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氣候變遷高峰會,你會想到什麼呢?是融化中的冰山旁邊有一隻北極熊?兩年前搶盡風頭的憤怒瑞典少女?還是聯合國 SDG13 倡導的氣候行動?又或者是根本覺得事不關己,與其關心那 1.5 度 C,不如去聽《105 度C的你》?

自 90 年代起幾乎年年舉辦的氣候高峰會(備註),終究是個對一般大眾來說稍嫌遙遠的議題,但隨著極端氣候現象的頻繁出現、甚至快要變成「新常態」,就算再怎麼無感的的人,日常生活也難免受到影響:
極端氣候席捲全球,人人難以倖免
2020 年 7 月,台北市創下了有歷史記錄以來的最高溫:攝氏 39.7 度,更別說北美、澳洲、巴西、印尼均因極端氣候受到嚴重的災情,諸如森林大火、沿海城市的洪患、內陸地區開始遭遇更長且久的旱情⋯⋯等等。
各國政府花在與氣候變遷相關防治與復甦的預算,也只能節節升高。根據比爾蓋茲去年出版的新書《如何避免氣候災難》中預估,不久的未來,全球每年 1-3% 的GDP,恐將用在與氣候有關的支出。
1-3% 的全球 GDP?那可是一筆極其可觀的數字。這還沒計入其他潛在的災難及其衍伸的成本,例如氣候難民(climate refugee)、動植物多樣性的消失、熱浪頻傳與傳染性疾病的肆虐,都市熱島效應讓我們開更多空調,導致熱島效應進一步加重⋯⋯等等。這些問題將無時無刻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影響。

常常有人認為,聯合國的工作是去「救助那些落後國家或地區」,但其實聯合國也在處理那些擴及全球的議題,例如溫室效應和全球供應鏈的穩定。舉例來說,一個生活在紐約的人,可能覺得飢荒離他很遠,但當夏天變得更長、更熱,某些過去不曾出現的亞熱帶傳染病開始蔓延;或來自東南亞,南美的的貨物因塞港導致商店裡無貨可賣,通貨膨脹超出預期時,我想這位紐約的居民,將會切身有感的。
聯合國憲章(UN Charter)開宗明義提到「We People」,指出所有人都是命運共同體:無論你因為幸運生長在發達國家,或是不幸出生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中,擴及全球且複雜性很高的問題,會同樣地對你的生活產生衝擊。你就算不會在 A 面向(如直接遭受飢荒)遭受傷害,也遲早會在 B 面向(如全球糧食供應不穩)蒙受損失。
COP26 重點一:再次如往例地「緊急呼籲」
回到 COP26,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協議草案在本週(11/13)公布,再次呼籲各國要儘速提交淨零減碳策略,並落實相關政策──又可稱「國家自訂貢獻額」(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目的在確保巴黎協議中,要求本世紀末前全球增溫控制在 2 度,甚至是 1.5 度內。
但顯然,這是相當困難的:如同 COP26 會議主席 Alok Sharma 受訪時無奈表示,雖巴黎協議提出三大解決氣候變遷的支柱:籌資,適應,緩解,皆陸續被政府和企業所採納,但速度還不夠快,程度也不夠普及,即便 COP26 順利達成共識,但這個共識要能徹底落實,仍「具有極大的挑戰」。

遲到的正義或許還是正義,但即便最終的文件與決議文中,用了再多的「緊急」詞彙,若沒有真正行動的話,對解決氣候變遷、極端化等問題仍是毫無意義的。「製造行動假象的文本,比起不做成協議更為糟糕」,國際救援組織(Actionaid International)的氣候政策協調員 Teresa Anderson 沈重表示。
事實上,在這兩年多如牛毛的書籍與出版品,都將重點放在全球氣候問題上:例如前面提到的比爾蓋茲新書,經濟學者 David Wallace-Wells 所著《氣候緊急時代來了》,或諾獎得主 William Nordhaus 的《氣候賭局》等,行文都很淺顯易懂且引述了最新的數據,同時也都語重心長的呼籲立即採取必要行動。
然而,世界面臨的問題向來很多。很多時候,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甚至不會是各國政府最迫切關注的議題,失業率、通膨、社福、醫保、長照⋯⋯這些議題經常看似更為迫切也更容易獲得選票。但長遠來看,氣候變遷的直接與間接影響,絕對牽動著上述各個領域,氣候行動已經不能再只是「探討」而已,也不能再只是 ”nice to do”,而是要 ”must do it now” 。
COP26 重點二:11 國首度成立「超越石化燃料聯盟」
回到本次的 COP26,截止草案公佈之時,以北歐為主共全球 11 個國家已宣布成立「超越石油與天然氣聯盟」(Beyond Oil and Gas Alliance),宣示將逐步全面淘汰石化燃料的使用──這也是 COP 開了這麼多次會議來,首次把有關石化燃料的決議列入草案。該聯盟也做出具體承諾:將致力於在全球範圍內,減少與終止與石油和天然氣相關的開採,特許權和租賃權,並設定個別國家停止探勘和開採的日期。
而美國環保署也宣布擴大及加強甲烷排放量規定,呼應拜登總統在 COP26 上的演說,展現美國新任政府不同於「上次」的態度(雖然拜登自己正面臨國內民主黨的內鬨,輸掉維吉尼亞州的競選,差點也要輸掉紐澤西洲等挑戰)。

