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天下專欄事件:從作者與編輯視角出發,到底專欄文章能否被改?

針對不久前發生藝人黃子佼於臉書發文,控《天下雜誌》大幅刪減其文章內容及標題一事,重點並非編輯不該動作者的文字,而是在文章經編輯後,作者與編輯雙方「是否有積極溝通」這點。
黃子佼天下專欄事件:從作者與編輯視角出發,到底專欄文章能否被改?

黃子佼專欄事件在網路引起熱議。

Photo Credit:截自 黃子佼臉書

最近看到黃子佼在專欄的事情,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也有許多媒體跟進報導,人在國外的我也在第一時間得知這個消息。此事起因,是黃子佼在 2 日晚間於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在《天下雜誌》寫的專欄,遭大幅刪減內文與修改標題,且在未經同意下直接發表,因此決定請辭專欄作者一職。

《天下雜誌》的道歉聲明。圖/截自 《天下雜誌》臉書粉專

對此,《天下雜誌》也於隨後發表道歉聲明,指因內部窗口異動,因此未按內部標準程序,在出刊前與黃子佼確認。同時《天下雜誌》也表示歉意,表示未來將會加強編輯訓練與流程控管。

在了解此事後,我有一些個人看法。我是專欄作者,也曾擔任過媒體編輯,因此或許能透過 2 種不同視角,來分析此事。我可以理解黃子佼為何生氣,他認為自己的標題、內容被大幅度更動,在未經過他同意下就發表,感到不被尊重。

通常我寫專欄寄給媒體後,編輯會進行編修,接著讓我確認有沒有問題,我同意且覺得 ok 了才會發布。這個溝通、確認的環節很重要,如此才不會有認知上的落差,也讓作者感受到被尊重。因此,對於窗口沒和黃子佼積極溝通確認,直接將修改過的文章發佈,表示遺憾。

編輯與作者建立互信、保持溝通順暢,雙方才能走得長遠。概括整件事的癥結點,其實不複雜,就出在溝通問題。從黃子佼的反應來看,自 2019 年起,他的專欄標題就被更動,讓他感到「不像自己」;後來窗口更換,有 2 年雙方無來信溝通,其文章被修改後直接刊登,可見溝通問題非一時的,讓作者長期累積怨怒、最終爆發,造成今日之局面。

如果作者看到編輯後的文章,與自己當初的想法、理念不符,及感到不認同時,最好的方式,或許還是即時和編輯反應,以捍衛自己的作品。否則編輯也難以得知作者真正的想法,而持續相同的合作模式。

針對此事,設計部落客「巴黎不打烊」也分享自身經驗。她說,自己在校稿時因為比較「難搞」,幾乎沒遇過上述情形。此外,她表示:「當一個有難搞名聲的人其實沒什麼不好,這只是明確告知自己的底線。往往隨和的人是一直忍著自己不喜歡的事,久了最後才大爆炸。」這點我也深感認同。

文章能否被改?

不過,另一方面或許也可以思考的問題是,「難道專欄作者的文章就不能被修改嗎?」站在編輯的角度來看,因編輯台往往需考量到內容長度,以及標題是否吸引人等面向進行修改。因此,專欄作者也必須要有交付的稿子極可能被修改,不太可能一字不改,就刊登出去的認知。

這點我相信編輯的專業,身為專欄作者,有時我發自內心覺得:「還好有編輯!不然我看不見自己文章的盲點。編輯畫龍點睛的下標,也讓讀者更想點進去!」當然,如果把內容、標題改得不實或腥羶色,扭曲了原意,那就另當別論,這部分則不在本文討論的範疇內。

黃子佼的抗議聲明,以及〈迷人的黑膠唱片〉原文。圖/截圖 自黃子佼臉書

以黃子佼的例子,我讀完他的〈迷人的黑膠唱片(下)〉尚未被修改的原文,看到原文中有大量的「?!」符號,以及部分「恩~」、「真歹勢」,還有括號後一大段補敘,這些看似自言自語的內容。

我才突然明白編輯為何會進行修改。有時編輯改稿,不是因為「內容很糟糕」、「沒有價值」,而是專欄並非「臉書」,它有一定的行文風格或體例。我想,當時改黃子佼稿子的編輯,有其專業考量在。試想,編輯的出發點肯定是想讓稿子更好,否則為什麼要花時間改?直接刊登原文豈不是更省事?

