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同志權益正常化」這場仗,反動者早已輸了:「反同婚 3 公投」的論據與手段,真能阻擋時代潮流?
而「家庭倫理」,更不是亙古不變的準則: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乃自戀愛、婚嫁、養育等家庭的組成結構、功能與觀念,如今都早已與幾十年前大不相同。家庭在「血緣」、「宗族」、「長幼尊卑」的成分亦不若以往濃厚,反倒是在更為寬容定義的「互敬互愛」、「相互扶持」、「和諧」等理念下,人與人之間組成最基本的單位,才是應該被制度保障的。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8/04/27
1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