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演員的心聲:兼職藝文工作者,就像是紓困的孤兒

有位朋友不被申請規則認定為藝文工作者,在這樣的情況下,她任何一種紓困都拿不到,然而她的兼職工作也因疫情停擺,所以這 3 個月的零收入,讓她同時陷入憂鬱無奈。
一位演員的心聲:兼職藝文工作者,就像是紓困的孤兒

Photo Credit:Kyle Head@Unsplash

台灣在去(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進行了第一次的全國性紓困,但不同於許多國家長達一年多的封城,當時台灣受影響的產業較少,也沒有大多數的產業被停業。直到近兩個月疫情相對嚴峻,政府很迅速地再次安排紓困計畫,原本號稱又快又準地紓困方案,經過一個多月下來,許多藝文界人士開始質疑其中的公平性與審查標準。

雖說 7 月 8 日,指揮中心公布部分營業場所將於 7 月 13 日適度鬆綁,其中電影院、美術館等藝文場所將有條件開放(但表演場館和劇場在 7 月 26 日之前仍須關閉),藝文產業或許逐漸回暖,但回顧近幾個月的狀況,仍希望能以此篇投書分享屬於兼職藝文工作者的心境。

5 月疫情開始之初,台灣政府立刻啟動紓困計畫,由於停業項目眾多,於是在沒有太多的討論下,很迅速地在立法院通過了增加預算的紓困計畫,而初衷是為了能「精準」給到真正需要的人,於是以「產業別、職業別、生活條件」做出各種限制,希望能把更多的資源給到真正需要的人。

但隨著紓困期限將至,審核後一個月過去後,許多人開始收到申請不通過的消息,於是開始質疑,這樣子的紓困條件是否合理與公平?

為何需要藝文紓困?

紓困項目特別將文化藝術產業拉出來獨立申請審核。圖/截自 文化部 官方網站

台灣特別將文化藝術產業獨立於各個職業別,就是因為這個產業的特殊性,有許多自營業者以及無特定雇主的工作者,加上疫情衝擊之下第一個會停業的就是文化藝術產業(劇場、電影院、藝術館等),去年台灣疫情剛開始時,劇場就是首批關閉的公共場館之一。

這也造就藝文紓困是使用最多次的紓困項目,從去年的「藝文紓困1.0、2.0」,到 6 月 7 日「藝文紓困4.0」上線之後,成為所有因疫情而停工的藝文工作者救命活水,許多人停拍、停工,甚至表演延期、取消,損失慘重,自己的兼職也深受影響。

「藝文紓困4.0」申請程序

這次「藝文紓困4.0」有一個從寬從簡的大原則,也就是儘可能地囊括所有藝文工作者,並且縮短申請時間、減少文書工作的來回,以達到迅速紓困的目標。

這個目標在頭一個禮拜非常成功,因為文化部說只要有申請過「藝文紓困1.0、2.0」的人,不需遞交文件與審查,就能夠立刻獲得 3 萬元的紓困金,許多同業好友都在第一個禮拜分享了入帳的好消息,就像活水一般讓藝文界解了一部分的渴。

圖/截自 文化部

那沒有申請過「藝文紓困1.0、2.0」的自然人呢?那就得循之前 1.0 與 2.0 的方案來申請,基本上就是有兩個管道,其一是有在「藝文相關工會」投保的自營業者,其二是「有取消演出或延期證明」的工作者,這些都能直接線上申請,附上相關佐證就能夠透過文化部審核來發放紓困。

我自己的藝文紓困的申請頁面截圖。圖/作者 提供

兼職藝文工作者的情況

藝文紓困申請條件,分為事業與自然人。圖/截自 文化部

去年投書《換日線》的文章裡也有提到,藝文工作者在沒有穩定案量與收入的狀況下,非常多人是以「兼職」的情況在工作,確保有較穩定的勞健保及部分收入來源,所以如果循此路線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再另外投保工會,因為除了勞健保與法律資源外,在台灣沒有其他誘因(如美國有許多工會成員才能加入的演出),而且勞健保因有雇主給付額,費用也相對便宜。

所以兼職藝文工作者只能循「有取消演出或延期證明」一途,因此在去年 2 到 4 月有案子被取消的人,基本上就可以申請 1.0 或 2.0 的紓困;但若正好那段時期沒有被取消或延期的案子,或甚至如我的狀況──就算案子被取消,但劇團或案主仍舊支付全額價金──我們就沒有申請紓困的理由。

另外,去年紓困也並非直接給予 3 萬元,而是以合約所載之價金,以一定比例補助紓困者,但由於是第一次紓困,此舉仍舊是成為藝文工作者的及時雨。

通常每年 5 到 7 月是劇場演出蓬勃的旺季,不管是藝術節還是其他大型活動,都會在這個季節舉行或籌備,因此影響層面較去年情形甚大,又因台灣進入三級警戒,劇場重啟之路又更加延長,甚至無法確切知道要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才能進入劇場工作,使得這次紓困更顯重要,有需求者變得更多、更急。

