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與貧窮:是誰造就「血玉礦場」?一位緬甸二代眼中的真相

這次、以及過往多次悲劇的發生,對身為緬甸華裔第二代的我來說,並不只是因為貧窮,也不只是因為玉石;並非「全都是中國的錯」,更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活該」⋯⋯。一個不幸事件的背後,往往是複雜且彼此糾纏的長期問題。
翡翠與貧窮:是誰造就「血玉礦場」?一位緬甸二代眼中的真相

Photo Credit:China Xinhua News@Twitter

文:A子

7 月甫始,緬甸雨季如同以往急促奔來。死亡也是。

在緬甸克欽邦的帕敢鎮(Hpakant),玉石礦場的全球重鎮之一,於 7 月 2 日就發生了大規模死亡災害:事發隔天就已確定至少 172 人死亡、 50 人受傷,至今更不知還有多少失蹤礦工,被埋在泥濘之下或沒入水中,從此與家人再不復見。

事發不久,各國電視、網路媒體紛紛轉傳現場影片:影片內清晰可見原先翠藍色的湖水,一個瞬間被周圍的泥土掩蓋、轉為土黃色的泥濘;不過幾秒時間,還在盆底的礦工來不及逃出,一個個被土石流掩蓋;同時大水繼續向上淹,才剛打撈起來的設備衣物、救援起來的人員,很快又都被大水帶走。

搜救行動在事發 5 天後,政府宣布因考量搜救風險已決定停止──亦即至今仍「失蹤」的數百名礦工,恐怕均凶多吉少。

是誰造成「血玉礦場」?

由於現場的殘酷景象,加上北緬因翡翠產業鏈曾經爆發的諸多爭議(包括礦災、地緣政治角力、武裝勢力介入等等),不少媒體或評論者遂直接稱之為「血玉」礦場,或者直指「中國買家」是這些悲劇的幕後元兇。這些指稱或許確實反映了當地的部份真相,但絕對不是「全部的真相」:

翡翠是玉石的一種,而緬甸當地的翡翠「緬甸玉」更全球聞名──尤其在華人世界。「玉」與中國文化的源淵不淺,從中文字的部首涵蓋了玉字旁,清代名著《紅樓夢》裡的主角取名賈寶玉、林黛玉等就能窺知一二。北緬盛產翡翠等玉石、又與中國接壤,相關商機因此已長達一個世紀以上。

仰光販售玉石的商家。圖/A子 提供

至於事發的礦場,據悉自英國殖民時期就在開採,幾十年的挖掘下來,將這裡從一座山,挖成了一個盆地;雨季開始,則會轉成一個巨大的「池塘」。

後來緬甸政府接手,從原先「大家一同開採」,轉成需要投標、競標開採權,現由3間主要公司在當地營運開採事業;除了主控的方式改變,開礦的型態也因工業技術進步;加上改由財團經營,資金較過往充足,2000 年前後已漸轉成機器開挖。

效率增加後,緬甸境內能夠開拓的礦區也變多。但由於翡翠品質還是這裏尤佳,因此平時此處可以看到的景象,就是數十台推土機、挖土機,在高(深)約整整 20 層樓的礦區上下開採。

但當雨季一來,像今年 6 月緬甸政府已下令該區各公司行號要於 7 月 1 日起停止挖礦至 9 月 30 日,合法挖礦的公司就會帶著他們的人手離開──此時取而代之或仍留下來的,便是「灰色地帶」的小型行號或當地散戶,以及來這裡討生活的各方人民。

換句話說,緬甸政府和「合法的」玉石開採商如同其事後聲明所述,並不「直接」為此事件負責。但反過來講,他們真的「毫無責任」嗎?如果有的話,責任又在哪裡?