「文章最佳閱讀長度」真有其事?

此外,編輯有時也會考量到讀者的耐性,會將文章刪減至「最佳閱讀長度」,或請作家撰稿前,盡可能將文章控制在字數區間。就目前所見,多半會建議文長在 1500 字至 2500 字左右。

不過,為表示尊重專欄作者,通常不會將內容大量刪減,但由於現在黃子佼專欄文已全數下架,我們也無從比對專欄究竟是否真的被「大幅刪減」,還是這其實是作者的主觀感受?以及是否真的有 400 字與 4000 字的落差?

總結來說,今天的重點並非編輯不該動作者的文字,合理的編修是可以的,不然為何新聞媒體、出版社需要編輯?這件事的焦點應為,文章編輯後,「雙方是否有積極溝通」這點。不過,如今看到部分網友因不清楚媒體作業流程,便不斷以「不該更動內容」進行攻擊。當然,此事亦無需無限上綱,質疑天下其他內容也都「不夠尊重作者」。

自媒體出現後,人人都擁有發表的天地,內容也更容易觸及讀者。圖/截自 黃子佼臉書

傳媒地位今非昔比,編輯專業如何界定?

另外,從此事件也看到「傳統媒體」與「自媒體」間的矛盾與競爭。在過去,能在媒體開專欄或許很不容易,對作者來說是很難得的機會。因為在網路普及前,文章不易被看見,需仰賴雜誌、報紙等傳統媒體增加曝光度,才能讓更多讀者看見。

然而在自媒體出現後,人人都擁有可以發表個人看法的天地,內容也因演算法等特性,更容易觸及到相關讀者受眾。特別是黃子佼這類藝人,因擁有高知名度,是自帶流量的 KOL,本身公眾粉絲專頁就有 47 萬的追蹤者,可說是不缺平台,也不缺讀者。

他在粉專隨手發的文,按讚數動輒幾千,多則上萬,而當今媒體在臉書發布的報導,恐怕都不及他這麼多迴響。在兩方局勢相較之下,顯然專欄需要他的程度,遠大於他需要專欄的程度。

如何與這類重量級 KOL 專欄作者平起平坐談內容專業,以及編輯專業如何界定,是否取決於作者評價等問題,我想這也真的是當今傳統媒體必須面對的挑戰。而我們身為閱聽人,也值得好好地思考這個問題。

無論如何,寫專欄都不是件容易之事,寫作耗費大量心力與時間,稿費卻未必多,就如作家顏擇雅所言:「付出與金錢收穫這麼不成比例」。作者寫專欄的初心,或許更多是出於分享,「帶給讀者豐富的視野」的心情,這點值得讚許。不過,對於黃子佼最後決定將過去 4 年在《天下雜誌》發表的文章全數下架,我也對此感到惋惜。

後記:
在本文刊出後,收到黃子佼先生的回覆。黃子佼表示:

「謝謝您的專文分享。編輯可改我也認同,我辦過雜誌形同總編輯,問題也不在那些嗯啊歹勢啦,不過那也是我的風格,就像你硬要周杰倫咬字清楚,搞不好我們少了一個巨星。

原因是我想在高大上的天下,推廣不同文化生活態度,該專欄是紙本 off學部分的刊登領域,強調 off後的生活品味,但把我的文字品味隨便成天下化,那真的多此一舉了。真的不合適其實可以辭退我。

不過導火線是,編輯沒通知的,我自己發現的,內容有一段提到為什麼金鼎獎CD讓我願意花1900多去買,刪除後,讀者很難體會愛樂人的理由,配上改過的標題,變成無病呻吟的拍賣糾紛了。

當然過去 19 篇被改過什麼就不可考了,因為真的帶著害怕不敢對照,寧可我自己貼 20 篇,祈求它下架不是我的文章的文章。

我一直廣結善緣以和為貴,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以上內容經黃子佼先生同意刊出

執行、核稿編輯:梅緣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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