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聯合國雇員:你要反同,請別曲解支持平權的聯合國決議,替自己背書
而目前同志婚姻並未受民法規範,豈有另立專法且只能適用該專法的道理?舉個例子,路邊的「身心障礙優先」停車位,意思是額外給予身心障礙朋友方便與福利,保障其安全與權益,他若想把車停在任何別的普通停車格,是完全合法合理的。同理,今天若需要針對同志設立專法,也不是不行,那請先將民法修正成人人平等,再來談專法吧。至於修法工程勞師動眾?那就更該盡早開始不是嗎。期待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的地區。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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