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14 億人血肉築起的鋼鐵長城」法條化:中國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各方立場與後續效應

中國各界如今口徑一致,認為推出《反外國制裁法》,是為抗衡西方國家動輒利用人權等「藉口」,隨意對中資企業進行制裁、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然而,該法真能成為中資企業「抵禦外侮」的利器嗎?
「用 14 億人血肉築起的鋼鐵長城」法條化:中國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各方立場與後續效應

Photo Credit:CCTV中国中央电视台@Youtube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日前中共百年黨慶時,以:「絕不允許任何外來勢力的欺負、壓迫、奴役,誰妄想這樣幹,必將在 14 億多中國人民用血肉築成的鋼鐵長城面前碰得頭破血流。」之強硬發言,廣受國際媒體關注。

事實上,早在今年 6 月 10 日舉行的中國第 13 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便已火速審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習近平並以國家主席之姿,簽署「主席令」後即日實施。此舉被外界評為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對其境內外商最為強硬的措施。

根據北京當局公佈之法律全文(共 16 條款,1300 餘字),其關鍵之處,在於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對「直接」或「間接」參與對中制裁的外國「組織」或「個人」,進行「處罰」。

至於該法的「處罰」方式,包含:拒絕入境、驅逐出境、凍結資產、禁止與中國境內實體或個人展開交易等。

此舉自然立即引發外資圈的擔憂:已是長年人治的國家,如今又突然推出認定標準模糊的制裁法,《反外國制裁法》形同恫嚇外資:只要你被我(北京當局)認為參與了對中制裁,不論是「直接」或「間接」,都可進行處罰。絕大多數西方為主的主流媒體,也對此舉採取強力批判的態度:各國投資者對中國的法律體系,將更加缺乏信心。

中方立場:「主動完善涉外法系,建立防範工具箱」

圖/Tomas Roggero@flickr CC BY 2.0

當然,中國輿論對於《反外國制裁法》的通過與實施,則展現出一面倒的支持態度。陸媒評價這部法律之精髓:「中國人尊重你們(外資企業),但你們必須同時尊重中國人,對中國搞惡意抨擊甚至對抗,則損失必如無底洞穴。」

《反外國制裁法》的制訂,顯然基於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中國自 2001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多年來即屢次遭受美歐以各種理由制裁,早已忿忿不平。隨著美中貿易戰開打,其建立強力反制措施的聲浪更是甚囂塵上。

事實上,針對美歐長年來的各項制裁,中國在此前已積累了一些反制措施的「實踐經驗」,例如:中國商務部於 2021 年 1 月推出《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在 2020 年 9 月,亦推出過《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近年來,中國外交部對涉及新疆、香港,甚至於台灣等議題,若他國「嚴重損害中方主權和利益」,亦陸續宣佈過相關制裁辦法,但始終成效有限。

北京當局認為,其成效不彰的主因,在於上述條款多屬於行政層面上的反制裁舉措,這些措施在法律上位階較低,法律效果也不甚明確──中方始終缺乏一部綜合性的國家法律,為「反制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撐和授權。去年(2020)年 11 月,習近平即呼籲執政的共產黨,要「以法律手段捍衛中國的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

因此,如今《反外國制裁法》的頒佈,等於完善了中國的涉外法律體系,其法律位階更高、約束力亦更全面。這是行政層面的反制裁措施達不到的效果。

基於這部法律的特別授權,接下來中共國務院和最高法院等機構,很可能會陸續頒佈相應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司法解釋,逐漸構建起中國「操作性更強」、「實用性更高」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

美方立場:制裁中國繼續推行,不受影響

其實,在貿易戰的框架下,早在川普政府時期,美方業已陸續對中國政府(經貿方面)、中國企業(華為、中芯等),陸續實施程度不等的「制裁」。接著並因香港、新疆等的人權問題,陸續對中國大陸高級官員實施「個人制裁」,包括 25 名政治局委員、中國立法機關常務委員會副主席,以及參與香港政策的特區政府高階官員等。隨後英國、加拿大及歐盟,亦宣布了類似的制裁措施。

若被美方列入所謂的「制裁名單」,除被制裁人及其直系親屬均被禁止入境美國外,其直接或間接在美國持有的房產、資產,均會被凍結封鎖。此外,被制裁人與美國人或在美國境內的交易一律禁止,即無法買賣任何涉美基金、貨品與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服務等。

