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游沛駿
前言:回顧南鐵東移案
8 月 20 日清晨,鐵道局針對南鐵東移案最後一戶不同意戶,展開強制拆除行動。過程中雙方引發劇烈衝突,學生形成人牆試圖擋拆,立法委員陳椒華亦到場試圖協調。然而,最後仍無法抵抗優勢警力,房屋遭當局正式拆除完畢。
南鐵東移是「台南市鐵路地下化計畫」的施工方案。這項計畫自 1991 年開始規劃,歷經 5 位市長、4 位總統任期,希望將縱貫台南市區(即合併升格前的台南市及周圍)的鐵路地下化,以解決兩側發展不均、交通阻隔等問題,實現「都市縫合」。施工沿線全長共 8.23 公里,徵收面積達 5.1 公頃,涵蓋範圍超過 340 戶。

1995 年省府提出的第一份綜合報告書《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報告》中,預定採用「原軌施作」的方案,也就是徵用鐵道東側土地,鋪設臨時軌,在原軌地下施作,完成之後再把徵用的土地交還地主,又稱「原軌案」。
在 2009 年行政院核定通過計畫時,卻改採「軌道東移」,也就是徵收東側土地,在上面建設永久軌,原軌上方另作他用,又稱「東移案」。不光是臨時軌變成永久軌,「徵用」也成了「徵收」,意即當局將取得這塊土地,不會再歸還。鐵道沿線的 300 多戶居民面臨離開家園的要求,因此住戶成立自救會,展開長期抗爭。
這裡的居民,在這 12 年間面對政府要求搬離家園,卻又採取消極的溝通方式感到十分無奈;同時,其他台南市民也出現許多不諒解的聲音,認為其讓重大建設停擺。
作為學生的我們,物質生活通常由家庭照料無虞,然而,從大埔張藥房到南鐵東移案,這樣的事卻一再發生。試想,如果有一天,有人要求我們搬出從小長大的房子,甚至施加種種壓力,對於把房屋等同於家、把安穩當作日常的我們來說,又應該作何感想?
警察、鐵道局執法手段

與其他許多迫遷案件相似,在拆遷現場的人員,無論是鐵道局或是警察,執行任務的手段都有疑慮,有執法過當以及違背誠信原則的問題。
回顧這起事件,我們看到官方多次言而無信:第一是封鎖樓梯的問題,從 2020 年 6 月開始,鐵道局就發出通知,準備強制拆除,其中北區開元陸橋下的黃春香家獲得很大的關注。黃春香家屬於半拆戶,拆除線從中間通過,約有 ⅔ 必須拆除,一樓將只剩下 4 至 5 坪空間,基本上無法使用。黃春香及聲援者一向訴求「原梯保留」,正是希望避免破壞建築結構,並保有二樓以上的居住機能,無論是自用或是做為其他租戶使用。在 2020 年 7 月 21 日、10 月 13 日兩波拆遷行動中,鐵道局已經同意將前後幾戶都封鎖起來,甚至將樓梯用鐵柵欄焊死。即使鐵道局可以拆除部分,不應拆的半棟房屋,以及爭點核心的樓梯,黃應有免於受破壞的權利才是。
其次,當局總是給出承諾,事後卻並未遵守。面對黃的質疑,當局總以模糊說法虛應故事,就聲稱已經經過溝通;或者以一定期限的讓步作為條件,答應黃的幾項訴求,卻在期限以前就開始動作。舉例來說,經過立委陳椒華介入協調(註一),行政院已向黃春香承諾在釐清爭議以前暫緩斷水斷電、強制拆除,然而,黃多次北上和行政機關協調未果之下,就有百名警力開始集結。陳立委在現場要求和指揮官協調,警方聲稱指揮官 5 點會到,卻在 5 點以前就開始第三波強拆。不禁讓人思考,難道言而無信、出爾反爾是政府應有的態度嗎?