複雜的各方軍政、利益衝突下,被犧牲的始終是當地人民

這絕不是北緬礦區第一次發生死亡「意外」:每年規模或大或小,克欽邦的玉石礦區內總有數十件以上的死亡事故發生。

為何背後的風險代價如此高昂,卻還有這麼多人願意在雨季冒險?這背後有太多政治、經濟、社會甚至外交層面的原因。

舉例來說,若較熟悉緬甸近代歷史的人應該知道,克欽邦向來是緬甸政府與克欽獨立軍(Kachin Independent Army,KIA)勢力的長期衝突之地。近年由於緬甸政府(官方)在當地的控制力量日增,遂也掌握了主要礦區的營運權利──但由於當地勢力盤根錯節,現場管理狀況很難一概而論,也才會有所謂「官方認可開採商」與所謂「灰色地帶開採商」等不一而足的差異。

也因此對許多當地人來說,如今唯有雨季來臨,「合法的」採礦公司才會帶著「外來的」人員、重機具紛紛離開──此時礦區才又變成「大家的」。再加上雨水沖刷土石,能大幅減少沒有資本採買重機具的他們,以人力鋤頭挖礦的力氣。

簡單來說,前者(政府管理空窗)提供了「機會」,後者(雨季沖刷土石)提供了「力氣」──遂造成當地居民、以及來自各方的「淘玉」者,每年必定經歷的「冒死求財」現象。

北緬山路居民。圖/A子 提供

「貧窮」是主因,抑或受害者「自己活該」?

而關於此事件與長期以來的礦區悲劇,與「都是中國的錯」相比,另一種在網路上聲量極大的評論,是受害者「自己違法活該」,或者是「緬甸窮國的悲哀」,造成眾多底層人民為了脫貧寧冒生命危險。

但同樣的,一件事情的背後成因,不該被如此簡單歸因:

確實,經濟因素是當地礦工最明顯的動機之一:緬甸政府現行規定的基本工資,日薪為 4800 緬幣(約新台幣 103 元);月薪頂多 15 萬緬幣左右(約新台幣 3200 元)。這次政府補償受災戶的賠償金,死亡者一戶 50 萬緬幣(約新台幣 10780 元),相當於 3 個月的最低薪資。

但有太多故事告訴他們,只要挖到「一塊玉」,就能賺到超過這個「自身生命價碼」的好幾倍:這次礦難的倖存者就對外媒透露,自己曾撿到一塊價值 2200美元(約新台幣 64,830 元)的玉石,雖需要「上繳」給克欽獨立軍 600 美元(約新台幣 17,680 元),但至少也還有 1600 美元(約新台幣 47,150 元)。

難怪儘管以動輒需冒上生命危險為代價,這樣的「淘玉」工作仍讓眾人趨之若鶩。

但這並不代表緬甸是個「貧窮的國家」:事實上比起許多國家,緬甸的天然資產十分豐富;佛寺裡信徒們用金箔妝點佛像、寺廟,著名景點大金塔更是珠光寶氣⋯⋯。

換句話說,因貧窮鋌而走險的,是「緬甸人」,但這不全然是他們「自己活該」;也不是「因為整個緬甸都窮,才導致這些悲劇」。更精確點來說,「貧窮問題」是各國儘管程度不一卻普遍存在的課題,它是社會共同建構的。

所謂的「貧窮國家」,只是以最嚴厲、最犀利地指出這個政府缺陷的現象或方式之一:

緬甸面臨的真正最大問題不是「窮」,而是在如今的資源分配、社會制度、城鄉發展,乃至基礎教育、政治改革⋯⋯等諸多工程上,是否能真正力行改革,讓近年東協各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成果,能更公平地為人民所享有?

因此,這次、以及過往多次悲劇的發生,對身為緬甸華裔第二代的我來說,並不只是因為貧窮,也不只是因為玉石。

更是這個政府與社會,有沒有提供足夠的支撐,讓緬甸這個國家能像翁山蘇姬自己說的一樣:「提供更多工作職缺,讓這些人能夠更安全地,為自己的生存尋求出路。」

執行編輯:吳玲臻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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