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案震動全球──東南亞詐騙園區內幕:這裡跟大公司一樣有「人事制度」
如果毀約,他剩幾個月的約,就得賠幾個月的薪水。例如,如果他做了兩個月決定辭職,他就得賠 4 個月不做的薪水,即 100,000 泰銖。這些費用通常會納入交換員工自由的贖金裡,但這個數字通常都會隨機漲價。而人資經理為了降低員工脫逃的風險,都傾向找自願簽約的員工。至於需要說服的員工,經理會承諾給予豐厚的待遇與獎勵。的確,我們有許多受訪者都表示,人資經理態度很友善,至少一開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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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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