接著,新聞記者更是在每次強拆行動中,都有遇到被限制採訪的情形。根據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監事林雨佑的說法(註二),警方曾管制媒體不得進入黃宅採訪,在記者出示記者證以後,又將對方抬出現場。在第三次行動中,更是連附近的開元陸橋都不允許上去採訪,還優先強制將記者抬離,盤問身分並載走丟包。用暴力面對理應監督政府的媒體,已經明顯侵害了記者的採訪權。
另外,2020 年 7 月 21 日深夜,黃春香簽下「地上物自行拆遷切結書」,換來兩個月的緩拆時間,鐵道局也一再強調這點。這看似是同意自己拆除,但真的是如此嗎?
事實上,根據《焦點事件》當時的報導,7 月 20 號時,黃家已被封鎖,在圍籬兩側,警方和聲援者拉扯叫罵。當時黃春香非常焦急,腦筋一片空白,完全讀不進任何文字。凌晨 3 點左右,她被拉上車,到遠離她家的空地。鐵道局人員一直勸她簽下同意書,換取兩個月的緩拆。又煩又累的黃,當時只認知到「緩拆兩個月、這段時間可以來協調」。然而,從她回到家裡,面對聲援者崩潰大哭的狀況看來,她當時的情緒狀態並不穩定。簽署這樣的同意書,是同意,或者是投降呢?
都市規劃,應是何種樣貌?

經歷這樣激烈、漫長的抗爭,以及市民意見分裂,我們不禁要問:這樣規劃真的可以帶來更好的台南市嗎?台南市到底需要什麼?對未來到底又有什麼期許和願景?
如前所述,台南市政府用「都市縫合」來形容拆除鐵道的作法。簡言之,在規劃者眼中,鐵道是通過台南市區的一道「傷痕」,既阻礙了台南市區兩側的發展,也造成交通往來的不便。因此,有了鐵路地下化之後,兩側的連結會更加緊密、交通更加通暢,就可以整合市區發展,帶來人潮。我們可以檢視一下這套說法中的兩點問題。
首先,「阻礙兩側發展」是相當模糊的說法。鐵道西側,特別是中西區是台南市從日治時代到現在的市區核心,歷史非常悠久,它同時也是主要的觀光區域,涵蓋中正商圈、永樂市場、民族商圈等重要景點。東側以住宅、文教區為主,然而也有成功大學等綠地。
根據目前規劃,東側確實不是觀光熱點,但如果說要促進這兩側的整合發展,是意味著東側也需要變成觀光熱點、帶來人潮嗎?若真如此,這樣對於「發展」的想像,顯然是過於單一了,也顯示在規劃者眼中,發展還是和各種興建、拆除的工程劃上等號。
在照顧到「人潮」以前,我想問:台南市民的生活已經幸福無虞了嗎?各項公共設施都齊全了嗎?居住品質都良好、居住權益都受到保障了嗎?如果我們同意都市規劃應該充分認識在地的人文自然特性,創造優美的生活環境,最後為市民帶來幸福,那我們現在看到的,又是什麼樣的規劃思維?
其次,拆除鐵道真的能讓台南的交通更順暢或便利嗎?在工程進行前,鐵路包含了 9 處平交道、4 座地下道、3 座高架橋,拆除以後確實可以免除一些不便,而且台南市的交通確實有很大的問題,這樣的出發點有一定的道理。那麼,這個問題是青年路平交道(或任何一座平交道)要等很久?或是會造成很多事故嗎?其實不止。依市府的「台南市交通事故原因傷亡統計」,2010-2019 年,共計 189 人傷亡,低於一度誤傳的 1 千多人,更遠低於台南市所有道路上的 30 多萬人。在此欲強調的是:也許問題牽涉的層面更廣,也有更根本的原因。
台南的交通到底怎麼了呢?任何來過台南的人,無論是居民或觀光客都可以注意到:不騎摩托車或開車是難以移動的。沒錯,台南市的交通很大程度上是以汽機車為主體來設計的,並無太多給行人的設計,公共運輸路網也仍有待建設,這點可以從道路寬度的比例、維護的積極程度看得出來(註三)。也因此,台南市的汽機車自有率非常高,家庭擁有汽車的比例達 64.77%,機車更是達 92.67%,居全台之冠(註四)。