圖/U.S. Secretary of Defense@flickr CC BY 2.0

這也是為何中國官方媒體會稱此次《反外國制裁法》立法,是為了「抵制西方脅迫、回應國外制裁,以減輕其對中國實體和個人的影響。」

然而如今中方的反制措施,是否真能讓美方「投鼠忌器」,降低對中國政府、企業乃至官員個人的制裁行動?答案恐非如此。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近日表示,美國政府將會審視反制裁法的細節,但一再強調美國政府「不會被中國通過反制裁法的行動影響,將繼續依法執行所有進行中的(制裁)措施」。

筆者認為,近來美方 / 西方加強制裁中國的主因,與其說是貿易、商業利益,癥結更在政治問題:北京當局在新疆穆斯林同化政策、香港公民自由、台灣安全問題上的高壓作法,已讓美中問題上升到敏感的地緣政治 / 意識形態,乃至國家安全層級之爭,中方則以「(西方勢力)干涉中國內政」拒不退讓,且態度日趨強硬。因此如今中國採取更強力的反制措施,非但無法解決問題的癥結,更可能讓對立情勢越演越烈。

檢視美中兩國國務院對「制裁法」的回應,顯現雙方博弈仍在繼續加劇。對商業界來說,如今美中對抗下的種種「制裁」,則無疑是越發嚴重的「政治干預經濟」,遂引發外資及商會的高度不滿。

跨國外資立場:《反外國制裁法》缺乏審議程序及公眾諮商

北京當局認為推出《反外國制裁法》,是為抗衡西方國家動輒利用人權等「藉口」,隨意對中國進行制裁、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反制裁法直接打到美歐跨國企業的痛點,此後中國也將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對其他國家的制裁進行反制裁。

然而,中國美國商會主席葛國瑞(Greg Gilligan)則警告:「在商言商而言,反制裁法讓在中國投資的外國企業處境更加艱難,且中國官方在沒有徵求公眾意見下,倉促通過此項法律,嚴重損害了外國投資者對中國法律體系的信心。」

在中國投資的非美商企業,亦多持質疑的意見,例如: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指出,在中國投資的歐洲公司,普遍對《反外國制裁法》之立法過程缺乏透明度感到震驚──中國人大在直接通過該法之前,從未公佈可供審查的草案。

伍德克指出,這樣立法行動不利(中國)吸引外國投資,外商甚至感受到自身的商業利益,隨時會成為政治犧牲品。

對《反外國制裁法》所衍生的種種負面效應,中國美國商會主席葛國瑞建議:「倘若跨境存在任何分歧,各國政府需要共同協調,以允許企業在其經營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內享有合法的權益。」

對此北京當局則回應:外資和商會的疑慮是「杞人憂天」,該法之目的並非懲罰外商在中國的投資,而是為了保護中國企業被外國制裁時所該有的法律權利。

徒法不足以自行,中資企業願意(敢)向美國政府求償嗎?

依中國法學界對《反外國制裁法》的積極評價,該法賦予了中國從政府、企業到個人了「主動反擊權」。簡單來說,如果未來中國的企業或個人,認定外國的制裁措施侵害了中國主權、中國企業和個人的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請救濟措施、甚至請政府「等比例地」制裁外國企業,而中國法院也「有法可循」,據此做出判決。

圖/flickr

以中國品牌的華為(HUAWEI)為例,過去受到美國「斷芯片」制裁的影響,在短短一年間遭受重大損失,無法與能生產高階晶片的代工廠合作,導致其高端處理器一直到今日都處於缺貨的狀態。《反外國制裁法》如今賦予華為提出救濟及訴訟的權利。

不過,華為有意願興訟嗎?好不容易剛走出「芯片風暴」的陰影,華為如今要再次挑戰美國政府、並讓中方制裁境內的美國科技業者?這種在產業中高度「損人不利己」的事端,恐怕不會是任何在商言商的業者所樂見。

因此,儘管按照中國官方的說法,《反外國制裁法》等於傾政府和全國之力,幫助中資企業、中國人民走出自 2018 年起貿易戰、科技戰、金融戰以來的歧視性限制,給予中國企業和人民「應有的國際尊嚴和權利」,至今為止,卻未見相關大型訴訟案的出現。

至於未來哪一家中資企業,願意一馬當先採用《反外國制裁法》之防衛條款向美國政府求償?結果又會如何?我們不妨持續關注。

執行編輯:蕭又寧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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