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加國社會,男醫師殺死女醫師的內幕──身為家事法庭工作者,給所有伴侶們的懇切提醒
其次才是規範雙方在「分居協議」當中的法規,諸如:分居期間的監護權與子女探視權,子女扶養費與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小孩如何管教,生活費由誰負擔⋯⋯等。因為,如果「分居的方式錯誤」,輕則非但解決不了問題、雙方裂痕反而加深;更極端的結果,甚至會因此出現如以下的不幸案例,造成當事人命喪黃泉的悲劇──人如果連性命都沒有了,又何嘗有「挽救婚姻」、「分居法規」的需要呢?
彭孟嫻 Jessica/海外法律人的生活觀點
2019/10/24
3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