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品質的晚年生活,靠自己──談談泰國「未雨綢繆」的年金改革
公共服務年金方案(Public Service Schemes) 主要針對公部門工作者(含國營企業),且屬於「無須個人提撥」,完全由政府支出的福利措施(然而從 1997 年開始,由於財政負擔,部分的地方政府與國營企業開始向受雇者,按月徵收固定的小額費用)。但從中央層級到地方政府,甚至不同屬性的工作(例如:約聘,short-term contract, permanent contract...)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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