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回臺灣上了一堂資訊判讀與媒體素養課程,講師詢問聽眾:「大家知不知道老高這個 YouTuber?」我雖然知道他是誰,但並不太熟悉他的影片,因為我在第一次觀看時就發現他的影片資訊並不是百分之百正確。因此,如果想要看知識型內容,自己絕對不會選擇老高的頻道。
不過,很多人會說:「我看老高只是為了娛樂,又不是為了知識。」這樣的說法,你認為如何呢?
太多的「沒關係」,縱容了資訊落差
在 YouTube「老高與小茉 Mr & Mrs Gao」相關新聞底下,最常看到的留言就是「內容正不正確又沒關係」,但是,如果這麼多人都認為抄襲和內容有誤「沒有關係」,就等於助長了錯誤資訊的傳播。我們也很常說許多網路新聞「標題殺人」,只是為了博取點閱,甚至把活人寫成死人都已成常態,但是,難道這樣真的「沒有關係」嗎?

我認為,大多數人的心態都是在某個現象直接影響到自己時,才會認為有其嚴重性。正因為社會大眾助燃了這種不當風氣,養成置身事外的「沒關係心態」,唯有發生問題時才突然「雙標」,才會讓「錯誤資訊」一再影響到自己的權益。
我們是不是可以從自身做起,為自己負責?舉個例子,臺北捷運有禁止飲食的規範,所以非常整潔;然而到了夜市,就會看到隨手亂丟垃圾的人,這種「沒關係心態」,造成了垃圾滿地都是。
單一事件或人,不會造成世界的毀滅;但如果要改變世界,卻需要每一個人的力量。不當雙標的人,改變就要從自己做起。
有影響力的人,更應負起「傳遞正確資訊」之責

我國有電影分級相關辦法,不管是限制級、輔導級或保護級,都是針對年齡去做分劃,因為兒童的心智尚未成熟,還沒有足夠的判斷能力,需要透過這樣的方式把關接觸到的資訊。但真正的現實世界,並不像電影一樣可以被「分級」,在資訊發達的時代,資訊判讀的能力就更為重要。
透過數據,我們可以知道臺灣被詐騙的人非常多。依照法務部法務統計資訊網的詐欺罪案件統計分析報告,在 106 年至 110 年期間,詐欺罪案件偵查新收 41 萬 8,633 件,平均年增率 18.6%,且自 109 年起躍居各罪名之首。以比例來看,詐欺罪案件占全般刑案比率,更是自 106 年的 13.1% 升至 110 年的 23.4%。
所以說,為什麼政府需要做政令宣導?為何需要請公眾人物代言?目的就是為了透過藝人的影響力,讓更多人知道這些資訊,保護自己不被詐欺。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如果傳遞了錯誤的資訊,更容易會造成民眾的認知錯誤。
像是 2021 年 YouTuber 愛莉莎莎推薦「喝橄欖油排膽結石」,或是老高的末日說,有資訊判讀能力的觀眾,自然會將其當成「業配」或「娛樂影片」在看;但如果有民眾把這些影片內容當作「正確知識」來吸收,會不會造成有人因為相信喝橄欖油可以排膽結石而不願意就醫,延誤治療時程?會不會有很多人以為世界末日真的要到來,而花光積蓄或做出衝動行為?
所以,錯誤的資訊怎麼會是「沒有關係」的呢?即使你認為可笑或不可信,還是有人會當真,這就像是詐騙一樣,而且受騙人數還真的不少。有影響力的人更應該是資訊守門員,在風趣幽默的包裝下,不違背傳遞正確資訊的根本。
從自身工作經驗,理解資訊判讀能力

移民到葡萄牙之後,我更意識到網路資訊的重要。
我曾試著以「移民葡萄牙」等關鍵字在 Google 搜尋資訊,發現搜尋結果不是跟「被騙」綁在一起,就是把移民的好處說得天花亂墜。但因為我看得懂葡萄牙文,因此比他人更容易分辨出資訊真偽,才不至於被騙。
在葡萄牙律師事務所職場的經驗,也讓我實際上了解到職業道德的重要性,必須傳遞正確的資訊並向客戶告知實情。加上有經營社群自媒體的經驗,我時常會想:如果我可以秉持著傳遞正確知識的理念,客觀描述事實而非煽動情緒,是不是更可以幫助到需要的人?
每一篇貼文或文章的產出,其實都需要做大量的功課,我的靈感來源往往是新聞時事或生活體驗。以新聞時事為例,不僅要查明新聞的出處是否可信、評估是否出自公信度高的媒體,還要查核內文提到的數據、其他書籍資料佐證等。光在蒐集資料的階段,就會花上大量時間篩選和閱讀,確定素材都無誤之後才開始提筆寫文章,更不用說若是編譯自葡萄牙文的內容。
講回老高抄襲的時事,依照臺灣的輿論慣例,討論者馬上會被切分為「護航者」和「酸民」。的確,在提倡資訊判讀的時候,我們非常容易被貼標籤為後者,但資訊判讀的本質是對事不對人,每次有事件發生時都會被列為 Case Study,不應該亂將倡議者貼上標籤。
所以,若要改變社會假消息與「沒關係心態」的風氣,不僅需要提升媒體素養以及大眾的資訊判讀能力,還要意識到這個改變的責任,落在身為社會大眾一份子的你與我,不論是媒體、公眾人物,還是一般民眾。
執行編輯:林鈺芩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