另外,也有超過 1000 座世界各地的主要城市,具體承諾 2030 達到碳排放減半,且力拼 2050 淨零碳排:畢竟,城市基本上消耗了全世界超過七成的能源,並製造了 60% 以上的溫室氣體。這之中,交通雖不是罪魁禍首,但由於技術革新較快,商業模式較成熟,因此成為會上討論重點,來自不同區域和企業的代表,也在本屆會議上通過了「關於零排放汽車格拉斯哥宣言」,針對主要市場,2035 年爭取禁售燃油車,2040 年則是將此政策推廣到全球。
不過,想當然爾這必然有一定的難度,至少對於發展中的經濟體而言,如何權衡減碳成本與經濟成長,以及先進國家所承諾的綠色注資和技術轉移,都還是充滿爭議且有待討論的議題。
COP26 重點三:航運路線目標「零碳排」
不過,在航運部分,倒是有不錯的進展:共 20 多個國家簽署了「克萊德班克宣言」(Clydebank Declaration),支持研究並建立零碳排的航運規劃,包含使用太陽能與氫燃料作為動力的貨輪,更為成熟的海上碳捕捉與封存技術,爭取 2050 甚至 2030 年以前,全球至少要有 6 條以上的零碳排遠洋航運路線。
這項提案也獲得企業界的大力支持,包含亞馬遜,IKEA,聯合利華等大廠,皆宣布要致力於使旗下貨物,透過零碳排的航運路線,完成運輸與交貨。
同樣屬於交通領域的航空業,早有歐盟的「清潔天空計畫」,長年推動綠色航空燃油的普及使用。所謂的「綠色燃料」,指的是來自動植物油,家庭廢棄用油與其他固體廢棄物裂解後,所能提煉出用於航空燃料的部分,在化學性質上與傳統化石燃料相近,但碳排放總量卻小得多。
COP26 重點四:同樣一如既往的「大拜拜」爭議

最後,眾星雲集的 COP26 ,始終會被部分人士和媒體戲稱為「年度大拜拜」:各方代表、領袖與企業主衣冠楚楚,在有舒適空調(冷 / 暖氣)的會場內侃侃而談;但同一時間,全球有16億人生活的環境,正暴露在高溫與洪患威脅之下。
更糟的是,大多數在發展中地區的居民,連基本的乾淨水源、醫療資源都很缺乏,更別說那些能夠防範氣候災難的基礎建設,與危機處理的 SOP──而這些,在不久的未來,絕對不會只是「遙遠又貧困」國家的事情而已。終究,每個人、以及我們的後代,都會要承擔一部分的後果。
在美國,有一個礦泉水的品牌叫 7 Generation,中譯為「第七世代」,取自北美印第安聯合宣言中提到:「我們所做的每個決定,都要考量這片土地上七個世代之後子孫的福祉」,他們每賣出一瓶裝水,就捐出一定比例的營收,用於改善水資源匱乏,或投入基礎建設,幫助偏遠與發展中地區的人民,能有更平等的生活。這個品牌後來被星巴克收購,並承諾持續他們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商業模式。藉此案例,或許,我們在做任何決策時,也都該想想,不用七個世代,哪怕是下個世代就好,他們即將面臨的環境危機與氣候災難,我們能否,在所剩不多的時間內,做點什麼來避免?
第九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曾表示:We are the first generation that can end poverty, the last that can end climate change,聽著有點那麼振聾發聵,但是,真正需要的,是行動,而非空談。
備註:「聯合國氣候高峰會」之正式名稱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以「締約方會議(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召開期數」合併為英文簡稱,今年為該會議第 26 度召開,故為「COP 26」。
執行編輯:林翊婷
核稿編輯:張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