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買房子沒有房仲、代銷,還能自己決定公設比?」──DAO 主導的的未來社會是什麼模樣?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一詞越來越熱門,它到底是什麼?和區塊鏈、NFT、Web 3.0 又有什麼關係?簡單用買房的例子,解釋這個或許將顛覆人類制度的新概念。
「以後買房子沒有房仲、代銷,還能自己決定公設比?」──DAO 主導的的未來社會是什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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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時代都有大趨勢,無論你看的是科技的迭代更新,還是「康波週期」導致的財富重分配。任何人都勢必與變化共存,親身經歷著某些由盛而衰的過程。同時,也被不斷推陳出新的技術與商業模式,導向一個尚未被定義的未來世界。

技術與產品的創新,比較直觀,也往往讓民眾有所感。像是早期的三大發明:火藥,紙幣,印刷術,到近晚工業革命開始的蒸汽機與生產線,以及邁入 20 世紀後的資訊科技,電腦,網路與人工智能。每樣成果,都象徵著一個偉大的時代被劃開序幕,而站在前人的基礎上,我們不斷發展出更好,更有效率,也更普及的各種應用,讓群體的生活越來越便利且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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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後浪總是會推前浪,科學與科技會不斷歷經挑戰與改良,如同 19 世紀末齊聚一堂的科學家,認為當代的「物理學大廈」已經落成,後人僅需做點些微的裝飾即可。但也正是「飄在大廈上方的兩多烏雲」──量子力學和相對論,奠定了今天諸多了不起的物質成就。

若用新創的話來說,產品與服務總是要經過「死亡幽谷」或熬過炒作與「泡沫」,禁得起群眾驗證的,才有辦法進入大眾市場,並發揮影響力。

制度變遷,更為複雜

技術與物質是一回事,制度和創新模式,就更複雜,也無法僅靠直覺去理解。我們先不談太多的政治與經濟制度,那牽涉太多的歷史脈絡與動態的複雜性(Dynamic Complexity),但光看商業模式, 每個時代也都出現了不起的進步,推動群體生活中的每個角色、發揮他們的價值,透過互動與協作,創造人類社會璀璨的文明。

當然,商業與管理的模式也會不斷推陳出新,18 世紀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便充分論述了組織與社會之所以能獲得經濟利益的主因,就是透過分工(Division of Labor)。而在古典學派裡主張的「科學管理法」,便是在極大化生產力的原則下,把工人當作機器對待,分布在生產線上的每個位置,從而獲取最高的效率。有那麼點像富士康現在在中國做的事,雖然或許能夠增加公司收益,但卻也造成其他與勞工權相關的問題。

創意總是顛覆性的,甚至有點批判性。就在近幾年,更是出現諸如 Netflix 的管理哲學,整套公司體制與制度,完全遊走在「混亂的邊緣」。相較於傳統常見的「規定與程序」管理方法,Netflix 的創辦人海斯汀,展示了如何透過「自由與責任」,帶領 Netflix 迎向充滿活力的未來。精彩分析,在「零規則」這本書中,有詳細且精彩的敘述。

伴隨著經濟的發展,資本主義在歷史的舞台上站穩腳跟,以美國經濟學家弗里德曼為首的「股東至上」一派,一度被企業奉為金科玉律。公司只要努力賺錢,滿足股東無止境的貪婪就好,在沒有法規可管的情況下,那些環境污染,侵犯勞權等負面的外部性,並不是那麼重要。

然 21 世紀以降,我們對模式與管理的思維深度,又邁入了另一個階段,接續上述的論調,企業盈利並非絕對至上,「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的權益,反倒是個日益受到重視的領域。資本主義仍在,但如同當年的古典物理學派一樣,開始被有志之士反思,挑戰,並提出更好的方法。

企業社會責任(CSR),乃至納入環境,社會,治理(又稱 ESG)等觀念,都需要與商業模式相互結合,才能創造永續發展的成長。再說了,隨著消費者公民意識的興起,組織與企業越能清晰的論述社會影響力,反而能夠抵抗「黑天鵝事件」帶來的風險,凝聚利害關係人的認同,並締造較好的長期表現。

可不是嘛,根據學者 Lins, K. V., H. Servaes. 和 A. Tamayo 於 2017 年的研究,在金融危機期間,那些投資於高 CSR 公司股票,比起低 CSR 的股票,整體報酬率多了 4%至 7%,數據都有理可證,紀錄也都有跡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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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將翻轉人類制度的新玩意

簡單談完科技與營運模式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的演變,現在不妨來想想若兩者整合到了一起,碰上如今百家爭鳴的局面,有沒有機會發展出下一個影響人類日常生活、經濟活動,乃至思想與價值觀的「東西」?甚至,這個東西,或說制度,或說創新的想法,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時代的趨勢,左右億萬大眾的每一天?

