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入聯路茫茫,我們還是可以「在聯合國上班」──不過,那不會是你「模擬」的模樣
時任美國總統的羅斯福提議(以當時的同盟國為核心),成立「聯合國」(United Nations)這個以國家主權為代表的平台,取代戰前成效不彰的「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並進一步凝聚同盟國的向心力──當時由美、英、蘇聯和中國(中華民國)等 26 個同盟國家,發表了《聯合國共同宣言》,大致決定了聯合國「捍衛生命、自由、獨立和宗教自由,並在『自己和他人的土地上』,堅持維護人權和正義」的基本價值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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