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翔平遭「突襲採訪」:追求「獨家」的運動媒體,忘記了與球團共生

從這次事件反思,運動媒體在追求新聞報導的過程中,驚人獨家已經不復存在,只有與聯盟形成共生關係,取得授權、照著規則走,遊戲才能玩得下去。
大谷翔平遭「突襲採訪」:追求「獨家」的運動媒體,忘記了與球團共生

大谷翔平通常只在投球日受訪。

Photo Credit:Conor P. Fitzgerald@Shutterstock

記者的職責之一,是向公眾報導事實,並提供有價值的洞察與分析。然而,在追求高點閱率的同時,如何確保自己的行為符合專業和採訪規範,亦是媒體該有的職業素養。

近期一名 TVBS 張姓記者,趁赴大聯盟「臺灣日」採訪啦啦隊「樂天女孩」隊員空檔,在 MLB 洛杉磯天使隊日籍球星大谷翔平準備進入休息室時,突然用英文問他:「有沒有想對臺灣球迷說些什麼?」同時拍下大谷翔平尷尬與錯愕的表情。

此舉引來天使隊的不滿,要求 TVBS 禁止播放該影像,理由是記者僅申請 Pre-Game 證件,只能夠採訪啦啦隊,未經許可就採訪選手是違規。但最終影像仍被電視台播出,導致大聯盟媒體事務副總裁的直接介入,由天使隊聯絡 TVBS 並直接封殺張姓記者的採訪權。

然而,該影片被下架後,記者卻在個人 Instagram 上發布限時動態表示:「我以後拒絕來棒球場」、「累死老娘」。此做法引發網友與粉絲的憤怒,紛紛留言批評:「真的太扯」、「丟臉丟到國外」、「TVBS 派這種記者去採訪也責無旁貸」。

儘管該名記者在噤聲兩週後,已為自己的行為致歉,但資深媒體人陳季芳卻在臉書寫文力挺,將她稱為「刺客型記者」,認為她不走常態路線,機動、尖銳、快筆凌紙,甚至褒揚該記者:「最後受到了球團封殺,但這卻是老報社預料中的結果,不然何以有刺客死而後已的特質?」此話一出,讓這起事件從體育圈延燒開來。

驚人獨家並不存在,共生關係才最重要

就我個人從事運動媒體的經驗,我可以理解張姓記者出國採訪,在時限內要回報給公司的處境與時間壓力。

但因一個人違反球團規範,讓所有在美國的同業人員與天使隊經營許久的關係產生裂痕,甚至讓臺灣媒體全部被天使隊叫去「洗臉」一番,情何以堪。或許這對一年只來採訪一次的記者比較沒差,卻對駐美特派記者或深耕在地的臺灣媒體人而言,影響甚大。

倘若記者違規採訪,回來還被記嘉獎,這樣的行為可取嗎?為了爭取獨家內容,記者真可以不管大聯盟規則嗎?體育線記者跟政治線、社會線記者突襲提問的分寸拿捏,是一樣的狀況嗎?

位於加州橘郡的天使球場(Angel Stadium of Anaheim)。圖/Usa-Pyon@Shutterstock

「就先去試試看嘛」、「拚拚看,先做再說」、「真的被擋了再說」這些話,在過去的媒體時代並不罕見,只有情節輕重之別,無論國內、國外,資深或資淺,違規採訪、偷錄、突襲訪問等事件,在媒體圈已是見怪不怪。

會有上述行為,其實都是為了追求「獨家」,但就運動媒體產業來說,前體育主播陳宏宜在「圓桌體育大會」上就分享,10 多年前就已經約有 50% 的體育新聞來自外電,且在社群時代下,大多數大型運動賽事皆有直播,現在早已不存在所謂的「獨家」賽事或報導;就算是知名球星採訪,也都是多家媒體聯訪,而我們能在運動媒體上看到所謂的「獨家」,其實都是球員跟球團,透過特定的信任夥伴,餵給觀眾、球迷們看的特定資訊。

至於運動賽事報導,更難做出「異於常人」的內容,反而分眾化的小眾內容或是主播風格可以聚留粉絲,體育新聞現在也只能稱做是運動賽事的陪襯、比賽週邊的附屬角色。運動媒體與賽事本就脣齒相依,記者跟球團聯盟的窗口更需要彼此合作,尋求共生雙贏,這次事件 T 台捕捉到的畫面,頂多可以稱為「漏網鏡頭」,但為這鏡頭附上的代價實在太高,並不值得。

