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注音、採用羅馬拼音」爭議之我見:「膝反射」式的謾罵與批評,只會扼殺改變與創新的可能性
注音「不適用」理由一:無法標明各「國家語言」之發音第一個理由很簡單:這一套能夠發出的音調遠少於羅馬文字的「注音系統」,如今已經無法替台灣正式立法通過的「國家語言」包含客家話與各族語標明正確發音——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和已經由立院三讀通過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客家基本法修正案》,目前已經正式名列中華民國(台灣)「國家語言」的,至少有各原住民族裔母語以及客家話
林志都/今天來點跨文化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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