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臺灣人,我被高薪詐騙來香港,我需要協助。」
「現在位置在將軍澳,我想回去,可是現在完全沒有錢,護照還被扣留。」
如果你是駐在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職員,收到了這樣的求助信,請問該怎麼處理?
如果你隔天才給出在當地能做的指引,算不算是失職?
如果沒有立刻報警,或報警了,但香港警方詢問「將軍澳的哪裡?地址?公司名?有沒有更多背景?」結果不受理。你請求援民眾完成下一步驟以便你接手協助,這算不算故意拖延?
或者,信件改一下,收信者變成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求助者變成在台的外籍移工:
「我是印尼人,我被無良仲介騙來台灣,我需要協助。」
「我人在永和,我想回去,可是現在完全沒有錢,護照還被扣留。」
請問你贊成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立刻發聲明譴責所有台灣人、立刻破門救出這位外籍移工,還是請移工提供更多資訊,以供他們提供後續協助並和我國的相關機構合力救援呢?
如果你贊成後者,那為什麼會期待我國外交領事人員採取前者的行動呢?

事實與程序不重要,全民公審才是王道
近日柬埔寨和杜拜的詐騙與國人受困事件因為流量超高的網紅,而獲得國人前所未有的關注度。網紅 Bump 自費營救,拍成影片說明來龍去脈,網路上紛紛出現「為什麼民間可,政府不可?為什麼沒有背景的人可以,政府不可以?」等言論;甚至媒體報導外交部一下說網紅誤導國人,一下感謝網紅,但實際釐清卻會發現不少媒體、民眾的理解斷章取義,未查資料就群起攻擊外交部。但翻查 3 月、5 月和 8 月的新聞稿,外交部一一說明了為何當時某些文件不適用,以及為何查核流程較長。
但可惜民眾完全不願意聽任何說明,只憑感覺斷定。事實上,在國外發出護照有一定程序,因為每本證件都要造冊。翻查他國說明,通常都是抓 14 個工作天。而我國駐外外交人員,除了要尊重當地法律外,也要與國內協調辦理相關事務。因此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都會盡心幫助。且代表處的急難救助功能,通常是「被動」提供協助,因為只有當事人才能釐清真相。「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更是明確規範外交領事人員無法「介入或調解民事、刑事、商業或勞資糾紛」,在這樣完全不清楚來龍去脈的求助信中,領事人員可以提供的幫忙本就有限。
但現在風氣似乎是,只要不夠快速出手,只要國人覺得情況危急,代表處跟從任何程序都叫官僚、不積極與擺爛。這對前線外交人員不僅不公平,影片公審更是造成極大壓力。以後是否只要有國人「聲稱被詐騙」,是否就應該要列為急難救助的第一要務,以後是否該編列預算讓代表處更積極介入類似案件,或成立專案小組,以確保任何聲稱處於危急狀態的國人都要第一時間援助呢?
媒體追求點閱率,煽動對立情緒帶流量

整起事件,媒體不斷引述網紅說法,甚至將柬埔寨與杜拜事件混著講,製造網紅與其受眾和外交部門的對立,不斷用著大大的標題寫:「公開證據打臉外交部!Bump再爆內幕」、「才稱以訛傳訛外交部2天後轉彎:感謝Bump熱心救援」,企圖營造公部門無用之議。
然而檢視外交部針對杜拜事件的說法在 3 月、5 月和 8 月 16 日的新聞稿以及最新 8 月 20 日吳釗燮的說明,口徑都是一致的:前三者的「經查與事實不符」,意指駐外代表處從未刻意拖延或阻撓國人回國,並強調有些時刻受限於當地法律,能提供的幫助有限。而感謝網紅 Bump 則是因為他的確在柬埔寨等相關詐騙情事上「佈達資訊」和成功「營救國人」。這在 8 月 18 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網上直播片段大約 46 分多時提及,外交部也感謝了國民黨 3 位立委、NGO 等組織的幫助。外交部到底哪裡打臉自己了呢?
這些事件本來是可以好好理性討論檢視,可以如何精進流程、該不該專案處理,卻因為流量和媒體誤導,抹煞了前線人員的辛勞。
抑或國人期待的是看到這樣的求助訊息後,應該不管真假、不用調查、無視當地法律,立刻破門,「欺台灣人者,雖遠必誅」?
更何況,國人濫用代表處服務時有所聞。如果就此一事後,只要國人高喊「我有生命危險」、「我被詐騙」、「我的情況危急」,外館人員就要第一時間趕赴的話,恐怕不僅讓前線外交人員心累,更排擠到真正需要協助的人。
流量設定議題引重視,卻也催生負面效應
至於在博取聲量這件事上,Bump的確該被大力「感謝」。因為有了他的影片,國人才終於關心柬埔寨騙局。翻開今年 5 月的新聞,就會發現已經有媒體報導過,外交部也表示,鄰近的越南代表處已經協助部分受困國人回國。更有外館人員因為突發業務量過大,身體在有狀況後,遲遲無法復原。國民黨立委呼籲政府盡快成立專案小組應對。
而外交部也自民國 108 年起就已經提醒國人到柬埔寨要小心自身安全,因為西港治安惡化,110 年 11 月和 111 年 11 月都各發布最高級的紅色旅遊警示燈號,呼籲國人避免前往,且若人在當地應立即離境,並籲請國人不要觸犯當地法律、注意求職陷阱以及注意人身安全。
作為民主國家,政府已勸導。如果國人執意出發,誰能阻止?難道要用斷航作為手段嗎?而過去兩年也因為疫情,出入境不易,全球經濟也被疫情折磨,怎麼會有人還相信娛樂產業在國外可以一枝獨秀,能讓自己在海外發大財?更不用說已經發現大部分前往的人已經知情自己要做什麼,甚至有「脫困者」其實根本是人口販子的情況出現。
柬埔寨的人口販運與非法產業鏈,因為中國限制出境與打擊相關產業的原因,現積極從馬來西亞、香港、台灣等地填補懂中文的「人才」。但馬來西亞已經有網紅表示,某些網紅大張旗鼓的私下援救、交付贖金,變相鼓勵了這條人口販運產業鏈,要付出的贖金也變得越來越高。
網紅前往拍片,雖然帶來流量,讓政府更重視事件,也讓事件向周邊國家擴散,但救援影片曝光了援救過程,可能讓真的受困者後續想逃出的機會變得更渺茫。
而在這次柬埔寨與杜拜事件之後,只要有人對外館處理速度和應對不夠滿意,就拍片或投訴網紅,恐怕只讓國人心態更加依賴外館,卻忽略了自身在外風險管理。
背靠「祖國」也難救,香港「豬仔」照被賣

