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超徹底實踐「多元化」到競爭激烈的求職文化:我在美國哥大,發現各種「價值觀」差異
尤其對台灣學生而言,留學美國法學院的另一個誘因是法系的不同。雖然各國的法律制度並不相同,但法律體系可略分為「普通法系」及「大陸法系」兩大類;其中,美國、英國及新加坡是屬於普通法系,而台灣及多數歐陸國家則是屬於大陸法系。隨著經貿交流及法律服務市場的國際化,從跨境商業交易與外人投資,到跨國訴訟或國際仲裁案件,往往需要借重具有普通法系訓練背景的法律協助。
Project Commencement 啟程計畫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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