或許,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又稱 DAO),很有機會成為這樣的角色。為什麼說 DAO 會更趨近於技術與模式的結合?因為兩者相輔相成,必須互為基礎,方能發揮效益。

DAO 的技術基底,須先了解所謂的「區塊鏈」、「智能合約」、「非同質化代幣」等概念,以及他們背後作為支撐的「分散式帳本」,運算與交易驗證機制。以及 Web3.0 架構,和底層的 Coding 協議等。礙於篇幅,不在此一一贅述。

至於所謂的「去中心化模式」,簡而言之,就是在一個沒有中心化管理的結構下,從公司治理、日常運作、付款時程,到組織營運等,皆透過程式碼自動執行。因此,也可以視作是大型綜合的智慧合約,而這在區塊鏈技術出現以前,幾乎難以想像。

如果這麼說還是不夠清楚,不妨這麼思考:一直以來,正常的民主國家皆重法治而輕人治,但法外仍不外乎人情,科技也始終來自於人性。我們既想要保留好的模式與制度,以及那些基本的原則與底線,同時又希望能兼顧與時俱進的過程中,需要的彈性和隨時保持動態改變,與組織成員在每個時點的集體抉擇。

於是乎,何不讓區塊鏈發揮其核心功能,扮演去中心化治理的角色,其他的,就由「共識決」來執行,如同 The DAO 項目創辦人 Stephan Tual 所說:「不是透過法規和權力約束,而是透過程式碼」,讓公開透明的過程,對內,是透過每一位成員的貢獻而落實;對外,則是允許每一個消費者/用戶,也都能掌握主導權,決定什麼是自己真正的需要。

想像一下,自己決定公設比的房子

我們來拿大部分人一輩子所能負擔的起最貴的「商品」──房子來舉例。在現行的產業結構下,房地產可說是極度不透明且存在資訊落差的行業,其中的層層剝削,以及建商豪無節操的大玩金融槓桿,確實造成不少社會問題。

更別說,蓋出來的房子,也不一定真能滿足民眾需求。很多時候,都是廣告、代銷、仲介聯手下,加上政策失當,風險疊加(註一)、投資客炒作,讓實際有居住需求的人,匆促便投入了一輩子的積蓄。套句幣圈的流行用語:FOMO(Fear of Missing Out;錯失恐懼症),最後就是散戶被收割,利潤集中到了少數人。

若把 DAO 模式引入房地產開發,是否有機會解決這樣的問題呢?想像一下,如果一群人有了需求,對於居住的環境、生活機能與設施,都透過充分討論與集體表決的方式,在不管是基於區塊鏈還是元宇宙的架構上,達成共識,進而將權利義務與對價關係寫入智能合約,讓系統發揮整合的功能,自動導入資源與發包給專業執行單位,最終,蓋出一棟屬於用戶自己心之所向的住宅。

這樣的過程中,可以「玩」的模式還很多,包含在符合消防與安全法規的前提下,住戶自己決定公設比例。或是在移交產權後,共同制定物業管理的規範。甚至是,將土地與地上權分割,以類似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的方式發行 NFT,透過眾籌取得土建融資,讓僅僅想獲得資本利得卻沒有購屋需求的大眾,也可以參與在這樣的專案計畫裡,共享開發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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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 DAO 的模式下,也可以拿掉許多不必要的「中間機構」,讓最終消費者所付出的代價,更貼近真實地反映在「商品」的價值。

技術制度的新整合,需要時間走入常民生活

聽起來很理想?當然,這也還有很多可以被挑戰的地方。

首先就是要達成共識,實屬不易。當人人都有發言權與投票權,確實也很容易導致意見雜亂無章,決策缺乏效率,甚至因為杯葛與延宕,讓該做的事無法順利進展。不否認,這是 DAO 十分有可能面臨到的問題,也勢必得設計出能夠相輔相成的機制,讓 DAO 的架構得以完成複雜度高的工作(例如,蓋房子)。

不過,這邊要強調的,是一種企圖:將過往由 B 端(企業端)決定 C 端(客戶端)要什麼,進而生產製造的模式,翻轉成由 C 端掌握主導權,接著 B 端再來根據所需,提供相應的服務與產品,達到更精準的媒合、更少的資源浪費、更負責任的消費,以及更永續的經濟活動。

西班牙有一間透過「合作社」形式運作的公司:蒙德拉貢(La Corporación Mondragón),參與者既是員工,也是股東。既然是股東,就也有參與公司治理,與運營策略的發言權,以及根據不同的參與方式,享有投票的權利。

在底層邏輯上,確實也有那麼點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精神(但他本質上仍是有中心化結構的)。而這樣的企業,你以為他會只能小打小鬧或僅存於地方型中小企業嗎?不,蒙德拉貢是歐洲十大私人集團之一,旗下超過 12 個品牌,每年營收超過百億歐元。

當然,新的技術只要夠好,肯定會最快普及,然而好的制度則是相對需要時間,讓大眾熟悉並接納。而把技術與制度整合在一起的新模式,無疑會面臨更多的挑戰,但也同樣會產生無限的商機和有趣的思想激盪。

永續不該只是口號,或是老是由少數人掌握話語權、以專家自居建立新威權,而是應該落入凡間,讓每一個人都能輕鬆的討論,真正落實在日常生活之中。同理,影響力也不該只有 Somebody 才能創造,而是任何一個 Nobody,都能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在某個領域中創造價值。

要讓這一切能夠發生,不妨先拿掉一些舊時代的框架與中心化的階層,釋放權力,賦能(Empower)社群中每一位願意積極互動,匯集共識的參與者。

正如 1762 年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評論:「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公民是個體與公共意志之間崇高互惠的約定表現」,一個理想的社會建立於人與人之間,而非人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係。政治是如此,經濟與商業的活動亦是如此,但在沒有適當的去中心化模式和基於科技發展的智能合約出現之前,這一切只能存在於學說與理想。

現在,我們有機會整合先進技術與商模,從個體到群體,從少數人掌權到共識決策,一起來翻轉已經逐漸僵化且不公不義的種種制度。

註一:可參考刊登於天下換日線專欄文章 抱怨高房價前你有想過嗎──房屋明明是以居住為目的,什麼時候走鐘變成可炒作的金融商品了呢?

執行編輯:陳品融
核稿編輯:田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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