台灣政府現在不得不加緊救援的腳步,但怎麼救?行政院長蘇貞昌說要外交部加強和警政署的合作,怎麼實施還有待觀察。但救援的確非常困難。除了要找到亟需援助的受害者,而不是混在其中的詐騙集團幹部外,柬埔寨政府也對我國相當不友善。
謹守一中原則的柬埔寨不僅對我國不友善,過去更是直接把抓到的台籍詐騙犯送往中國受審。這也是為何在柬埔寨的行動上,以個人身分活動的國民黨、民進黨立委以及網紅和非政府組織合作,動員人際網路,也能在救人行動上有所斬獲。
但,台灣人偏偏對國際情勢與我國國際地位缺乏認知。於是,中國使館不斷放消息,要台灣人到中國使館求救,並承諾會給予協助,獲得部分國人的讚揚。
但,中國真的這麼神通廣大嗎?目前已知至少有 36 名以上的港人受困在柬埔寨,香港政府也在近日事件發酵後做出回應。香港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表示,營救行動最困難的兩點就是確認受害者的位置,以及得到當地政府的協助。而香港就算「身處祖國的懷抱」,目前能想到的解決辦法還是請受害者傳訊息或填報案表格到專線電話,以讓他們進行下一步的救援行動。而在香港境內,能做的事情也只有加強宣導。畢竟到了當地,自己的國家代表處/使館,只能提供和自己國家相關的協助,而非干涉當地警政甚或是系統。如果港府也只能請民眾自行報案,那中國使館的溫情喊話是政治宣傳?還是為了統戰,可以優先救援台灣人,但無視緬甸中國大使館外跪著求援的香港人?
救援行動太困難,避免悲劇從自身做起
柬埔寨當地人口販運和電信詐騙能蓬勃發展,都賴當地公權力默許,就有逃出來的受害者表示詐騙園區內的主管囂張表示過警察是靠他們的供養,不可能幫助受害者。
所以外交部即便想做事,恐怕也很難有大規模的救援行動。因為關鍵仍在柬埔寨的內政系統。而從香港官方的反應,也不難看出循規蹈矩的公務員能想出的救援方法有限。營救者在當地若沒有人脈與手腕,能救援出來的人少之又少。
解決此亂象的根源在柬埔寨內政,這點我們無法插手,那麼身為台灣人的我們究竟能做些什麼呢?

我建議,在決定去到不熟悉的國家工作之前,你可以先這樣做:
一、查詢要去的國家生活水準、平均工資和公司風評:如果你的收入比平均工資高得多,而你又沒有相關經歷,那麼該職缺就很可疑。而如果你的工資比台灣高,卻是當地一般水準,職稱也是入門級,那工作簽通常不好辦,公司又要負擔額外成本,就要思考這職缺是否存在。而公司若又是神秘到連網路上都查不到,更要提高警戒,不要貿然前往。
二、衡量自身承受風險能力再前去:去設想所有最糟糕的狀況發生時,你能否承受這些風險。假設不幸發生意外或糾紛,需要當地警方協助時,你的語言能力和手上的文件夠不夠成為支持你討回公道的手段?或者假如當地發生極端天災如毀滅性地震,醫療條件不夠好,就算有當地代表處,但他們沒有醫生能救你,你有保險能承擔醫療專機嗎?如果在那裏因災害變得一無所有,你能承受嗎?
三、培養國際觀:這件事情最主要根源是缺乏國際觀。疫情肆虐近 3 年,幾乎只有民生相關產業業績能屹立不搖,其中受創最重的就是娛樂產業。以博弈業聞名的澳門為例,就連地標性的永利酒店僅第二季公司持有人應佔虧損淨額就達 2.71 億美元,各國失業率也居高不下。如果經濟有強烈復甦跡象,一定也是優先解決本國失業問題,而非外求外國勞動力。
四、思考去當地工作的機會成本:比方有朋友曾在疫情之初,要赴海地台商工廠工作,薪水一個月只比現職多兩萬台幣,我就請她思考海地不幸又有大地震時,她該怎麼辦?過去後有疫苗可以打嗎?工廠被迫停工的話,她能回台灣嗎?高昂的機票會不會反而得不償失?這些綜合考量都是出國工作要考量進去的,絕對不是到了以後才請代表處協助,並稱自己符合急難救助的要件。
但不論如何,因為網路傳播,人口販運和詐騙問題已經引起台灣、香港、泰國、馬來西亞等地政府的重視,現在柬埔寨政府也終於動起來。我國後續能如何在柬埔寨協助亟需援助的國人才,是今後要觀察的重點。
執行、核稿編輯:林欣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