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 運動與獵巫:面對性騷擾事件連環爆,這些是你我該有的反思

對於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 #MeToo 運動,無論是幫助受害人還是責難加害者,重要的是社會氛圍須足夠安全可靠,且相關支持網絡與系統也要足夠完善,才能鼓勵任何人在受到不正當對待後,挺身而出尋求外界的幫助。
#MeToo 運動與獵巫:面對性騷擾事件連環爆,這些是你我該有的反思

Photo Credit:theshots.co@Shutterstock

雖然人不在臺灣,本慶幸可以少一點媒體等資訊騷擾,但這陣子 #MeToo 事件連環爆,幾乎每天都有新的加害者被爆出,使得即便刻意不看任何臺灣的新聞,還是從不少華僑和旅美的臺灣友人那邊,得知了諸多細節與那些被點名的人。

誠然,每一個事件的背後都有獨特且複雜的「雙邊關係」,非當事者恐怕永遠也沒有辦法感同身受,但舉凡事件被公之於眾,再這個具有法治尚且公平公正的地方,加害者也難逃該擔負的責任與譴責。

近期性騷擾案件的反思

無論是幫助受害人還是責難加害者,重要的是社會氛圍須足夠安全可靠,且相關支持網絡與系統也要足夠完善,才能鼓勵任何人在受到不正當對待後,挺身而出尋求外界的幫助。這自然不限於與性相關的案件,其他像是發聲在家庭學校與職場,任何的脅迫行為都應該予以避免與杜絕。

至於那些已經造成的傷害,就應該交由專業的司法與社會單位介入,讓該負責的人受到合理的問責,讓受傷害的人獲得應得的賠償。當然,獨立的調查與辯證也相當關鍵,因為我們不能錯放,但也不能冤枉。

不過,臺灣輿論時常會出現一股很濃的獵巫文化,在各種類型的社會事件,於公於私都可以被廣大的網友給予公平,但也可能是偏頗或帶惡意的評價。而這之中,又不知道可能有多少的網軍與帶風向的帳號,讓許多事件停留在眾聲喧嘩與群眾看戲的層面,沒有因此而建立起更進一步的思考,或翻轉一些既存的結構性問題。

在台灣,不同類型的社會事件所引發的輿論,經常會帶有一種很濃厚的獵巫風氣。圖/rafa jodar@Shutterstock

藉由這陣子的性侵案,讓人想到兩個也曾在臺灣引發軒然大波的例子。一個是 2014 年的鄭捷無差別捷運殺人案,以及近期的臺大經濟系學生會競選政見爭議。兩者無庸置疑都可謂咎由自取,一個已經受到了法律給予極刑的制裁,另一事件中的當事人,要面對的則可能是一輩子的污點。

全面封殺與制裁手段的盲點

我們不妨從其他角度來思考,受鄭捷事件啟發臺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冷血殺人犯李曉明,就很好地詮釋了上述臺灣獵巫行為的無知與可怕之處;而學生會事件,則是隨即出現有該系的學長姐匿名在社群上發起的「全面封殺」,揚言無論是出國留學還是金融界工作,通通要將其列入黑名單,片面地否決了當事人仍有被教化與改過的可能。雖該貼文的真實性有待確認,但若真的這麼做,對這些提出具歧視及惡意政見的學生來說,是否也形成了另一種壓榨與暴力?

不過,有意思的是,當人們站在一個多半與自己無關的道德至高點時,容易不由自主地想去「制裁」那些加害人。畢竟掌握權力是一種難以言喻的滋味,無論是言語的評論攻擊,或是付諸實際行動的封殺。若這股力量若用於保障並支援被害人,釐清事件的始末,乃至建構一個更透明且平等的社會,絕對會是一件好事,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認為大部分則是被用於獵心喜的落井下石,那也是可惜了。

若法律證明這些加害者罪有應得,那麼這些人確實是自食其果,但廣大非核心利害關係人的群眾,又有多少人真的關心受害者,或是認真看待正義的伸張?或許大部分的人比較希望看見的是某某某被拉下神壇,男星女星或名人身敗名裂等。

誠然,公眾人物靠著消費大眾的支持度,賺取名氣與財富,他們的私生活或許就有被更高標準檢視的必要。不過,相關的界線在哪,作為一名完全不是粉絲的旁觀者,我們在眾口鑠金的過程中,參與了多少對事件沒有太多實質幫助的評論,著實人言可畏。只能說,加害者需要為其行為付出代價,但旁觀者是不是也應為其在網路上留下的言論負責?

雖然加害者必須付出代價,但這不代表網路上的輿論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攻擊。圖/PixieMe@Shutterstock

當性與結構性問題掛鉤

#MeToo 事件在臺灣爆發,雖然某種程度上實踐了性別的賦權,但在發酵的過程中也可能陷入二元對立的局面,產生「非我即彼」的思維,降低了其他領域深入討論的可能。像是近期爆料某青年創業者兼作家的職場性醜聞中,當事人在公眾面前與私下的形象居然有如此大的差距,讓人感到意外的同時,我們也應去釐清權力與私人關係之間的問題,以及未來該如何防微杜漸,從根本上避免相關事件發生。

其實性本身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用不正確的方式釋放和看待。再加上在社會上生活的我們,通常也會因為不同情境而扮演不同角色,導致公私領域的行為和態度可能會截然不同。因此,最近不少名人「人社大崩壞」的相關事件,其實也多半是因為這些平時隱藏的扭曲人格,現在被公諸於世罷了。

有關性的討論,在我們的社會氣氛與倫理教育中,多半將其視為某個難以啟齒的話題。先前與一個朋友聊及此事,他表示性是只是人身為動物的一種生理需求而已,就像餓了想吃東西,口渴了想喝水一樣,當性方面有需求時,很多人本能地就會想去滿足。

雖然有關性的討論沒什麼好害羞的,但性相關的行為(除自己來外)皆須雙方同意才可進行。若其中一方不願意或無法表達反對,而另一方卻又以強迫或哄騙的方式進行時,後續就會有不小的問題及爭議發生,就像這次臺灣的 #MeToo 運動一樣。

執行編輯:曾聖軒
核稿編輯:梅緣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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