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
──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安娜・卡列尼娜》
在不久前的文章中,我曾提到自己搬離了需要繳交「情緒房租」的環境,轉身開始繳起「真實房租」的日子。如今,從搬出到現在也恰好一個月了。
當我開始回顧這段別人用「自由」加以形容的日子,我知道在我看似適應良好的外表下,和大多數經歷過「情緒房租」的人相同,隱藏著多次來回拉扯的「劫後餘生」,所以我決定用文字記錄下這段,能重新定義我作為一個人的時光。
若你同樣正身處類似的泥沼中,希望你能從我的故事中獲得一些方向。每個人的情況不同,祝願大家都能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定。
什麼是「情緒房租」?
在實際上進到故事前,我想先簡單談一下「情緒房租」的概念。

「情緒房租」,一個近期被報章雜誌不斷引用的字詞,其實並非出自學術領域、或任何正規辭典,而是從社群平台 Threads 上爆紅的概念。
該詞沿用自在外租房、繳交租金的概念,用以解釋和家人同住時,所產生出的無形情緒壓力,像是每月定期繳交的房租般,穩定、連續地提醒自己。也就是說,住在家裡或許能為個人減輕些許經濟「壓力」,但卻也因待在家中、長時間與家人相處,產生摩擦或負面情緒,等於以不同的方式「支付」了這筆費用。
好奇心驅使之下,我上網搜尋這個現象,意外發現這樣的概念同樣盛行於國外。根據《New York Post》報導,隨著房市進入門檻逐漸升高,越來越多 Z 世代(出生於 1997-2012 年之間的人)出於經濟考量選擇住在家裡,而非成年就搬出家中。
世上並不存在免租。(There’s no such thing as free rent.)
同篇報導中也提到,居住家中看似能避開搬家的諸多不便,背後卻隱藏了精神、經濟方面的成本,包含長時間相處會增加家庭衝突的機率,進而影響到個人的心理健康。
找到離開的訊號──我的覺醒歷程
從古至今,家庭關係一直是道難解的謎題,從《紅樓夢》、《儒林外史》皆有提到的「清官難斷家務事」,到談及家庭議題必會聽到的「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即可略知一二。
我試著回顧自身的家庭狀況,卻突然意識到:我找不到一個明確的事件觸發點、整個事件的起源,更多的是那些曾被我視為「理所當然」的生活片段──跨越隱私界線的過度關心、被自己解釋成「日常」的酸言酸語等,其實均不是一個家庭應該出現的狀態。
很長一段時間裡,這些回憶在我身上留下深至入骨的烙印,使我只要待在家裡,就如同踩在易碎的冰河上一般。

每天拿起手機前,我必須先深呼吸,只因害怕迎面而來的是又一則指責的訊息。我習慣性地將自己抽離,試著從第三方的視角分析現況,避免讓自己深陷情緒中,無時無刻害怕自己是不是在無形之中,成為家人討厭的樣子。
想離開家的,都是最渴望家的人。
──林達陽《蜂蜜花火》
成長過程中,我必須一邊帶著社會認知中的「正常」面具,一邊學著跟創傷共處。或許在更早之前我就察覺到異狀,但就像作家林達陽在《蜂蜜花火》一書中所寫的,我仍舊期待著哪天一覺醒來,事情會變得不一樣。但可想而知,後續的狀況事與願違。
當情況變得難以控制,我開始害怕回家,開始否定所有跟自己有關的一切,甚至出現了「這個家沒有我會更快樂」的想法。我知道這是我該離開的訊號。
3 個讓我決定離家的關鍵問題
開始察覺到異狀後,我如大夢初醒般,思考起自己有什麼選擇。所以我開始詢問起身旁好友們的親身經歷,並試著在不同書中尋找慰藉及解方。
我在時而湍急、時而徐緩的回憶中載浮載沉,才赫然發現情緒房租的存在,實際上並非明顯可見,而是要開始意識到問題、揭開傷口後,才能直視到隱藏在其「正常」包裝下的「不正常」。

