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在哪國時間?從人類學角度,聊聊不同文化的時間觀

只是簡單約個時間,不同文化的認知為何如此天差地遠?
你活在哪國時間?從人類學角度,聊聊不同文化的時間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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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邀請你參加一場下午一點鐘舉行的慶生派對,你會幾點到?

  1. 應該要晚半小時到才算「準時」
  2. 跟朋友說你會晚 5 分鐘到,但實際上是會晚一小時
  3. 通常派對會比預定時間晚一小時開始,所以兩點到
  4. 只要在隔天下午一點前出現都合情合理
  5. 今天任何一個時間點出現就可以了
  6. 管他訂在幾點,主角現身的時間就是開始時間
  7. 提早 10 分鐘到

各個選項背後的文化

選第 1 個選項的人們應該蠻適應希臘生活的,因為希臘文化上的「準時」便是比約定時間晚半小時左右。

選 2 的人我懷疑你們是馬來西亞人,晚到 5 分鐘對馬來西亞人來說即是晚一小時,大家心知肚明,遲到也不需要道歉。

選 3 的朋友恐怕很常跟 Navajo 印地安人往來,因為通常他們開會時間會在預訂時間晚一小時後正式開始。

選 4 的人應該是生活在摩洛哥,他們有句俗話說:「今天就是明天」,只要在約定時間的 24 小時內到就可以了。

選 5 的人非常具有迦納人的精神,船到橋頭自然直,正是迦納人的生活態度,總之我們會在今天見面的!

選 6 的大家前世很可能是非裔美國人,據研究指出:非裔美國人重視的是該活動以及和主角的互動,而非活動何時該開始、何時該結束。

非裔美國人重視的是該活動以及和主角的互動,而非活動何時該開始、何時該結束。圖/Shutterstock

按照德國人社交文化則會選 7,我自己也會選 7,但可能會在附近閒晃一下,等遲到 3-5 分鐘後再進場。

以上解釋只是單純想以輕鬆、詼諧的方式,呈現出我過去和不同族群約見面曾經遇到的情形,並非想一概而論各個族群及不同個體間的時間觀。

不過看到不同文化間的差異,你是否也好奇:只是簡單約個時間,大家的認知為何如此天差地遠?

時鐘時間 vs. 事件時間

美國人類學家 Robert H. Lauer 認為此種時間觀的差異,取決於一個文化是以「時鐘時間」(clock time)主導活動的進行,還是以「事件時間」(event time)衡量活動的始末。以時鐘時間為主體的文化族群,會以時鐘上的時間為準,事先計畫好各個時段應當進行的事項,並盡量在規畫的時段內完成每個活動,大部分歐美國家及台日韓便屬於這類。

而在事件時間的主導下,每個參與者的共同認知及活動的整體感覺,決定了該活動時長;換句話說,一個活動若一直高潮迭起、引人入勝,參與者便有可能一致希望活動繼續,或是大家一起去續攤讓氣氛延續,即使接下來大家各有安排,也不會掃興離去。若是大家聊得正熱絡,而你突然起身說你有其他邀約該走了,反而會讓其他人感到納悶與不解。大部分非洲國家便是事件時間文化的代表,他們並不認為「時間就是金錢」,反而視之為一種生命哲理,需要慢慢品味。「即使時間也是需要時間的」正是他們常掛在嘴邊的俗語。

另一個以事件時間為主體的國家為中美洲島國千里達及托巴哥(Republic of Trinidad and Tobago),許多研究指出這個國家人民的時間觀非常看重當下的時刻(Present-time focus),與其追究過去或花時間計劃未來,他們寧可將精力放在當下的事件、與朋友親人的互動。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們的許多社交行為是無時間性的(atemporal),專注在當下正在進行的事,即沒有必要特別考慮時間的流逝,進而不會被時限所制約。

不同時間文化,影響曆法架構

我們習以為常的「一週 7 天,5 天工作、兩天休息」便是先定義了時間再來安排活動。圖/Shutterstock

另一位美國人類學家 Edward T. Hall 觀察到,時鐘時間文化傾向在一個時段內僅安排一個活動(monochronic),每個活動有先後順序,一件事完成後再進行下一件事;相對地,事件時間文化則是有可能安插多個活動在同一個時段(polychronic),第一個活動進行到一半有可能先跳到第二個活動,然後又跳到第三個,再跳回第一個。

這同時也影響著曆法的架構,我們習以為常的「一週 7 天,5 天工作、兩天休息」便是先定義了時間再來安排活動,並且將工作天和休息日分開來的典型 monochronic。反之則像是哥倫比亞的 Muisca 曆法,因應活動舉行而有一周 3 天或 10 天的調整;印加文化曆法則根據農業、宗教或其他活動,而出現一星期 10 天的安排。

不只是「有趣冷知識」!人類學也能應用在生活與商管

了解這些有趣的想法及時間觀,除了能讓我們更認識不同文化、族群的特色外,或許也更能同理其他人與我們的不同。例如生活周遭若有一個朋友約見面,卻總是無法準時到場、交辦任務常常超過時限且東做一點、西做一點,也許並不是他無法適應台灣條理分明的社會,而是他的時間觀比較偏向事件時間文化,而這類人根據美國心理學家 Robert Levine 的觀察,也許適合在研究部門或創作藝術領域發展。

Robert L. 也表示公司應該依據不一樣的部門給予不一樣的工作步調,研究部門也許更適合比較沒有時限壓力的環境,而需要在一定時間做交易的部門則是需要較為嚴謹的時程規劃。個人層面上,則可以學習在不同場合切換不同的時間觀,創造不一樣的思維和生活。由此可以看出人類學研究不僅僅只是學術圈的有趣觀察,多接觸不同想法,可以激發創意,也能應用在生活及商業管理。

公司應該依據不一樣的部門給予不一樣的工作步調。圖/Shutterstock

Edward Hall 認為這種社交時間的認知,乃是一種「無聲的語言」,它不曾被明確地定義出來,小孩無法從字典裡學習,僅能靠自己感受,體驗社會中不同場合的「合理時間概念」。不同的地理環境、四季變化、人文社會更會有著完全不同,且僅適合當地族群的時間觀。

所謂的「英式體貼」

最後,你或許會好奇:在我生活的英國,人們會如何回答開頭的這個問題呢?

就我觀察,以私人社交派對來說,英國人通常會晚個 15-30 分左右,讓主辦人有更多時間完善派對。更有趣的是他們不成文的 “ Long goodbye rule “(漫長道別守則)——即在參加完派對要道別時,通常會拖很久。從剛開始說要離去,到真的跨出門檻,可能會有半小時在邊聊天邊往門口走,也因此下次有機會去英國人家裡玩,記得預留半小時的時間說再見,才能準時脫身!

參考書目:

Hall, E. T. (1983). The dance of life: The other dimension of time. Garden City: Anchor Press.

Lauer, R. (1981). Temporal man: The meaning and uses of social time. New York, NY: Praeger.

Levine, R. (2012). Time use and happiness: Implications for social policy. Thimpu, Bhutan: Centre for Bhutanese Studies.

執行、核稿編輯:林欣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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