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自由重要,還是保障勞工重要?怎麼平衡?──從美國勞權史上,著名的「紐約烘培坊」翻案判決說起
如此,有人就可能可以依據第一條宣稱:「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我們必須不干預市場,讓看不見的手找出供需平衡,所以不該有什麼最低工資這種限制。」於是我們不禁要問:契約自由保護市場經濟的限度到哪裡?從哪裡開始是勞基法的管轄範疇? 說到這裡,我不禁想問問在讀文章的你:嘿,你認為契約自由保障市場重要,還是《勞基法》保障勞工重要?又該怎麼界定?而這次修法是否符合原來的立法目的?
黃普辰/轉轉角度看世界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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