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在去年 4 月中旬舉行總統及國會大選,本次總統大選由退役將領普拉伯沃挑戰尋求連任的總統佐科威。印尼目前是全東南亞最大的經濟體,激昂的民族主義和不受歡迎的中國因素,令選情頗受到國際媒體的關注。普拉伯沃將選戰焦點鎖定在印尼與最大貿易夥伴中國的關係,批評佐科威歡迎中國「一帶一路」的政策出賣印尼。
依照後來大選的結果,佐科威再次獲得 50% 以上的選票,連任總統寶座。然而,本次印尼大選讓筆者驚艷的是,除了印尼國內之外,海外投票亦在 130 個國家進行,甚至在台灣也設立 34 處投票所,方便印尼移工投票。
原來印尼早已推動不在籍投票,台灣的外交官應該知道不在籍投票在全球各地漸成主流。按照前外交部長程建人的說法,東協集團中泰國已經舉辦過不在籍投票、菲律賓去年舉行國會及地方選舉,甚多在台的菲律賓人士,參與海外不在籍投票,操作程序在菲律賓駐台的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皆能查詢。尤甚,與我國有邦交的國家,例如尼加拉瓜、宏都拉斯、馬紹爾群島、諾魯、帛琉等國都已陸續推行不在籍投票制度。
台灣的選政機關──內政部和選務機關──中選會,不知是否可以和外交部作跨部會的協調或開展研究案,認真參照國外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的經驗,順便梳理一下台灣此項便民措施窒礙難行之處究竟為何?

北漂青年負擔劇烈投票成本的辛酸
自 2014 年以來,每到大選前,各大校園總有一波熱心人士組織公民行為,不求獎賞仍然能自動自發,推動愛心返鄉專車,減少青年學子返鄉的投票成本。戶籍地在外的選民通常會陷入投票兩難:不投票會自食苦果而被代表,去投票卻得負擔高額的投票成本。
筆者戶籍在老高雄縣,但求學與工作幾乎注定北漂命運,特定時間返鄉投票的時間成本和交通成本劇烈,致使筆者幾乎不曾回家投票,但屢次見到高雄地區各類選舉結果,總是看到一批「改邪歸政」者當選。筆者也曾問過這些改邪歸政的政要,到底怕不怕政府推動不在籍投票?大家的秘密心照不宣。
不在籍投票可進一步區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電子投票等方式。藍綠兩大政黨在野時期都大力呼籲不在籍投票制度,但各自輪流上台執政後,總是有政治利益擺不平,讓不在籍投票制度產生許多窒礙難行之處,例如離島地區和傳統農業縣的立委,尤其反對不在籍投票的推動。鑒此,台灣若要實施不在籍投票,可能先以移轉投票為主以確保公民參政權,至於通訊投票的爭議太大,短期內恐難實施,選民也能理解,總比束手無策來得好多。
不在籍投票制度在政治可行性上卡關
台灣民意老早對不在籍投票制度有期待,而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也曾表示,會在今年大選結束後,半年內啟動研擬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的相關作業。倘若暫時先排除境外台商的通訊投票爭議,包含平地原住民、僑委等的公職人員選舉,目前都是以全國為選舉區,只有一種選舉票,如果採行事先登記的移轉投票,經濟上及技術上皆具政策可行性。此外,關於法律可行性分析部分,不在籍投票涉及大量選務的技術性及細節性問題,制定專法《不在籍投票法》,抑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修正相關條文即可。
單純就法論法,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實施,本質上具有憲法及法律的正當性基礎,且現行公投法已有不在籍投票的法源條文,但尚缺執行的相關規定。選務上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可優先適用於因故長期不住在其戶籍地區者,轉移選舉區投票即可──這是指當投票者不在其戶籍地時(如到外縣市求學或工作),經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不在其戶籍地的投票所投票,而是到其讀書或工作地點附近的投票所投票,便可舒緩選民投票的兩難。
不在籍投票推動關鍵在於適用範圍,倘若適用範圍僅限於特定種類的選舉,相關的技術性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邁爾斯定律的案例:官拜閣揆也對推動不在籍投票莫可奈何
回顧不在籍投票在台灣政策合法化過程,前台大政治系教授江宜樺擔任作為的內政部長時,選政機關曾有機會讓不在籍投票制度提早實施,礙於當時朝野內部都對馬政府表達不信任,明知民意偏好不在籍投票推動,江部長偏偏作出「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與「不在籍投票」二選一的議程設定,令當時台大政治系師生一片譁然──按理內政部應設法保障國民的參政權,且不應對選制改革的先後次序與輕重緩急有所誤判。
當時的江部長著眼於省下總統與立委合併的選務成本,卻無視青年選民返鄉投票所額外付出的成本,江部長從政之舉,充分展現組織理論中所謂的「邁爾斯定律」(指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歐美地區的先進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等,抑或鄰近的亞洲國家如日本、韓國,甚至是馬來西亞、泰國、印尼等東協國家,都已實施不在籍投票多年。各國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唯一考量,並非是為了朝野執政的勝選,乃是為了要保障憲法所賦予、公民所擁有的基本選舉權利。
不在籍投票的適用範圍(國內到國外)、適用對象(由公職人員到僑民)、選舉種類(由基層到總統大選)、投票方式(由事先登錄郵寄到指定場所投票)、推動階段(由小規模到全面)等等,在理論和實務之間總是有差距,均有甚多可以參考借鏡之處。無論是選政機關或選務機關的首長,可以多考察境外國家地區不在籍投票的經驗,莫讓台灣選民陷入投票的兩難。
執行編輯:張詠晴
核稿編輯:何承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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