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我最想念的科系!」── 從怨天尤人,到考取全班前 5 名 ,我依舊更喜歡其他領域

我喜歡當時一個老師告訴同學的一句話,「如果一本書你沒有讀過 5 遍、或者一份工作你沒有做個 3 年,你怎麼能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歡?
「這不是我最想念的科系!」── 從怨天尤人,到考取全班前 5 名 ,我依舊更喜歡其他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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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Lukas Niu/「媽,我明天要出國」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是大學指考放榜那天,我點開電腦網頁看到的 8 個字,眼淚立刻奪眶而出的我,崩潰地想者這不是我最想要念的大學,也不是我最想念的科系,我該怎麼面對接下來這 4 年漫長的大學生涯呢。喔!不對,是極為漫長的 5 年,東吳法律系是全台灣極少數需要念 5 年的法律系。

第一天悲痛不已,第二天傷心欲絕,到第 365 天,我不能這樣下去了

在高中準備考試期間,我一心期盼著自己成為一個外交官,而我的志願只有一個,那就是「政大外交系」。沒日沒夜地苦讀,殷切期盼著電腦點開會出現這幾個字,又或者我可以先進入在政治大學唸書,再轉系到外交系。

可惜,事與願違。

在法律系開學後的頭幾個月,我既無心上課,也怠於認識班上的同學,活像個失意老人,毫無興致地選課跟上課。我甚至在班上找了幾個同樣覺得自己更適合其他學校或科系的同學,組成類似互助會,相互安慰、分享轉學考試的資訊;內心不斷怨天尤人:「到底誰會想讀法律系」。

相較於其他科系,法律學系的科目既繁重又單調,每天抱著厚重的法條跟書籍,念著明明是中文卻像是一本本「無字天書」,我看不懂也提不起興趣。大學一年級的我過得無比痛苦又傷心。那是一種自怨自艾的過程,我不滿學校人文科系選擇少,沒有機會去修其他外語課程或外交課程;不滿學校的校園簡單又狹小,沒有我想像中偌大又美麗的讀書環境,不喜歡上學更不想跟朋友聊到任何關於大學的話題。

大概跟失戀一樣,第一天悲痛不已;第二天傷心欲絕,到第 365 天之後漸漸地覺得生活不能這樣過下去。同時,得知當年的政大外交系沒有開出轉學生名額之後,我終於停止幻想自己會在某個學期轉走到政大上課,是時候要正視眼前的現實和處境了。

面對現實

大二開始,我試著專注在眼前的現實,開始尋找一個禮拜 7 門課、20 多個學分中我可能稍微感興趣的學科。

「英文吧。」我這樣想著,我一直都喜歡英文,而東吳法律系也是全台唯一一間需要修讀大量英美法律的學系。漸漸地,我的興趣點讓我開始跟班上同學形成截然不同的取向。一般法律系的學生因為英美法律課程並非國家考試的科目,加上艱澀的法律英文,都對英美法避之而唯恐不及,而我則從單純喜歡「英文」,衍生成為喜歡「英美法律」。

相較於本國法律以明文一條一條地將法條寫進「六法全書」,我對於英美法律用案例、時代演進、歷史、甚至哲學辯論的過程深感興趣。一邊唸英美法律,一邊覺得自己像是在看美國影集,從生硬的英文句子中想像陪審團決定事實有多為難、法官在法律跟公義之間的搖擺等等⋯⋯

從大二開始,凡是跟英文相關的科目我都名列前茅,連法律系學生視為大魔王的「美國憲法」都成了我的最愛。美國憲法是我第一次體驗「書中自有黃金屋」的滿足感,讀到美國大法官利用司法權一步步將美國歷史上諸多的爭議:種族問題、同性婚姻、總統權限等議題一步步推進,都讓我讀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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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又充實的大學生活,重新找到方向

