的官員換來換去,沒有一個得民心,也都說不出個所以然,大家已經看到不想看,有人開玩笑說不如派唐寧街 10 號的寵物貓上台還比較有看頭。相較之下,台灣新聞精彩得多:一下順時鐘、一下逆時鐘,隨著疫情趨緩,名人感情八卦的熱度,也壓過了新冠肺炎的新聞,簡直看得我眼花撩亂。
 
還在台灣時,我就對綜藝節目沒有興趣,對大部分的藝人也都不熟,連《康熙來了》這個一度紅遍華人圈的節目,都是從中國朋友那裡聽來的,對方還非常訝異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台灣人,怎麼這麼「沒常識」?!移居英國 17 年後,我對台灣的影劇圈更是完全陌生,我認識的藝人和演員,現在不是退休就是升級演「老生」了,現今演藝圈裡大家耳熟能詳的名字,我一點概念也沒有。
 
所以當在社群媒體上,不斷看到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明星感情「醜聞」時,我還非常地狀況外,連人名和臉都對不太起來,更遑論選邊站。然而,儘管平時沒有關注這次醜聞風暴的核心人物,但從這個大量洗版的風波中,我卻對背後的社會弊病深有所感,有些想法不吐不快。

以下論述並非針對此次單一事件、也沒有要帶什麼風向,或者替任何人辯護,而是在長年觀察社會上存在已久的「獵巫文化」後,希望能寫下自己的想法,和讀者們分享:
 
公眾人物的私人感情,真的關乎「公眾利益」嗎?

台灣或許因為地小媒體稠,各家媒體為搶收視率競爭激烈,因此灑狗血的名人感情事件,舉凡交往戀愛結婚生子偷吃劈腿離婚爭監護權等等,都可以是當天 24 小時不停播放的頭條新聞,國際重大新聞事件只能屈居配角。畢竟某名人當街偷吃/上摩鐵幾小時/外遇離婚的驚人內幕,都比全球暖化/石油危機/恐怖攻擊/難民問題還貼近一般人的生活,也有更多賣點和話題。 

如果沒有這些頭條八卦,所有的媒體和名嘴們大概都不知道怎麼生存下去。在這樣的社會環境裡,所有小有名氣的公眾人物,都莫名其妙的被當成道德模範,一旦此人不智或不慎犯了錯,就會被推上打滿聚光燈的刑台,任由閱聽大眾丟石頭吐口水,直到下一個替死鬼出現,大家轉移目標,才得以稍事喘息。
 
名人犯錯或感情出狀況,只證明了他們不是天使下凡,無論外表多麼光鮮亮麗、事業如何功成名就,私下其實也就和你我一樣,是會吃喝拉撒睡的凡夫俗子。我認為,要他們為搞砸自己的愛情/婚姻/事業/人生,出來向大眾道歉「做了錯誤示範」,是一件非常弔詭的事。他真正需要解釋或是道歉的對象,只有被實質傷害到的人而已,除此之外,他的歉意無法為社會帶來任何實質的「公眾利益」。

圖/Unsplash

當然,我也理解公眾人物之所以會被放大檢視,是因為他們具有超乎一般人的影響力,因此他們若鼓吹某個偏差的觀念,很可能會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從這個角度來說,他們確實得更謹言慎行。但是即便如此,仍有些事情屬於他應該被尊重的私領域──到底什麼是名人「自家的事」、什麼是「人人管得的天下大事」,相信並不難分辨。若有人會因為名人偷吃,而覺得偷吃合理,那麼我們要擔心的恐怕不是名人的道德操守,而是閱聽人的素養。

然而,每次發生這樣的「新聞」(男女交往吵架分手離婚,全世界每個角落天天都在發生,其實也不是什麼新鮮事),許多觀眾卻彷彿自動將之歸類到「公共大事」──手上握著言語的石頭,「賦權自己」選擇往誰那邊丟,彷彿自己的倫理道德毫無瑕疵,落井下石一點都不羞恥、或是理直氣壯地大聲說,某某出來做節目/發唱片/接代言,賺觀眾錢欺騙大家感情,做錯自毀形象,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當人人都忙著「鏟奸除惡」,極少人會公道地說: 「某某或許做了傷害伴侶的事,但是那是他們的私事,請給他們一些隱私,讓他們好好處理這件事,把對當事人和家人(以及小孩,如果有的話)的傷害減到最低,關於這件事的討論大家就適可而止。」(會率先跳出來講這些話的,大概只有公關或經紀人)
 