被踢皮球的斜槓人們

在斜槓(Slash 族)這一詞走紅流行前,藝文工作者就一直是以兼職的方式在進行自己的人生,最為人所知的可能是演員吳慷仁曾打了 40 份工的例子,因為案子的接收時間並非固定也非主動,所以幕前與幕後人員常常以被動方式在執行藝文工作。

而其他時間若沒有工作就是沒有收入,那不如找一份工作來填補,但又為了配合藝文工作,所以必定要找能夠自由排班的工作為第一優先,而合法的工作,必然會有勞健保的提供。

但就在此刻,勞保卻成為所有兼職工作者「藝文紓困4.0」的阻礙,首先先提到自營業者,也就是有保工會的工作者們,竟因勞保局與文化部內部系統的關係──勞保局將有投保工會的民眾都納入自己的紓困業務,那就包含了藝文工會的申請人,而只要是勞保局納入紓困的對象,文化部就拒絕受理藝文紓困──使得許多人在等候近一個月之後,拿到拒絕核准通知,而原因只是部會間沒有溝通此項問題,讓許多自營業者無法申請藝文紓困,只能回到勞動部提供的自營業者紓困申請

勞動部部分工時人員生活補貼。圖/截自 勞動部 官方網站

而沒有保工會的兼職藝文工作者就更慘了,自從 6 月 28 日部分工時人員生活補貼上路後,許多還在等待藝文紓困的人全部被打了回票,因為 4 月 30 日有「勞保紀錄」,所以系統只能依 4 月 30 日你在哪裡工作,來認定你屬於那個職業別。

以我自己為例,我平常在電影院打工,而電影院是以「月」為單位進行勞保,所以在 4 月 30 日我仍有該處的勞保身份,也就是在政府的認定上,我就屬於「在電影院工作的部分工時人員」,就算我有演出合約、取消證明,甚至各種演出履歷都沒有用,我的身份在系統上就不可能是「藝文工作者」,紓困金也從原本的 3 萬元下修到 1 萬元。

這還不是最慘的,我有位朋友因為上述情形不被認定為藝文工作者,且因她的兼職將她的勞保金額訂在 24,000 元,甚至不符合領取生活補貼的條件,在這樣的情況下,她任何一種紓困都拿不到,但她的兼職工作也因為疫情而停下,所以這 3 個月的零收入,讓她憂鬱無奈。

我也認為,在這被踢皮球的過程中,除了耗損藝文工作者的精神,也著實感受到自己不被認同與尊重,受到像是「你是不是藝文工作者」這樣的資格審查,也讓還在起步階段或是路途上的藝文工作者,不僅要面對生活圈對產業的不理解,也另外感受到大環境對自身工作的不友善,也間接地加速藝文產業人才流失。

迅速入帳:政績的興奮劑?

於是最近就傳出檢討的聲音,是否因為文化部預算不足,而造成後續認定上不同於從寬從簡的態度,急轉直下變成非常嚴格,而且承辦人員只要打回票,便會請申請人往勞動部申請,更像是政府部門之間的預算與業務出現問題?

而另外第一週迅速撥款的行為也遭受到質疑,因為如果照相同嚴格的標準,1.0 與 2.0 的申請人現今也有可能已不符合原本申請之條件,甚至有人可能早已轉換跑道、離開藝文產業界,但還是能夠拿到 3 萬元的紓困金。而在這個廣發的舉動下,是否影響了後來預算不足的窘境?以至於才讓文化部在後續紓困下態度丕變?讓我深深思考著。

還有轉圜的餘地嗎?

前陣子變裝皇后紛紛發聲、文化部與勞保局舉行線上公聽會,似乎得到了一些媒體版面,但很快地就隨著文化部允諾改善而沒有更多的公開資訊,而在勞動部自營業者紓困 7 月 5 日截止、藝文紓困 7 月 12 日截止(文化部後來將自然人申請延長至 7 月 26 日)的情形下,其實已經沒有太多的時間能夠引起討論,僅能就被駁回的案子不斷申訴,來試試看是否能取回自己「藝文工作者」的頭銜。

同時,也希望更多同業或關心這個產業的人,能夠讓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了解目前藝文工作者紓困碰到的困境,並多多關心身邊認識的朋友,在疫情寒冬持續下,前途的確非常渺茫,但如果有更多人表達理解與支持,相信大部分的人都能繼續堅持並且度過這個難關。

後記:

截稿後,多位立法委員已接受許多藝文工作同業的陳情,並表示會對文化部反應與質詢,王婉諭委員則於 7 月 8 日晚間公開呼籲文化部應正視藝文斜槓生態,把兼職也納入紓困,調整相關政策。

執行編輯:蕭又寧
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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