尊重規則,遊戲才玩得下去

球團公關是媒體的第一道防線,許多有採訪經驗的運動媒體人分享,已有百年歷史的美國職棒,時常要面對 200 多家各國媒體,應對、處理媒體事務相當有經驗,不可能容許任何誇張、脫序的行為出現。

就大聯盟的角度來說,除非是像明星賽希望大量曝光的公關時間,可能有機會多問幾個問題;或記者所代表的媒體是 NHK、BBC 等全球知名電視台;或身為官方轉播單位的 Business Partner,才可能會獲得一些「方便」,否則就得依照一般的採訪流程,可簡單歸納為三點:

一、提供訪談大綱,並拿到採訪授權許可(避免未經授權的行為)

二、配合時間、場合等聯盟限制,到指定地點採訪 

三、採訪內容須尊重隱私與符合形象(例如:不能拍攝更衣室、過度敏感的種族議題、私人問題不回應等等)

這次事件對象,又是近期特別受保護的明星球員大谷翔平,因此關注度更高,且又在他的「非投球日」突襲採訪(大谷翔平只在投球日受訪),已經完全違規,這也讓 T 台記者成了球團黑名單。

為了預防這類突發事件,大聯盟早已針對選手們進行媒體應對課程,這規範不僅針對媒體,也對球團管理高層、教練、球員們皆進行約束跟保護,告誡選手無論有沒有私交,對媒體皆不能亂說話,以免被原文抄錄或斷章取義。記者違規採訪,遭公關依違規拔證、球星扭頭就走,亦是很正常的事情。

更擴大來看,縱使有些球員英語對答流暢,但依然會選擇用母語受訪(例如:鈴木一朗),尤其日本選手通常對自己的言行更加看重。試想,若訪談時記者還要再透過翻譯,根本不存在任何「突襲訪談」的可能性,因此照規則進行訪談,無疑才是國際體壇的上策。 

明星球員往往有許多周邊,也反映出受球迷支持與歡迎的程度。圖/image_vulture@Shutterstock

想報導特定內容,卻衝撞球團規則,怎麼辦?

前體育主播陳宏宜在粉專上分享,跟政治人物或藝人不同的是,體育明星對球迷們來說,有一種純粹的「典範明星」的存在,所以既然要訪談別人的偶像,就應該給予尊重,並為選手留下好的形象,而非拍到選手尷尬與錯愕的表情。

若是讓粉絲們看到自己的偶像,成為媒體做「獨家新聞」的踏板,或是違反規則騷擾選手,球迷通常都會不開心,就像是這次事件中記者後來被粉絲們「炎上」一樣。

樂天桃猿啦啦隊「樂天女孩」與大谷翔平合照。圖/取自 Rakuten Girls 臉書專頁

那我們可以想想看,若記者真想報導某些內容,卻衝撞到球團規則,該怎麼辦?

一、建立良好關係

永遠要記住,維繫記者和球團公關間的良好關係,是一切的首要,更是解決衝突的關鍵。透過建立相互尊重和理解的關係,可以找到共同的解決方案,達成雙贏。

二、彼此尊重協商

坦承說明自己的難處(大多是時間有限或稿件急需),讓雙方展開誠實且開放的溝通,了解彼此的目的、立場與限制要求。

不過,若沒有私交,這點確實不容易,以大聯盟來說,臺灣媒體跟臺灣球員比較有關係上的累積,但對於球團就不盡然,也因此可能要選手開口,或是話題剛好跟臺灣有關才有機會通融,但透過協商,可以調整採訪時間或範圍,試著滿足雙方的需求。

三、嚴守職業道德

就算幸運得到採訪機會,記者也應該全程遵守職業道德和採訪準則。這包括尊重個人隱私、確保報導的準確性和公正性,展現專業並遵守賽事聯盟的媒體法規,建立信任,減少衝突,才能有更長久的後續採訪可能。

記者的核心任務是提供公眾真實且有價值的資訊,而非僅僅為了創造爭議或搶得頭條而犧牲專業倫理。從這次事件反思,運動媒體在追求新聞報導的過程中,驚人獨家已經不復存在,只有與聯盟形成共生關係,取得授權、照著規則走,遊戲才能玩得下去。

圖/thanawat treetrisit@Shutterstock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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