除了開始掌握課業外,我也開始參加社團。我在大二跟大三擔任熱舞社跟國際標準舞蹈社的核心幹部,沒日沒夜卻快樂地過著每一天。

每天早上 8 點抱著厚重的法律系書籍上課,一路到下午 5 點。接著開始舞蹈訓練跟排練,晚上再回到圖書館準備法律系的考試,我身邊的同學都難以理解我這種「非典型」法律系學生的生活,即便我每天都累得筋疲力盡,卻難以言喻地愛上這種充實又多元的生活。

同時,班上大多同學在大學三年級就開始報名補習班準備國家考試,正因為我與多數人的生活型態和目標截然不同,我比其他同學更早地來到「茫然階段」,既猶豫又不知所措,總覺得唸了法律系沒去考一個律師執照,甚至是書記官資格,感覺非常可惜。矛盾的是,我又覺得自己志不在此,我還是依舊嚮往國際事務跟外交工作。即便法律系的老師們都告訴我,應該專注於課本跟法律工作,我還是決定放下法律,轉往外交。

我記得偌大的法律系圖書館裡,每天都有學生挑燈夜戰,同學們擺滿法律書堆的位子裡,只有我讀的是國際關係,即便孤單我卻覺得有趣。從大二開始累積的專業英文程度及英美法律似乎也有了回報,除了最基本的必修課程(英美法律導讀、英美契約、英美侵權、英美刑法、美國憲法等),我同樣把觸角擴及到國際法律,包含國際公法、國際經貿法等。

我重新用法律及英文出發,找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每週一次用英文討論國際時事,用一年多的時間把國際事務研究所的科目念完,同時也考上了研究所。

圖/Lukas Niu 提供

抱怨太容易了,能改變現狀的只有自己

回過頭來看大學科系這件事情,我認為,文組的科系裡與日後出社會的職業未必有直接關係,很多人的念的科系只是由分數或家人安排而決定。不過,這也不代表大學四 4 年的時光就該因此荒廢,完全沒有累積技能和經驗就畢業。

我喜歡當時一個老師告訴同學的一句話,「如果一本書你沒有讀過 5 遍、或者一份工作你沒有做個 3 年,你怎麼能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歡?」

很多時候,不管是大學科系或者工作選擇,未必能事事順心。有一度我完全不想跟任何人提到我念的學校跟學系,這無關學校的好壞,而是單純對自己的失望跟不滿意,讓我不願意從自己嘴巴裡說出這幾個字。

我自怨自艾地怪環境無聊、怪學校不夠國際化、怪學校課程單一。漸漸地我才學到,抱怨跟放棄目標太容易了,只有自己能夠改變自己現狀。

大學 5 年內我用社團、校外的外交活動、旁聽別的學校的課程、自學、實習、認識校外朋友,改變過去我所埋怨的環境。同時在東吳法律系嚴謹又嚴格的鞭策下,我確實練就了專業的英文、英美法律知識、邏輯訓練跟統整能力,這些技能一路到我出社會工作,乃至轉換領域,都一直受用至今。

我更認知到,必須先花一段時間(也許 2 年、3 年)好好認識這個領域,用力地學習,才有資格去評斷自己到底喜不喜歡、適不適合。我在法律系最後幾年都在全班前 5 名,這不為證明我很會念書,而在於告訴我自己:我盡力學習了這個科系,但我依舊更喜歡其他領域。而不是在怨天尤人後,拒絕學習、耍廢,拒絕真實認識一項領域的機會。

大學畢業之後,我從來沒有做過法律相關的工作,我從國際事務轉換領域到外商行銷。才明白,即便我不需要從事法律工作,但認真學習過的東西早已內化、成為自己的一部份。在這個需要不斷學習的年代裡,法律系教會我的嚴謹跟邏輯,都讓我能快速地掌握資訊、分析再判斷。

我不需要成為一個法官才能分辨事實的真偽,重要的是我能夠幫自己做出在那個時空、環境下,我認為最好的選擇。

圖/Lukas Niu 提供

執行編輯:張詠晴
核稿編輯:關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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