以下便是我在決定劃下停損點前,曾認真思考過的 3 個問題:
- 窒息式的親情,是愛,還是折磨?
我相信對繳交「情緒房租」的租客而言,這點可說是刺骨銘心的痛。如同各類關係,彼此間的界限該如何劃分十分困難,經常需要長時間的磨合及少部分的犧牲,才可能找到平衡。
但在家庭關係裡,受制於身分與輩份上的差異,晚輩大多時間僅能單方向地接受來自長輩的「關心」,身為兒女只要多說些什麼,就容易被視為在反駁及不尊重。
然而,隨著時代變遷、後輩們的覺醒,長久習慣(抑或是選擇壓抑)的過度關心,卻可能成為一股壓力。也就是說,以「愛」為名義給予的關心,有可能會在無形中成為關係中的枷鎖,逐步隔開兩者間的距離。以我的例子來看,我相信從小到大我接收到的一切行為,幾乎都是出於愛,但那種「恨鐵不成鋼」的愛,卻一直是經由錯誤、痛苦的方式被表達。
- 我有足夠的能力去支持自己的決定嗎?
小至負責家事、大至協助家庭開銷,在普遍觀念下,居住在家裡的人往往須以各類方式顯示自己的「價值」,藉由表現出對家裡的貢獻,才能心安理得地居住家中。
但搬出去後,所有維持生活營運的重擔,將會轉移至自己一人身上。此時,是否有足夠能力及信心處理一切,確實是很重要的問題。

日常開銷、環境清潔、生活用品與緊急備用金……我曾逐一列出搬離家裡需要準備的事物,直到每一項皆安排妥當,也準備好備援方案後,我才著手搬家。
這樣的準備過程,不只是給自己一個明確前進的目標,同樣也是一種對自我的證明──證明這不是一個衝動下的決定,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
- 做出的決定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別人?
承接前文所提到的,儘管「情緒房租」是一個在社群興起的新興名詞,但其背後概念實為老生常談。
從察覺到問題,到實際付諸行動、著手解決問題,這段期間我經歷了多場內心風暴。我自認從來不是一個樂見事情發生後再思考「要是(what if)」問題的人,所以我總盡量在考慮過所有可能後果的前提下,再做出決定。
以這次為例,我確實也曾有過繼續在家生活的可能性:
「搬家真的是妳要的嗎?」
「都過這麼多年了,有差這段時間嗎?」
「難道沒有其他折衷的辦法了嗎?」
但我靜下心來,捫心自問:「妳還可以繼續以這樣的方式生活嗎?」最後的答案,我想不言而喻了。
結語
我理解對很多人來說,「離家」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原因可能是大學申請上了跨縣市的學校,又或是在其他城市中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機會。

但同樣是「離家」這兩個字,於我的成長經驗而言,蘊藏著太多其他的詮釋。身邊的點頭之交一聽到我搬出家中,他們告訴我,離開是一種「自由」;陪伴我一起長大的朋友,則會說:「妳待得已經夠久,是時候『逃離』那裡了。」而對於親身經歷一切的我來說呢?
我曾向諮商師說:「我覺得世界上每個人都是一個空的容器,我們在生活裡找到能填滿自己的人事物。有些人在賺錢打拼這件事情上,找到了奮鬥方向;有些人則透過組成家庭,尋找人生的意義。而我,或許就是透過與人連結感覺自己真的『活著』,不論是被某人需要,或成為某個群體中的一份子,都能讓我感覺自己是真實存在的。」
所以在搬出家裡之際,我曾在與朋友對話的過程中,哭著說道:「從今以後,我就是一個沒有家的人了。」那時的我覺得自己像是斷了根的葉子隨風飄逸,我知道我能過得快樂,卻又害怕這樣的快樂一再提醒著自己,是用割捨「與家人的關係」交換而來的。
但另一方面,我卻也認為不必再繳交「情緒房租」,是給予承受太多的自己一種得來不易的救贖,我不斷說服自己,搬家事件的發生並非任何一個人的錯,而是眾多因素堆疊下的結果。

如今,我不敢說自己做出「完全正確」的選擇,畢竟這樣的選擇對我及家人或多或少都帶來了傷害,我只能說這是個「衝擊相對小」的決定。我從不覺得離開是唯一解方,至今我還是會在無數深夜裡思考,為何事情會演變至無法回頭的地步,無論時間過多久,我想這將永遠成為心中隱隱作痛的傷口。
若你讀完後還是選擇繼續生活,作為過來人,我建議可以盡快找到一個能安放情緒的出口;但如果遍尋無方、或嘗試後效果不彰,或許你該考慮將「自己」放在生活的第一順位,做出對自己最適當的選擇。因為要先有你,才會有未來。
執行編輯:羅思涵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