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濬勳
那些年,因為全國人民一心以及落實防疫政策之故,讓新冠肺炎疫情在臺灣獲得控制。然而之前許多人由於害怕疫情而不敢上街採購,也讓許多產業受到很大的衝擊。
就在封鎖國境、人民又不敢出門消費的前提之下,政府也不得不面對如何振興國內市場經濟的議題。於是,行政院曾提出了要比照先前振興三倍券之模式,發行「五倍券」,讓人民可以用繳交 1,000 元的方式,享受到 5,000 元的實質消費金額(後來甚至還發展為,朝「全民免費領取」的方向規劃)。
不過,此番政策卻引來許多民眾及政治人物的批評,認為這樣等同繞了一大圈給人民錢,何不直接給人民現金,能更快補償人民損失?更有學者提出,4,000 元的利得在每個月攤提之下只剩下 300 多元,這樣等於是沒有給多少錢,振興經濟的程度也有限。
面對疫情,該如何刺激經濟,我們可以怎麼看呢?
按:本文摘錄自法律白話文運動《疫情世代:如何因應與復原,給所有人的科學與法律指南》,文章撰寫背景為疫情期間的「五倍券」政策。如今在「全民普發現金 6,000 元」施行之時,摘選與讀者們分享,供大家參考、思辨!
不同觀察角度,決定振興券的好壞
這點,我們可以從預期效用理論(Expected Utility)來看,且若政府與人民的預期效用不同,結果也會大不相同。
站在人民的立場來看,以單純確定獲益的角度來說,人民確實比較容易選擇領現金,而不會選擇振興券。因為現金發放只要符合資格就能領取,不需要付出其他成本;反觀振興券的好處,則是要進一步消費,才能享受到超值的獲利。
而如果改從政府刺激市場經濟的立場來看,似乎振興券才是較為可行的做法。因為振興券鎖定產業的使用方式,較能確保人民把錢花在國內相關產業;如果發放現金,人民可能會把現金存起來,或拿去投資等其他用途,不一定會把錢投入市場消費。
我們就分別從人民與政府的偏好,把振興五倍券與發放現金的好壞,用最簡化的方式呈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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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現金 4,000 元 |
花 1,000 元得 5,000 元振興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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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4,000 |
-4,000(5,0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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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 |
+4,000(符合資格便可取得、不用消費) |
+4,000(條件:要消費才能獲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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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市場消費 |
有可能,但現金使用途徑較廣,最後不一定流入市場 |
比較能刺激市場,因為一定要消費才能獲得 4,000 元利益 |
還可以用「損失規避」的角度想看看
面對五倍券與發放現金的抉擇,還可以從「行為法律經濟分析」的論點來看。
比方說,丹尼爾康納曼(Daniel Kahneman)曾提出「損失規避」理論(Loss Aversion)。本理論說明了人只有「有限的理性」,不會在每一次的選擇中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透過不斷修正實驗,康納曼也將心理學的研究結果導入經濟學的理論當中,並得到「人在獲利的時候會避免從事有風險的行為,而人在損失的時候較會參與涉險的活動」之結論。而這樣的結論,後來也被大量運用在評估法律或政策是否有效的討論上。
從損失規避理論來看,人在獲利時會趨向保守,不免緊守自身財物,而傾向不願進行交換或投資,並有可能拒絕後續帶來的風險──縱然有機會進一步獲利。但相反地,若人處於持續損失,甚或一無所有的狀態,正因沒什麼好再失去的,因此更願意參與帶有風險的投資或是交換行為,以求獲取更多利益。
回到我國,振興券的運作是透過購買振興券,以換取更多利益的方式來刺激消費。也就是說,人民必須要先付出 1,000 元購買五倍振興券,才可以擁有 5,000 元的購買或是消費金額。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花錢購買了五倍振興券,行為人就會是處於一種「損失」的狀態(至少付出 1,000 元)。
因此從「損失規避理論」來看,行為人在損失的狀態下,便有更大的動機去付出、交換、投資或是採取有風險但可獲利的選項。

反觀如果發放現金,除較難確保現金會進入國內經濟市場(如拿去單純儲蓄),藉以促進振興國內經濟產業外,由於不需人民預先付出對價,只需等待政府透過實體或是電子方式,把錢放到口袋,也讓所有受益人彷彿身處不勞而獲的狀態,也就是損失規避理論中的「獲利狀態」。
根據該理論,人處於「獲利狀態」時,會趨於保守而不願意將已獲得的東西交換出去,甚至可能進一步放大自己持有物品或是金額的價值,而有了所謂的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或是認為改變現狀成本會太高,因而比較願意安於現狀,產生現狀偏誤(Status quo bias)。
簡單來說,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每個人會過於重視自己所持有的物品價值,而導致市場上物品或是現金的交換減少,也就難以有效刺激市場經濟或消費目的。
免費發放振興券的效果,會跟發現金一樣嗎?
那如果改用無償方式來發放振興券的話,是否將發生跟發放現金一樣的問題?首先,若無償振興券也會限定使用用途,例如只能用來購買衣物、餐飲等等,那麼確實也能同樣達到刺激消費的目的。
但又該如何確定,人民在拿到振興券之後會主動出門使用振興券呢?在此理查塞勒(Richard Thaler)提出了另一個解釋這樣消費心理的理論──心理帳戶。
心理帳戶是指,個人會在心中將所獲得的收益進行分類,對於辛苦付出努力賺來的收益,在保管或使用分配上,會較為謹慎。然而對於從其他地方取得的獎勵或無償性質的收益,則會抱持較為輕鬆的態度來使用它,也因此就有機會,把這些收益拿去購買平常不會購買的物品或是服務。
因此,對於無償取得、又有限制用途的振興券,不少人民應會認定這筆收益是一種獎勵,而可能使用在非日常生活所需的產品或服務上。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選擇發放現金或振興券時,政府應如何取捨、如何同時兼顧讓人民樂意花費並讓產業開心的兩全政策,自然是一件困難的事。
發放現金固然對許多人是最有感的收益,然而在刺激消費的面向上,可能助益有限。反觀振興券,若指定使用途徑之外,如前述另透過花費才能得到,並能換取更高的獎勵,重重確保人民有消費的理由,也許更是魚與熊掌兼得的政策。
除了刺激消費外,疫情期間,政府對產業也提供相當多的補助,例如紓困貸款、減電費,甚至是補貼員工薪水。當然這些補助都只是間接的協助,政府還是要想辦法直接讓消費者提高消費的動力與能力。
總之,考量振興經濟的政策時,若能將人民的心理反應一併當作參考值,或許更能準確反映人民的偏好,進而確實制定或執行政策。當然,本文只是從行為經濟分析的論點討論,並沒有將民主正當性納入討論,同時也沒有談論到如何避免排擠福利政策的預算等其他面向。
政策討論有許多角度可供切入,每個角度都能呈現出該政策不同的利與弊;但不變的是,每種討論都希望進一步貼近大眾的需求,讓大家的生活愈趨完善。

《關於作者》
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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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摘自法律白話文運動的《疫情世代:如何因應與復原,給所有人的科學與法律指南》,由時報出版授權換日線原文轉載並增訂小標。惟圖、文經編輯,均與原作有部分出入,欲閱讀作者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執行編輯:曾聖軒
核稿編輯:孫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