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冠瑋
隨著資料探勘(data-mining)的應用漸廣,各國警方也充分運用大量資料防治犯罪,處理「可能」或「即將發生」的犯罪。
這樣的做法,看似有助於治安,但透過各種個資分析潛在犯罪,也引發疑慮:這樣的預測準確嗎?隱私是否會受到過度侵犯?政府可以這樣分析我嗎?
正好,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近日針對黑森邦與漢堡市警方使用資料探勘軟體的舉動,做出了判決(BVerfG, Urteil des Ersten Senats vom 16. Februar 2023 - 1 BvR 1547/19 -, Rn. 1-178)。
透過這起案例,我們一起來看看公權力運用個資、預防犯罪的界線到底在哪邊?

運算大量個資,預測犯罪錯了嗎?
這件憲法案件的背景是,德國黑森邦和漢堡市的警方,使用美國軟體公司 Palantir 的資料探勘應用程式 Gotham,進行資料分析並且建立個人檔案。
具體來說,使用軟體之際,會先輸入大量不同的個人資料,包括警方原本的資料庫,還有其他來自社群媒體的補充資料。接著,軟體就會進行分析,並產出犯罪預測的結果。
原告德國自由權協會(Die Gesellschaft für Freiheitsrechte e. V.)認為,這已不只是從原本收集的資料中進行篩選,而是更進一步的分析,利用既有資訊的相互關聯,產生新的資訊。
他們進一步指出,警察可以透過交互參照的資料知道誰與誰接觸、是否待在同一個空間、誰和誰認識,並由應用程式告訴警察誰可能在何時犯罪。協會認為,警方對於資料的使用,已經超出了原本蒐集時,單純想要紀錄的目的,過度侵犯了資訊自主權。
但黑森邦政府表示,黑森邦在 2017 年開始使用這個軟體,是為了提供人民更安全的保障,例如預防恐怖攻擊。作為一個整合分析的資料平台,這樣只不過讓既有的資料獲得更好的運用;他們是先驅者,其他許多邦也正在規劃或已仿照這樣的應用,例如北威與巴伐利亞。
聯邦憲法法院:法律應詳細規範使用條件
今(2023)年 2 月 16 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做出判決指出,黑森邦的現行作法是違憲的,並違反了憲法對於資訊自主權的保障。

法院認為,目前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明確授權國家在哪些條件下進一步處理資料,但本案中的自動資料分析,卻已然影響人民的資訊自主權。此外,這樣運用個人資料進行分析的結果,也已超出了收集資料之初,人民所能預見的影響,對個人的資訊自主權造成了額外負擔。因此,若欠缺完整的法律授權,這種對基本權額外的干預就是違憲。
再者,由於這種分析方式也屬於對資訊自主權特別嚴重的干預行為,憲法法院認為,國家必須出於保障特別法益的目的的──例如保護他人的生命或身體──且法益面對具體危險時,警方才可以依前述使用「資料探勘科技」,而不可以一般性、無門檻地用在所有人民身上。
由於目前黑森和漢堡的法制,都欠缺發動這種干預的具體依據,法院指出:未來法律必須說明為了預防何種犯罪、在哪些條件下才能使用這樣的資料探勘科技,並且考慮關憲法權利的保障配套。
總之,法院並未完全禁止使用這樣的軟體,而是要求各邦政府事前規劃更詳細的法律規範,告訴國家該怎麼使用,並設定適當的發動條件。其次,立法者也必須表明警方可收集及使用的資料類型與範圍,以及警方可以使用的資料分析或評估方法。
未來,當立法者授權給行政部門制定更詳細的組織與細節時,也必須確保行政機關在立法授權的範圍之內,詳細定義資料分析的標準和規格。
預測犯罪的其他問題:歧視與究責
國際上,人工智慧在警務運用上的歧視問題,已備受重視。例如 2021 年歐洲議會關於人工智慧在刑法和警務與司法機關應用的決議(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f 6 October 2021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criminal law and its use by the police and judicial authorities in criminal matters)中,就強調了「非歧視」的重要性。
儘管警方認為,自己是出於保護安全、正當且善意的目的,並且使用的是「中性」科技,但透過分析歷史資料,應用程式可能會認為「非白人」有更高的犯罪機率,進而強化對於此等族群的標籤效應和污名化。然而,而除了本身就有偏見的資料外,也可能出現失控的回饋循環(runaway feedback loops),繼續強化偏差的結果。

另外,預測不可能絕對正確,但若應用程式的演算法欠缺透明性和可課責性,也會使得警方無從發現問題,只好直接接受結果;對於被錯誤預測的人來說,很可能「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但就算演算法具備透明性,警方是否有能力找出系統問題,也值得懷疑。
找到自主與安全的平衡,讓科技與規範並進
有德國當地的評論認為,很多邦都對資料探勘科技抱持著天真而樂觀的想法,且源源不絕地把這樣的觀念修訂到警察法裡面;而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可作為提醒:目前人工智慧的運用,並非總是展現「智慧」,也可能出錯,而且充斥著大量憲法問題,立法者更應謹慎面對這些挑戰。
科技走在法規前面,是很常見也很自然的現象。然而,警務體系在決定導入自動分析系統時,或許可以儘早或同步開始評估對於權利的影響,對所需規範進行更全面的風險分析,創造更完整的法制基礎。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使新科技的採用更加合理穩健,也可以降低被司法否定的不確定風險與成本。資料探勘,確實帶來許多警務優勢,但為了避免衍生更多問題,重視科技與規範並進,除了避免自主與安全的天秤不至於過於傾斜,長遠而言也是維持治安更有效率的取徑。
《關於作者》
陳冠瑋
日本東京大學特別研究員、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台大法律系學碩士。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