那些靠跟蹤爆料維生的狗仔、談論他人私事賺錢的名嘴,和這個食物鏈裡啃食屍骨的其他相關人物,都是這個公審結構裡的共犯。阮玲玉的「人言可畏」到網路世代的「不畏人言」,思想看似進步、權力看似輪替,但不幸的是噬血的本質並沒有改變:當事人仍舊被消費,觀眾們依然被制約,通俗的劇情,一樣的模式,不同的包裝。譴責之餘的反思、框架以外的觀點、相關議題的討論,在滿天亂飛的石頭裡,也成了被攻擊的目標。  

即使愛情分手收場,仍是「人生存簿」上的一筆財富
 
行文至此,讓我們稍微跳脫出來,談談「感情」本身:每個人多少都有失戀的經驗,我想我們都能同意,當一段關係被迫結束時,當事人難免會有些負面情緒;也因此意氣用事、企圖博取同情或是挾怨報復,是剛分手時常見的反應。但是撇開必然的情緒,理性思考愛情,我們會發現每段感情都是一次學習,就算走到盡頭已是一片狼藉,這段感情總有珍貴之處,不至於一無可取。

兩個人在一起,有時是愛情,有時是肉慾,有時是依賴,有時是習慣,還有其他各式各樣難以定義或無法形容或者不足為外人道的原因。如果真的相信男女平等,就沒有所謂的「誰比較吃虧」或「誰浪費了誰的青春」。闖蕩江湖願賭服輸,輸了好好哭一場,明天太陽依舊升起,未來還有無限可能。 

不管是不是公眾人物,會想不擇手段的挽回或報復,這段關係十之八九覆水難收,再歹戲拖棚只是徒增痛苦,到頭來只會累積更多怨恨,還不如趕快走人。投注的情感和時間,就當在人生銀行裡存了幾年的寶貴經驗,未來的人生只會更富有,不會更貧窮。千萬不要像一心翻本的賭徒賴在牌桌上,輸到傾家蕩產還堅信下一把會贏。

圖/Unsplash

在我婚前的戀愛經驗裡,我都是「被走人」的那個──不願的分手、不甘的癡纏、痛苦的掙扎和漫長的重生,這些經歷一樣也沒有少。但是無論傷得多重,我不曾報復,也沒有恨過。而這絕不是因為我有崇高的情操,而是因為恨意與報復是一把利刃,只有想置對方於死地才捅得進去。換句話說,我沒辦法傷害還愛著的人,所以只能默默離開。 

多年過去,我早已走出當年傷痛,但是我並沒有忘記。事實上,我非常感謝那些離開我的人,也慶幸自己沒有意氣用事。對我而言,那幾段愛情回憶仍是美麗的,付出的時間也是值得的,更重要的是,這些往事給了我無窮的養分,讓我能以更溫柔寬闊的心待人愛人。      
 
我們能做的,是對名人除魅、也監督媒體放對資源、發揮正向影響

說到底,美好的愛情和幸福的婚姻是理想,不是審查機制和成就量表──達不到那樣的目標並不可恥,不需要以此折磨自己或評斷他人。感情這條路上,我們都愛過人、傷過人、負過人,知道它有多難行,轉錯彎、跌了跤都是旅途的一部份。沒當過第三者並不表示一定比較清高,沒偷吃過也不見得比較優越,遵守道德規範是律己的行為法則,但不應是據以批判別人的武器。

熱衷集體公審,就像加入某種邪教儀式,相信只要嚴懲獻祭叛徒,就可以洗清自身的過錯,和消滅讓他感到威脅的罪惡。這樣的行為,不過是無止盡的獵巫,被抓上祭壇的人或許犯了錯,但是沒有人應當為此受到公開的羞辱,無論名氣帶來多少收入,他賣的都不是生而為人的尊嚴,也不是和你我一樣脆弱的靈魂。
 
如果人們能對公眾人物除魅,將心比心地看待他在愛情或慾望裡犯的錯,那麼丟出來的石頭和被牽連傷害的人都會少很多;如果媒體能花多一點時間和資源,在真正值得關注的議題上,那麼社會大眾的眼界和年輕男女的情商也會高很多──當然,這一點有賴全體公民的監督與支持。如果不欣賞腥羶色的新聞,就不要用點閱助長其流量;如果想看具有深度與廣度的報導,或許可以訂閱你認同的媒體。「口嫌體正直」地邊罵邊看,是無助於改善社會風氣與媒體素質的。
 
最後順道提一下:多人運動在封城中的英國是違法的,警察抓到會開罰單喔!要運動的話,只能跟同住的人,不然也只能和「一個非同住的友人」一起,但是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實務上似乎有點難度。現在這個時局裡," The more the merrier "(人多歡樂多)這句話還真是蠻不適用的啊!

執行編輯:邱佑寧
核稿編輯:林欣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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