話雖如此,但舊城區街道狹窄、停車格位嚴重不足卻沒有一併被改善,而是任由民眾遊走在違規邊緣。可以發現,台南市的交通狀況,很大程度上和官方交通規劃、居民使用習慣,也許還有執法嚴謹程度有關,不能全盤歸咎於鐵路。
那麼,台南市真的準備好迎接這樣的計畫了嗎?鐵路地下化是台鐵捷運化的一環,意義在於藉由增加部分市區的站次、班次,使台鐵也可以發揮類似捷運的功能,換句話說,是公共運輸的一種形式。那麼,問題來了:主要搭乘的客群是誰呢?如果是要給市民搭,我們已經看到台南市使用私有汽機車的習慣,要預設市民會因為有台鐵、就不騎機車,恐怕很難,況且台鐵只有一條線,有太多地方無法直接抵達,整體的交通設計也並未更動,依然有利汽機車。
反過來說,鐵路地下化也不利於台鐵發揮既有功能,如果是要給觀光客搭,政府又如何保證台南可以吸引到這麼大量的觀光客?而光是台南市區就已經有 22 條公車路線(大台南地區共 134 條),為何仍需要這項建設?如果「都市縫合」是這麼模糊的願景,台南市民對這項工程的需要也曖昧不明,那我們真的需要地下化嗎?還是說,這只是又一項華而不實的蚊子工程而已?
結語:「家」的價值,如何衡量?
住戶長期抗爭,不願讓步,令外界一直有質疑,是不是補償給的還不夠?是不是還想要更多錢?網路上甚至屢次出現「貪婪」、「消費親人」等指控。但或許可以反過來想:為什麼人們是透過「錢」在看待土地和房屋的呢?土地的價值真的完全等同於錢嗎?
80 塊可以買到便當、也可以買到飲料,所以在錢面前,便當和飲料的價值是相同的,無論它們分別有多重、有多少熱量、是固體或液體——然而,所有東西都適用這套邏輯嗎?土地和房屋除了是不動產、有可換算為金錢的價值,但它們同時也是居民獨一無二的記憶,有著更深遠的意義。

舉例而言,自救會會長陳致曉家是其父母以土木知識自力營建的建築,包含了他們引以為傲的迴旋梯設計;對於黃春香來說,她將房子以低價甚至免租租給弱勢租客,黃家就成為主客雙方人情的見證,也是社會正義的象徵;對於另一戶江太太來說,50 多坪的空間更是整個生活方式的基礎:她從事裱框工作,平時的物件和工具就存放在這裡,因為江太太家是半拆戶,要拆到剩下 6 坪,也就表示拆除後就勢必得搬走,但安置宅是公寓大樓的形式,亦無地利之便,搬遷等同於強迫她改變整個謀生方式(註五)。
這些特定的價值,都不能換算為金錢,即使安置宅價值相等、甚至更高,也難以完全解決這些問題。筆者這樣說,並非想表達都市計畫完全不可以拆除房屋、也完全不能影響人民的生活;與其說這篇文章想表達什麼,我更想問的是:這些工程計畫最後的目的,難道不是為了人的幸福嗎?若真如此,為什麼在過程中,我們聽不到人民的聲音,也看不到人民的生活經驗呢?
註一:【一騙再騙 惡劣至極】譴責鐵道局背信偷襲強拆南鐵黃春香家
註二:可參考林雨佑臉書 8 月 25 日貼文
註三:我是台南市民,在成長過程中經常需要步行,然而,台南市的行人空間往往很狹窄,也常被占用。如店家把座椅和廚台移到建築物外、住戶停放汽機車、堆放雜物佔位等,因此要行走必須繞到柏油路上。但狹窄的路肩也常被臨時停車佔用,只好再到已經很窄的慢車道上,形成人車爭道,是很大的危險。對於機慢車而言也未必安全,內車道大多禁行,但路肩也有合法或違法停放的車輛,有時候仍不得不與汽車爭道。
註四:資料來源為 108 年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
註五:可參考《我們的島》:鐵路地下化風暴-南鐵反迫遷
執行編輯:劉芳瑜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