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變「羞法」?──法國「順應民意」加速《移民法》規範的審理流程,卻被痛批「只想趕快趕走難民」
但當中出現了更改較多且具爭議性的條文,包括審理庇護的申請期限,以及行政拘留的時間皆修正為 90 天;等待申請的時間從 1 年減為 6 個月,可提出上訴的期限減為 15 天,簡化申請被駁回的移民得遣返出境的手續等。針對上述內容,反對者抨擊,審查難民居留申請的時間,從 120 天減少至 90 天,意味著駁回申請的流程將加速,更契合法國政府這次修法,欲將難民排拒在外的目標。
Esther CHEN/巴黎衛道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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